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邦
散文体小说《童年纪事》第一部《河村轶事》(1)
外婆的家
流水
外婆家在庙的东院,庙的西边是一段高台,坡下去是村道,再西便是柳河。清清的河水从外婆家的宅边流过,从两岸浓郁的柳阴中流过。
有时我跑累了还不想睡,妈妈便带我到河边,坐在柳树下的石头上。我倚在她怀里,妈妈不语,微微晃着身子。我看天上的白云,又看水里的白云;水里的白云比天上的白云更美。她飘飘摇摇的摆动衣衫,好像笑吟吟地说:跳到水里来吧,托着你。我才不动呢,累了,听流水哗哗响……
这水是从哪里来的?眼前是一片荒坡,上游是高粱地,再往上是豆地,豆地那边还是高粱地、坟地、草甸和荒滩,无穷无尽。怪事,这清清亮亮的水是从哪里流来的呢?
……妈妈在想什么,我不知道。在想爸爸?不,想爸爸想得够多了。那么,她到底在想什么呢?她也望着小河……
她在这条河边度过了她苦难的童年……
那时,她还小,她的爸爸走了。在一个黄昏,挎一领蓝布小包,涉过这条河,像流水一样,一去不返。又过了几年,她的妈妈也走了,嫁了别人。含着泪,舀了河里的水,梳妆打扮。虽然生过三个孩子,虽然整日价拾柴碾米,在灶坑边烟熏火燎,在凄风苦雨里泪眼迷离,但要嫁人,站在另一个男人面前也该洗得白白净净的……
妈妈望着这条小河,想她曾经在荒坡上挖过野菜。她蹲在河边把篮子里的菜洗净,把挖菜的镰子洗净,把鞋上的泥洗净……
在清清的河水里她望着自己的影子,那是一个清瘦秀美的女孩。她把一朵小花别在头上,欣赏自己的女儿身,又恼恨自己是女儿身……
偶尔她也能看到鱼在水中游。她想,要是能用篮子捞到一条多好啊!可她不能像男孩那样脱了衣服下水。衣服可不能湿了。换洗的只有简单的两件。而那穿得出去的衣衫,像一个体面的闺女的衣衫在哪里呢?毕竟已经到了待字的年龄……
哥哥去学徒了,谋了自己的生路。弟弟七岁,帮人去放牲口,混口饭吃。家里剩下自己和爷爷守着瓜田……
她的思路被打断了。对岸有人招呼我们,是生财爹。他种荞麦翻地回来了。他赶着牛拖着木耙,奔那石桥去了。木耙上担着犁,像一只弓腰的老猫。那是他爷爷传下来的。
妈妈想,她要是男的也可以租地种,养爷爷了。她父亲的犁早已被雨水淋朽了,当柴烧了,那也是先辈传下来的。
河水流过了多少岁月啊!爷爷的爷爷没在岸边的土里,儿子的儿子又在河里嬉戏。河水为生者欢歌。为死者哭泣。
年复一年,远古至今,总是同一番景象:河边劳累着洗衣的妇女;岸上走着辛苦的男人。而黄昏时分 ,茅屋上的炊烟升起了,宿鸟便在树梢上盘旋,哑哑地叫。
在暮色里,在尘埃中,顶着归鸦,顶着落照,弓着腰的农夫,牵了弓着腰的牛,拖了弓着腰的犁耙,缓缓地走着……
一切都倒影在动荡的河水里。河水流过先辈的墓茔;流过我梦幻的童年……
柳河,你不息的流水到底是从哪里流来的哟?
