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缀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身去,深藏身和名。”这是唐代著名诗人李白的《侠客行》,说的是英雄月夜除暴安良的行径和姿态。初次接触到吴钩的概念,还以为像古龙武侠小说里的离别钩一样,是春秋时期由吴国制造的一种似剑而弯曲的兵器。后来读到辛弃疾的《水龙吟》,才渐渐明白吴钩原来泛指的是佩剑。
剑是什么?对于耳熟能详的兵器中的一个种类,我想找出一个准确定位的概念。字典上说,剑是一种古代的兵器,一端尖,两边有刃,安有短柄,可以佩带在身上,多由青铜和铁铸成。由钢铁铸成的剑很多,锋利、坚硬,相比较而言青铜剑存留于世的数量要少一些。一是因为使用青铜器的时代要早一些,二是剑作为兵器,青铜剑在性能上比铁剑的实用要稍逊一筹。青铜制品耐磨,硬度大,抗腐蚀能力也强,但就是因为锋利不足,最初的使用也只是充做发号施令的王者之剑,渐渐地被淬火百炼成钢的铁剑所取而代之。
男人总是喜欢剑。这种心态似乎是受几千年来封建文化的熏陶,里面包含一种强权、防卫、占有的意识。在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剑,经常把木条削成长剑的模样,然后在握手出雕刻出突出的护手,再在剑尾系上红绸子,一柄剑就做成功了。拿在手里劈空挥舞,似乎自己特别厉害。当时意识上还意识不到这些:其实剑就是一种权利的象征。戏曲和古代的小说里,位高权重的大臣和世袭贵族,乃至处理重案要案的七品小官,通常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会持有皇帝赏赐的尚方宝剑,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利。统领一方攻城御辱的将军元帅,则更是剑不离手,用于管理属下、威慑敌军或者披靡于千军万马。文人也是这样,他们把剑的意义往更具纵深的精神上发展,使剑具备的色彩更加浓密。屈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崣”,还有李太白,“酒入豪肠,吟出三分明月,啸出七分剑气,一张嘴,就是半个盛唐”。
剑和其他兵器比较而言并不实用,容易折断,然而斐然名声比其他兵器要大的多。紫电、青霜、龙泉、太阿、莫邪……几千年来铸就的宝剑如恒河沙数,上古神兵的传说,为了寻觅宝剑展开血雨腥风的搏斗,让剑在古代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之重,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叹。
与此相关被渲染的是铸剑的技巧。楚国干将、莫邪铸剑,三年方成,被楚王盛怒杀之。秦时邯郸人徐夫人,铸剑用囊取风,金铁乃濡,遂以成剑。老子见了不由惊叹:天地间还有这样的东西吗?虚而不屈,动而俞出?由此可见在当时铸剑工序的艰辛、复杂,还借上了高科技的技术。至于“淬火使剑快,退火使剑韧”之类的细节技术问题,则更是这样起到推波助澜的夸张作用,越是秘而不宣,越是神乎其神。
趋之若鹜,如获于是在古代一柄宝剑成为近乎时尚的象征。至宝。轻灵、秀气的宝剑还被宫廷歌女排练成可供欣赏的舞蹈。鸿门宴上,项庄舞的就是剑。当然,和平常印象有出入甚至大相径庭的是,寻常百姓绝对不可以私自拥有剑。剑拿在民众手里,就是杀人越货的凶器。任何一个社会,明目张胆地拥有可以致人于死地的凶器的持有者,不是特权者就是山莽草寇、强盗、杀人犯。诗仙太白若非待昭翰林又岂能有仗剑而歌的雅兴和资本?剑对于民众,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是一种蛊惑和吸引,由此而来就有文人以笔为剑,怒斥人间不平。鲁迅先生曾用“葛剑生”的笔名大概由来于此。而剑在王公贵胄的手里,除了权力,剩下的就是炫耀自己的地位和财富。乐府诗《陌上桑》中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馀”。鹿卢剑就是辘轳剑,是用辘轳形状的玉石装饰成的宝剑。寻常百姓即使允许购买,闻之咋舌的价格谁敢问津?
