这个季节老和我作对,首先是冬天远离了寒冷,日子天天艳阳高照。我不喜欢失去了冬天的冷,四季分明多好,冬天便要刺骨的风刮着,天空有片片梅花瓣似的雪飘洒着,可是没有,有些时候敞着风衣还在淌汗。满街都是短裙,高露着或匀称、或饱满的腿,人们的眼睛提前进入了春天。
一年就指望着冬天来那么一、二次伤风感冒的,这次是彻底失望了,最简单最愚笨的要求看来是无法实现了。倒是电脑,这钢筋铁骨的鬼东西,几次住院疗伤,医治得面目全非,惨兮兮地,瞧着背来扛去的折腾,最恨的是我那张白衣飘飘仙女般的相片也找不着了。呀,别打笨鸟,俺脸皮厚肉薄,疼着呢。就臭美了又能咋样。不是什么都没给我留下吗,就留下点美丽记忆让我自己个乐你还不高兴?!
自己却真就不高兴了,原因简单,一个字:厌。
没来由的厌恶感,就象浑身长满了虱子,掐不得打不得,偏偏虱子生命力与繁殖力极其强盛。扒了皮在肉上附着,剜掉肉在血管里游着。
一个安静的午后,一个久经恳求的笑容,一双手将温暖与关怀缓缓地浇灌桌上的盆景。葱茏,翠绿如玉。只是摇头,只是摇头。其实
早读懂了彼此久违了的问候。
长久地空白等候,我怎么能知道还剩下什么留给梦。这翻腾的心,这凌乱的脚步,这期望的相遇,这无声的一切,到最后还剩下什么。
其实一直就在,其实你一直就在,对吗?因为我一直就在。
这一刻,花睡在窗上,听着一段淡淡的曲。
一生几多情份,这话真问得令人若百般辩解也苦于无辞。有什么是能把握的,除了生命短暂的瞬间,光华的外衣,腐化的内心,一股发霉似的味道在空气里,一点点包围过来。
知道自己也仅仅只是一个俗不可耐的凡人。辉煌的顶峰,仰望,迷醉。
这夜里是安静的一片暇思,一声召唤,一种拥抱。以至剥落了周身的腐朽。路口那人,奇异而不可触摸,无法确知他站在那交叉的路口是怎样的心情,会怎样的经过这次相遇。
厌了自己,厌了这世界的声音,它闹得令我烦乱。把一颗心钉在那墙上,那路口的墙上,任人评说。
-全文完-
▷ 进入胭脂无色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