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特别是“红黄绿”灯的标志,为交通安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鉴于此,应该为干部设置行动标志,特别是“红黄绿”灯的行动标志。
“红黄绿”灯的交通标志,有特定的含义,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如不遵守,有交警和电子警察给予依法处理。
我们的干部,每天行走在“为人民服务”的大道上。就要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们:怎样做就要亮“红灯”、怎样做就要亮“黄灯”、怎样做就要亮“绿灯”。问题是,对干部的很多法律、法规,都只是停留在文件里,并没有真正落实在干部的“为人民服务”的大道上。鉴于此,就要:在干部行动的公共场所,用大大的字告诉他们:怎样做就该亮“红灯”、怎样做就该亮“黄灯”、怎样做就该亮“绿灯”。
这大大的字,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亮“绿灯”;半心半意为人民服务”,亮“黄灯”;“一心一意为自己服务”亮“红灯”。
有人担心,这样做有伤大雅。这要做分析。如果不这样做,再加上有些干部,尤其在市场经济时期,自觉自律意识不够强烈,有的甚至没有,做出了不该做的事情,判了刑,那才是真正的有伤大雅。有些高官,纷纷落马,就是很好的有伤大雅的例子。另外,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把丑话说在前头”。“把丑话说在前头”,有警示作用。用丑话警示干部,做了好事,不但不伤大雅,反而有益大雅·
这大大的字,或该是:陈毅将军的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黄灯”,同样具有警示作用。或者干脆就悬挂“红黄绿”三种颜色,来象征“红黄绿”灯。
有人担心,干部闯了“红灯”,怎么办。街上闯了“红灯”,有交警和电子警察去处理。这就要看监督机构了。重要的交通路口,都有交警和电子警察。干部执政,也有重要的“路口”。年关、提干、工程、出国等有可能出轨的时间和地方,就是重要的“路口”。把紧这些“路口”,对于“倡廉、行廉”十分重要。对于一些手握重权的干部,当走到重要“路口”时,要委派得力的监察干部,紧其前后。重要“路口”决策时,真正反对“一言堂”和“家长作风”,而不是在表面上,形式上。真要反对,就要多问问有关的群众,尤其要多听听反对者的意见。问题是,开会者往往少有反对者参加,多数看官大者的脸色办事。这就要求选拔那些“有科学头脑、敢于实事求是和敢于发表意见”的人参会。在重要“路口”的关键地方,要设置探像头,把进出“路口”的“车”,一一记录在案。
有人又担心,这样会干涉干部的隐私。大可不必。在处理时,既要考虑群众的利益,也要兼顾到保护干部的隐私。探像头要装在公共场所,像办公楼和居民楼的走道里或楼道口。这样做,实际上是保护了干部的身体安全和政治安全。
警钟长鸣,警灯常亮,预防在前,惩治在后,依靠群众,廉政畅通。很有必要为干部设置“红黄绿”灯的行动标志。
本文已被编辑[“逝者如斯”]于2007-2-1 21:59:0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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