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父亲的权利义务桑榆晚霞

发表于-2007年02月13日 凌晨0:46评论-2条

人类进入了所谓的文明社会,法律规定了男性的权利和义务,道德划分了男性的行为规范,这是表面上的东西,真正受约束的是女性,是死心塌地效忠于男性的蠢女人。

法律上规定,父亲有教育子女的权力和赡养子女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有权利就该有义务,有义务也该有权利。

对子女的教育是一种权利,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而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亲可以尽自己的能力教育好子女,也可以不管自己的子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管他是成龙还是成虫,那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孩子自身的天性所致,(老朽曾经在一个帖子里说过,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是很自私的,说人之初,性本善,那是统治的需要,是在说谎!)因为这是他的权力,父亲不管自己的子女,法律没有惩罚监护人的条款,更不会因为子女不成材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对子女的赡养是一种义务,有义务就得履行,你不履行就得承担法律责任,那这义务就有了自愿和强迫之分,动物界对子女的赡养是有时限的,后代能寻食了,父亲也就放弃赡养的义务了(绝大部分动物是不用履行义务的,父亲只有发泄,没有责任)。可人类对子女的赡养是没有时限的,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一辈子赡养自己的子女,他们感不感激你那是另外一回事,可能还会骂你,因为你剥夺了他寻找食物的自由(过多的遗产),妨害了名为追求爱情实为泻欲的功能(如父母包办的婚姻),因为你是自愿赡养的,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吃了再说。

还有一类是强迫的,在父亲寻找自己的食物连自己也不能养活的时候,他最肮脏、最自私的一面就暴露出来了,卖儿卖女,遗弃路旁,绝不会有像天方夜谭那样的割自己的肉喂孩子的奇迹出现,可用自己孩子的肉裹腹倒是时有传闻,在动物界那就司空见惯了(连母鸡还吃自己的蛋呢,何况父亲)。

所以,父亲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人类最大的发明,也是违反动物界自然规律的行为,他把人类所认识的道德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约,维护人类的所谓文明,老朽不知道是聪明还是愚蠢?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桑榆晚霞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萧月月点评:

父亲,
作为社会与世界的栋梁,
只有将义务与责任明确,
才是真正的伟岸丈夫!

文章评论共[2]个
帘外落花-评论

因为我父亲是一个优秀的父亲,所以不想在这里说什么
  【桑榆晚霞 跟帖】:也许我对父亲的“诋毁”伤害了别人,我只能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不是一位好父亲,但我说了真话。 [2007-2-13 12:20:20]
  【帘外落花 回复】:我没有受伤害的,是真话,很多人当着父亲却没资格做父亲的,他们不过是种下了不负责的精子罢了 [2007-2-13 12:23:55]
  【帘外落花 回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本身是杂文编辑,也是写杂文的,还不能理解吗,呵呵 [2007-2-13 12:24:32]at:2007年02月13日 中午12:07

意趣-评论

呵呵,笑看了。at:2007年02月13日 晚上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