剑,实际上是王权的时尚。
剑的出现,让华美的诗词接踵而来。在诗人眼里,剑的意义更是异乎寻常。剑被演绎成一种精神的实质载体,寄托着理想、抱负、雄心壮志、伸张正义。
屈原《九歌》之《国殇》,以一篇追悼阵亡将士的祭歌,极力地颂扬楚国将士浴血奋战、为国捐躯的无畏精神。“带长剑兮夹长弓,首身离兮身不惩”,英勇无畏、不惧牺牲的气节感人至深。深得《国殇》之神韵,在唐代边塞诗中独树一帜的《雁门太守行》,是李贺体现将士精忠报国的一首诗。诗中说,“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诗人也是借剑抒发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在动荡不安和战争纷绕的时期,剑是一种锐意进取、不畏艰险的爱国精神,是正义的代言。
然而在政坛黑暗的封建历代王朝,精忠报国只是用来说说还可以。层出不穷的权力斗争难以容纳直言不讳,心忧天下的爱国人士不管怎样跋涉奔波疾走高呼,在统治者眼中只是故作姿态,被精于权术的政客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一时间,老驹伏枥,金剑尘埋。三闾大夫悲愤自沉泊罗江:风波亭上,岳武穆长啸含冤;郁郁不得志的李白身染重病,酒后幻视幻觉,俯身弄月身翩然,骑鲸而去。
宋孝宗淳熙元年,爱国诗人,江东安抚司参议官辛弃疾登上位于建康的赏心亭。当极目远望,看见南国江山依旧,思量国事日非,自己南下十二余载,仍旧沉沦下僚,不曾受到重用,致使虚度年华,无法实现伟大抱负,恢复中原,打击金朝,北伐一统江山。顿时,满腹积怨化作悲愤,挥毫而就,写下千古名篇《水龙吟》。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共恨,玉簪螺髻。落日桥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末?求田问舍,怕因羞见,刘郎才气。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浩气袭人的文章,是诗人排忧泄愤的唯一办法。国家危难之时,英雄无用武之地,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注视与自己一样无所事事的宝剑,这是一种悲哀,剑指向哪里诗就写向哪里的、发有所指堪为心声的、不予理解和采纳的悲哀。在淳熙六年,辛弃疾又做了一首《摸鱼儿》,罗大经著《鹤林玉露》甲编卷一记载,孝宗皇帝读了之后“颇不悦”。诗像剑一样刺中统治当局的痛处,可谓“精钢宁折不为钩”地阐明诗人自己的看法,不留情面,也让人难以接受。而另一首“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的《破阵子》,诗人再一次提到了剑,把报国无门、壮志未酬的英雄情怀暴露无遗: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飞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若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醉里挑灯看剑,梦里还是回到属于自己的战场,就像杜子美的“铁马兵河入梦来”,苦闷、感慨、魂牵梦萦、无能为力。衰柳白门湾,潮打城还。小长杆接大长杆,歌板酒旗飘零尽,剩有鱼竿。秋草六朝寒。更无人处一凭阑。燕子斜阳来又去,如此江山!如此江山,宝剑只能回鞘归匣,爱国之士落职赋闲,运气稍差,免不了流放或者身首异处。诗人可以写诗鸣不平,宝剑会自甘沉沦吗?不!不会!古代神话传说,宝剑未用之时,在匣中会作龙虎之吟。在辛弃疾之前,身为下级军官的贺铸就曾写出过《六州歌头》,诗中借剑的怒吼慷慨激昂地描绘出自己的抗敌御辱的决心:不请长缨,系取天骄种,剑吼西风。那是诗在愤怒,那是剑在咆哮。“床头孤剑空有声,坐看中原落人手”啊!也难怪元代诗人刘因说:“四海知名半凋落,天涯孤剑独谁投”。诗在于吟咏之间,剑在于挥舞之间,弃置不用,也终于导致封建王朝的毁灭和推出历史的舞台。
剑消失了,还好,诗还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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