瓜田
上个世纪初,那时候年余泡还是个自然村,稀稀落落的住着百十户庄稼人。一条小河——细河把村子分开。河东叫东年余泡。河西叫西年余泡,连河滩在内相距有三里多地。西年余泡的西边还有一条小河——柳河,两弯流水环绕着这个偏僻的小村。我母亲就出生在这里。记得我四、五岁的时候,一年有三、四个月,母亲总带我住在外婆家,为全家做棉衣,从暮春直到初秋。这两条小河是我和伙伴们最爱玩的地方。
细河,浅浅的涓涓的水;白白的细细的沙,沙铺展得很远,一直连到河东的沙土地。早年河水猛的时候漫过它,后来水下去了留下了荒地。荒地不属于谁,外祖父家便在这里搭一个窝棚,开几亩瓜田过日子。
还在我母亲刚能挎着篮子挖野菜的时候,外祖父就出走了.说起来也是个传奇的故事.那起因与一场拖延四、五年,传遍百余里的官司有关。离年余泡十几里的地方长滩,有一个财主,家里有高高的墙,还有护院的。后来我学了些历史,算了一下,那正是东北闹"胡子"(土匪)的时候。一个夏天,这一户家里的小儿子被绑了票,有人说这伙土匪黄昏时候在我外曾祖父的瓜地里吃过瓜,于是老人被传到了公堂。但他耳朵沉,据说,传他的时候,差人刚一比划,他就拿起蓑衣裹一条破被跟去了。可能张大帅的饭也不那么好吃,所以,没几天又被打发回来。但那富豪咬住了我外祖父,理由是土匪为什么偏在他家吃瓜,知情不报,定是个内线。外祖父是个倔强的汉子,内向,不善辩论。一气之下,投奔了张作霖,当了官军,后来又下了江北。江北就是松花江之北。关内的人混不下去了,到关外去,叫闯关东;关东的人混不下去了就下江北。
后来那财主赎了票,查知这事原来是他家的护院的勾结人干的,事情全都揭了出来。他家是祸起萧墙,小老婆和护院的生了个儿子,就串通土匪把大老婆的小子绑去了。他们还想毁了“票”,土匪不愿干那伤天害理的事,分了钱就跑了。孩子一回来,那护院的也溜了。小老婆又怕又急,一病不起,命丧黄泉。也有人说是大老婆害死的。这事与刘家无关,但外祖父已远走他乡,他这一去就是十来年,音信全无。
他的妻子改嫁了,他的父亲去世了,他的女儿也结婚生了孩,他又回来了,和他走时一样突兀。他回来了,那财主却紧张起来。但他什么也没干,什么也没说,在父亲的坟前叩了三个头,在河边开了二亩瓜地。
年余泡有些人对老刘家的冤屈愤愤不平,有人挑着说,这爷俩一个聋子一个哑吧;也有人说,他跟少帅跑了,怕人查他反满分子。还有人说,他准是在江北又惹了事,话传到外祖父的耳里,他不言语。一天,母亲带我去看他,他对妈妈说,我既与那事无关,又何必 再找麻烦 。他在窝棚外面抱起了我,流着眼泪说:
“我还有谁了?再不能给孩子招灾惹祸了!”
的确,外公特别喜欢我。给我吃煮鱼,盐拌狗肉。夏天午后我跑累了,躺在树下的草席上,外公用蒲扇为我赶苍蝇,我躺着,爱闻他的烟草和火绳味。
火绳——那是外公用艾蒿捻成的,晒干了,点上火,昼夜不熄,既熏蚊虫又省火柴。我睡醒了,外公就为我脱去衣服,抱我到河里去洗澡。 细河的水那么清那么净,凉丝丝的。外公抓一把沙,用他的大手在我的背上搓来搓去,我禁不住咯咯地笑。一次我用小手摸他臂上和胸上“疚疚儿”,问这是啥?他慈祥的笑着说,这是枪打的,这是狼抓的。
外公继承了外曾祖的农艺,是有名的瓜把式。在八音台和长滩卖瓜的人都愿意在他这批发。八音台是国道边上的村子,过往的人多,长滩是个集,都有瓜贩子。外公种的瓜为什么又大又甜,他不说,不是因为保守,是他没有兴趣:他不愿孩子们干这个,这种心里和爷爷一样,只是为了生活就得辛苦罢了。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都那么荒远……那时候骡拉的车用铁皮包着高高的轮子,在土路上碾出深深的辙。路旁长满了野草,野草连着荒坡。大自然和人的心里是那样纯朴而空旷……
太阳西斜了,在林子后面泛出柔和的光。老鸦在西年余泡的树上盘旋着,哑哑地叫,疏疏落落的房屋上飘起晚炊的烟。快回去吧,你妈该找你了,外公拍着我的屁股说。
于是我一溜小跑,光着脚,歪着身子,绕着弯,跑过河边的沙地,跑上草桥,沿着有牛粪的路,跑回外婆家去。我知道桌上的茄子正冒着香气,而外婆又在骂外公死鬼了。
外婆
