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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工”现象四川半山沟

发表于-2007年02月08日 下午4:45评论-10条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是民工返乡过年的高峰期。他们辛勤劳作了一年,就盼此时回家轻松轻松。

提到民工,自然会想到民工潮。

民工潮,是一种社会现象,是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特别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外国公司如潮水般的来到我国投资。公司多了,人的需求量就大,而我国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这就为他们提供了市场。市场一有,他们便开始流动,民工潮由此而生。

我国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民工的辛勤劳动,但他们的权益并不与他们的付出成正比,特别是建筑行业,民工从年头做到年尾,就是希望在岁末时能拿到自己的工资,但事与愿违。他们不是找不到老板,即便是找到了,老板说没有钱,他们也无可奈何。久而久之,民工会做出极端的事来,比如跳楼自杀。

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应从民工自身说起。有些民工法制观念不强,他们认为:在外打工就是老板出钱,自己出力,说白了就是为钱而来,再加上包工头的惑诱话语。因此,他们便觉得签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所谓。但到最后,应证了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

第二,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一项工程的建筑周期是较长的,它包括招投标、建筑施工等等。首先从招投标说起,它应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但实际上是这样的吗?非也,有时它就成了“关系户”的过场,掩人耳目。在这时,实力已不那么重要了。其次,在施工时,并不是中标的单位施工,而是转包给其他单位去施工,这样经过转包,质量问题可想而知。虽然相关法律条规明令禁止,但毕竟在制定法律时有它的局限性,因此现在操作起来是有困难的。转包所产生的问题不仅在于此,在工程结束后,工钱如何兑现也是一个问题。

几年前,温总理帮民工讨薪,说明了国家领导人对此事的重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要从根本解决此问题,还应有政策的支持。

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谓“和谐社会”,我的理解是无矛盾的社会,但现实生活中又是不可能的,因为矛盾只能慢慢化解。在我国,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和谐社会的形成过程。

现在,在民工的工作地成立了相应的维权机构和在招聘会上专为民工设立了法律咨询台的行动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民工被欠薪的事情会越来越少,民工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改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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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该是民工问题。
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维权的意识单薄。
他们往往被人欺压。
他们的要求很低,他们付出的很多。

文章评论共[10]个
帘外落花-评论

文中的几个问题:一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请问,在中国有几处落实了劳动法?
二:中国的法制已经很健全,不健全的是社会劳动机制的执行情况,在中国,只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已!
  【四川半山沟 回复】:    说的也是,谢谢!!!!! [2007-2-8 18:22:27]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 [2007-2-8 21:05:00]
  【无缘牵手 回复】:不对,中国的执法力度很大哩,我住的那一块儿,查暂住证的“人民公仆”比搜山狗还利害。 [2007-2-10 10:08:44]
  【帘外落花 回复】:当然,那是有法得利,如公安的职业就是抓小姐,有得人民币,或者还可以,嘿嘿 [2007-2-10 17:47:48]
  【无缘牵手 回复】:落花说的没错,只抓女的,不抓男的.俺是男的,不怕.哈哈 [2007-2-11 8:19:44]
  【四川半山沟 回复】:怎么不要我说几句,真烦,这是我的地盘啊!!!!!! [2007-2-11 10:12:39]
  【帘外落花 回复】:你说啊,自己藏一边,还牢骚,吼吼 [2007-2-11 12:04:48]
  【四川半山沟 回复】:我冤啊,你们不找我呀!!!!!
真纳闷??? [2007-2-11 17:15:39]
  【帘外落花 回复】:找你干什么啊 [2007-2-11 19:06:05]
  【四川半山沟 回复】:找我玩啊 [2007-2-12 20:16:06]
  【四川半山沟 回复】:因为您是我的姐姐呀!!!!! [2007-2-13 8:43:17]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姐姐的责任可不是陪玩,只是挑挑你文章的毛病 [2007-2-13 10:11:18]
  【四川半山沟 回复】:谢谢姐姐,您挑得越多,我就越高兴!!!!! [2007-2-13 11:29:23]at:2007年02月08日 下午5:46

意趣-评论

关注民生,是好事!
  【四川半山沟 回复】:谢谢!!!! [2007-2-9 9:35:43]at:2007年02月08日 下午6:30

紫色妖精-评论

“第二,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一项工程的建筑周期是较长的,它包括招投标、建筑施工等等。首先从招投标说起,它应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但实际上是这样的吗?非也,有时它就成了“关系户”的过场,掩人耳目。在这时,实力已不那么重要了。其次,在施工时,并不是中标的单位施工,而是转包给其他单位去施工,这样经过转包,质量问题可想而知。虽然相关法律条规明令禁止,但毕竟在制定法律时有它的局限性,因此现在操作起来是有困难的。转包所产生的问题不仅在于此,在工程结束后,工钱如何兑现也是一个问题。”


你做工程的?怎么对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如此熟悉啊?


