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之重在于它的宽广,友情之深在于它能经历时间的洗炼。
喜欢你决不是偶然,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不是因为我们有缘,而是我们投缘。友谊之重,更多重义,而非重情。想我虽是重情之人,却更多体现在义字当先。
每个人都很容易在情与义之间迷失自己。那是没有明白之前。我更清楚地明白,我与你之间培养的感情一直是友情,而非爱情,爱是极容易被说错的字,喜欢更体现出一种平平淡淡,自由自在。我没有说爱,对不对?因为,我已经懂得什么能够长久。
在这个爱情失窃的年代,幸福是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法确定幸福的时代,只有愿望让所有的人都跳起舞来。
我心中的那份隔着天涯的思念,植根于心的内部的初恋,一直是属于mm的,没有人能够再改变它,它早已成岩,根扎在我的心底。我只需更加明白。
形象只是一个人的生理特征,我从来都不缺乏自信,没有人能使我贬值,除非我自己。我的形象从来就不差,从来用不着先化妆再出行。气质是一个人文化层次的表现,也许我还不完全具备。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接受过文化智慧的渗透,所以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内向外散发出的内在禀性。表皮的美最经不起推敲了,所以,我更坚定不移地要读书,要学习,要读好书,要不间断学习。
我写过的东西自己都很容易遗忘,因为作品都是霎那间的感悟。而真正的人生修炼还须不断重复,不断提升高度。学习的榜样烟雨比比皆是,这更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和师傅这样的男人在一个网站偶尔交流,更能够感悟很多,提拔自己思想的高度,特别是对待感情,我说过我一直钦服他,那就是他言谈简洁,稳重,最其码我一直是这样体会的。最开心的时候,他会说:乖徒弟。这就算开玩笑,也算是鼓励之词了。
我喜欢师傅,但我更多的知道我们是性格投缘,喜好投缘,人情世故投缘而已。友情之重,重于长久,我更喜欢用友谊来诠释我对待他的感情。这一点儿也不迷乱。
爱决不是施舍,我也不会企求或企望谁愿意随随便便施舍予我爱。我的初恋在远方,我的至爱在家里,我本身就够幸福的了,人生也算是圆满成功的了,又有几人能如我这般生活优越,感情富足?我一直都是努力的,且一切都是用心用意的,我并没有随便看待感情,我更不会随意亵渎感情。我仍旧是我,充满自信,充满阳光,忧悒会有,彷徨会有,但我决不会让自我贬值。
《天籁的安静》
谁说我不懂得感情?就算不懂,也没有谁能够挤兑我心中的芳草地。我的爱在远方,在他乡,在断了线的风筝坠地的方向。我在翘首期望,就算他永远不来,我也会为他准备上一些温柔与甜蜜的牵挂,哪怕他品尝到的时候微感有丁点苦涩,但至少,幸福的花儿能够开遍他梦里的海角天涯。就让他沉浸于梦,做更香芬更美妙的梦吧!我愿意。我愿意。我情愿孤独地遥寄对他的问候和假装仍旧没有恻动心扉的淡然,让思念也要冷漠。
从秋到冬,一路晴阳。没有雨,没有雪;没有风,也没有月,也许什么都没来得及看,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听,所有,仿佛天籁的安静,一切,什么也没有发生。
春天来了,下雨了。因为春天是恋爱的季节吗?不,是东风儿好事,云精灵诡异,把还没有绸缪成梦的潘多拉的盒子给打开了。于是,看不见了路,全都是沙尘在弥漫在飞扬。你在哪?你在哪?怎么就会迷失了听风的路途。你在哪?你在哪?你还会一如从前什么也不用看,什么也不用听,就只会在想念我的时候该来就来,或什么也不需要的时候该走就走吗?
很好。就这样什么也不说最好。天籁的安静若能够永久,就让我一辈子什么也说不出口,就让我永远享浴在这如梦的月的温柔之乡。岂不更好?
喜欢,都说“喜欢”总摆脱不了欲望的物质性。说“迷”更能包含一种纯粹的精神性。那么,就让我不说“喜欢”,说“迷”,好吗?我“迷”上你了。不,这也不妥,好难听。“迷”是何意?“迷”是不是不能自拔。不,我不要。“迷”才是绝路。我要“喜欢”。喜欢多好。喜欢就好。很好。不错。应该喜欢,那么,岂不如我所说: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就让一切都平静吧,就当什么也没有来过,风没有来过,云没有折腾过。
呵。所以还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好。所以,企望你的步履仍旧从容,所以,盼望时间能够愈久弥珍。
听说友谊也没有长久的,那么,什么会长久呢。我好喜欢“天长地久”,因为世界上没有所谓的永远,那么永远就只不过是对旧日的怀念与今日将成定格的永远地收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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