我不知道外婆的名字。听妈妈说是哑巴台潘家的闺女,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
“该做就做,怎么也得活着”这是外婆常说的一句话。她是个烈性子的人。生在清末,那时的女孩都要裹脚,她不肯。爹妈逼急了。他脱下裹脚布,拿一把菜刀砍在菜扳上:“要多小,你们下手吧!”从此,再没人敢提此事。和外公结婚,也是她自己看中的。那年月,这可要有胆量。不幸的是外公也是刚烈的人,胆汁质。这一下硬碰硬了。
后来,外公出走了,我想也不单是为了闯江湖,贫苦生活的压迫,加上两人性格不能互补,家庭中少有温暖,也是一个原因吧?当然,当然,作为晚辈,我们不能妄加猜疑,外公和外婆都是倔强而内向的人,所谓打掉牙往肚里咽。他们谁也没有给儿女留下对生活的怨尤。一切都是可以想象的。外公走时,大舅将能去学徒;小舅还在襁褓中;母亲是可以拾柴挖菜了;还有外公的父亲,一个耳朵有些沉的老人,靠种瓜补贴家计。一家的担子都压在外婆的身上。开初,外公还捎些钱来,后来就断了言讯。就这样挺了三、四年,到底揭不开锅了。她便毅然找上了金外公。
金外公信佛,是一个善人,性情极其温和。家产在佛事中散尽之后,当了石匠。修桥补路。年近五十还在鳏居。
不能说金外公对这个身材挺拔,动作利落的中年女子缺乏爱慕,她长得清清亮亮。但,当他把一碗热茶捧到她面前时,还是有些嗫嚅了:
“要是云儿她爹(指我外公)回来可怎么办?”
外婆笑了笑,把一碗水泼到地上。也有人说,当时外婆不单是泼了水,而是把碗摔在地上。我想不会是那样。外婆不过引用“覆水难收”一句古喻罢了。
对于外婆,村里有些人敬她服她,也有些人恼她怕她。她与人办事总是先讲条件,不套交情,这也是独撑家业的女人常有的性格。的确,我外公和外婆两人都是说得出作得到的人,绝无反悔。他们都很爱孩子,尤其爱我。但是,就在我七岁那年,金外公去世之后,他们都是寡居,又同住一村,年龄也不过五十岁上下,却没有一人提起复婚之事。 唉!各人都要维护尊严,完成自己的性格,晚辈又能如何呢!
外婆的父母为什么要让她裹脚?这使我想起普列汉诺夫在《艺术论》中提到审美是人的天性,但什么是美却决定于环境的导向。富裕的尼格罗女人,穿着伸不进全脚的小靴子,认为那样艰难滑稽的步态是有媚惑力的!难道伤残也是美?想到这里,我不胜惶惑,我们给后人留下什么呢?我们认为是美好的其中就没有歪曲?而我们要砍掉的就没有健康之趾吗?
外婆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爷爷很佩服她。她的性格是环境造成的,假如她不是一条硬汉,不能直面人生,怕早就倒下了。
外公刚回来的那个春天,没几天,他开完了荒地,搭好了窝棚,外婆来看他。关于这两位分别十年饱经忧患的夫妻的会面,村子里众说纷纭,但谁也没有见到,连母亲问起他们都缄口不语,但那掷地有声的约法三章却传为佳话……
老人我送入了土,女儿我送出了嫁——女人们拔直了腰杆晃着头学说外婆,虽然她们都没有亲见——我对得起你,也对得起你们刘家,我是在揭不开锅的时候离开刘家的,我带走的只有一个要抚养的孩子。现在我把他交给你,还有你留下那两间房,这是一;……你让他种地打鱼都随便,只是有一条:不能做马贼!你,我管不了,可孩子是我的,这是二;……最后我还想说的,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石匠是老实人,你们俩在村里都有些威望,互相借帮点,就算是为了孩子……
那么外公是怎么应的呢?说到这儿,老头们笑着从嘴里取下烟袋,学着外公:全都是废话!末了,评论说,你拿碾子压他十圈,那倔头会认错?还有人说,外婆给外公装了一袋烟就哭了,足足哭了一个时辰,外公只闷头吸烟,临了,把从江北带回来的一件坎肩给她了,火狐狸皮的……还有一些绘形绘声的传言,说外公带回了金银财宝装在瓦罐里,埋在窝棚下面,青石板盖着,上面铺了狗皮褥子,瞎话编得有鼻子有眼……不过我确实见到妈妈穿了件狐狸皮背心,究竟是外婆转给她的还是外公给女儿的,还是外公带回两件?我那时小没兴趣问及……
外公和外婆之间的悲剧是必然的,因为旧社会的重压是必然的,重压下不愿扭曲的性格也是必然的,那么还能有什么结局呢!