  【帘外落花 回复】:还有一个落花对工程也很熟悉哦,嘿嘿 [2007-2-8 21:06:13]
  【四川半山沟 回复】:    我的舅舅是搞工程的 [2007-2-9 9:40:49]
  【四川半山沟 回复】:     怎么的,又遇到知音了.
     一一,您说是吗???? [2007-2-9 9:43:10]at:2007年02月08日 晚上7:15

紫色妖精-评论

一般被转包的工程,工程款是最难要的,
原中标单位和后转包人之间存在着“管理费”,一般的工程,甲方总会在工程竣工后押一部分工程款作为此工程质量的后期保险费用,这部分工程款到底是原中标单位押付和后转包人押付呢?
闹到最后,受苦的就是工人!
其实,如今的工程也不好做的,各层都有各层的烦恼!
  【四川半山沟 回复】:   老板总要比民工的好一些,他们不会为钱而愁!!!!!!!!!! [2007-2-9 16:15:27]
  【紫色妖精 回复】:也许是这样的
我也是做工程的
就是做标书的
问好
:) [2007-2-9 16:29:37]at:2007年02月08日 晚上7:20

风劲角弓鸣-评论

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和谐社会的形成过程。对。
  【四川半山沟 回复】:  谢谢!!!!!! [2007-2-9 16:13:51]at:2007年02月08日 晚上9:09

无缘牵手-评论

俺不赞成以上观点。
一、跳楼不能证明其法制观念不强,而是他为什么跳楼,而是造成他跳楼的人心太黑,无良知。要知道张国荣还跳楼了呢。
二、法制不健全不是民工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主要原因。毛泽东当年管理天下只有一部“宪法”,管理部队只有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天下照样平安。朋友,知道吗,这是社会良知的退步,是一种社会歧视。
三、欠薪不是民工待遇不平的最主要体现;而在于其生活的艰辛与凄凉。
  【四川半山沟 回复】:随便写写,不妥之处,多多包含 [2007-2-10 10:01:22]at:2007年02月10日 早上8:32

岩星缘1314-评论

民工,我也比较关注他们,并且还时不时的和他们在一起生活几天,的确。在他们的世界里法律意识很薄弱……
  【无缘牵手 回复】:他们的法律为什么淡薄呢?
首先,受教育程度低,这是因为中国的教育机构腐败,学费太高.如果国家把农民工都培养成法律系的高材生,不用您老兄说,他也知道怎样做.
其次,俺农民工的那点小钱玩不起法律.打官司就得放弃上班时间,一天不上班,就等着饿肚子吧.俺们才不干哩.
第三,俺们也有自尊心,为了官司,俺们整天去衙门挨那白眼,难受.还不如加加班,再多挣两小钱,就当是上庙堂供了菩萨. [2007-2-10 10:18:49]at:2007年02月10日 早上9:52

纯白陰影-评论

呵呵。。我法律意识也淡薄。。只知道不能杀人放火。。至于《劳动法》说句实话。。很多单位都没这个东东、。。什么医疗保障。。统统都没。。
  【四川半山沟 回复】:胡话,呵呵!!!!!!! [2007-2-11 10:09:57]at:2007年02月10日 下午3:30

秋粼-评论

呵,说起“民工”二字,我的心即如压上了磐石,气息难呼。去年我的几位亲戚和老乡辛苦一年却没拿到工资,找当地劳动促裁,劳动促裁说找劳动局,找劳动局说是劳动促裁的事,两个部门你推我我推你,到后来干脆不接待了,一看见他们便关门离去。两个月来他们为了去找“农民工的保护神”“农民工的娘家”花光了身上仅有的一点钱,连家也回不了。在万家团圆的除夕夜眼望家乡泪湿襟衫,把父母妻儿想念牵挂。他们的伤和痛泪和悲风知道雨知道,还有他们的父母妻儿知道。为此,父母妻儿的年过得凄惶无笑。
   
  【四川半山沟 回复】:是啊!!
[2007-3-3 16:58:40]
  【四川半山沟 回复】:年前,我的姨父从外地打工回来,他的脸没有颜色,而且颧骨高高的,看后让人心痛啊!!!
[2007-3-3 16:58:57]
  【四川半山沟 回复】:但他的工资还好,拿到了!!
[2007-3-3 16:59:08]at:2007年03月03日 早上9:40

秋粼-评论

唉,不说了,太难受了。

  【四川半山沟 回复】:别难过,开心点!!!!! [2007-3-3 16:59:46]at:2007年03月03日 早上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