石匠
外祖母家住在西年余泡的最高处,那是庙上的房子。早些年那一带常有水患,七、八月连雨天发大水,地里的高粱只露出个穗,在混浊的水面上飘摆。几十里地一片汪洋,这也就是年余泡“泡”字的由来。为了治水,农民们只好求助于神仙。于是便捐了钱,举着香火,建了这个庙。村子人少,又穷,人们便在虔诚和节俭之间搞了个折中方案。庙的正殿由五间改为三间。佛像中只选那如来和两个主事的菩萨抓了像。其余罗汉之类全写个木牌牌分列两厢。不消说,农民中负责与神佛联系的和尚通事(翻译之类)也是比较初级的,他们记不起五百位大仙的全部姓名,只拣那降龙伏虎、行风行雨、除灾避邪的写上几位,多叩几个头,也就是了。龙王本不属罗汉之列,但因为主题所在,也摆在其中了。虽然把龙王放在“降龙”罗汉之中未免有些滑稽,可是,神仙之间的事庄稼人说不清了。何况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本来就有这样的哲学:能压服的将他压服,不能压服的将他抬高。在降龙罗汉和龙王牌前各烧一柱香,心里就安稳了。
庙的东西偏殿,也各是三间。然而都综合利用,一边作了私塾,一边归会上办公之用。关于“会”有时也叫维持会,但单叫“会”似乎更有函盖意义,那是动乱时期一种介于官民之间的行政机构。从张大帅统治到伪满洲国的初期就是那个样子。与庙毗邻,在它的东侧是五间瓦房那是庙和会的家属宿舍。我外祖母家就在这里,原来我外祖母另嫁的丈夫姓金,是一个跑会的。金外公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善人。与贫困愚昧的乡民们比起来,他算是薄有家产且初通文墨了。他信佛,常周济一些孤寡的穷人。他是建庙的积极筹划者,为乡绅们跑腿做宣传,向百姓们募捐。当然少不了自己也带头。
有一件事,妇女们在我母亲面前讲起来总是掩口而笑。那就是“买鸟放生”。
当金外公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他也算是一个不愁柴米少管油盐的“公子哥”。劳苦辛勤的事做不得,外出经商又亏本。无奈便在家看佛书,作善事。买了别人笼中的鸟儿,放到林子里去,求得心灵的安逸。不料,这事传开去,十里八村游手好闲之徒,或者虽不“游手”但休农闲的人,纷纷捕起鸟来,找他“卖”。当他渐渐从这因果关系中领悟了“生态轮回”时,本来不多的家产已散去大半。父亲也气病在床。金外公为自己的不孝而感到歉疚。这个心地善良迂腐而又无能的人,进退维谷。据外祖母后来讲他认为父亲的病和当时大面积的捕生,都是他行为不当的罪过。
金外公干这种傻事好多年,他为什么散尽家财这样做,对一般人来说总是个谜。从母亲断断续续的故事里分析,也许那真是人的一种天性。我自己也有过这种体验。那是我十来岁的时候,一个小朋友送我一只黄雀。就是经过卖艺人调教的那种。她可顾盼撩人,在小试歌喉之后还能“抽帖”,预卜人的命运。我在母亲的建议下把她放了,那柔软的毛茸茸的小东西带着体温在我的掌心里挣扎,由于长期的笼中生活而忘却了翅子的振动,只是索索地抖着。我把她放在树枝上,良久,她才翩翩而去。
我不知金外公那时什么心情,他年青时因为家境好些,不像周围的农夫那样辛苦辗转。有些闲可以读点书,而读书就免不了“想”。这对于一个敏感的生活在穷乡僻壤里的年轻人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他见过一些世面,却没有什么技艺可以寄托才志。于是……这个可怜的人 “中了邪”,这是外婆的话。现在,我把这段故事照实写来,虽然在笔下有点“揶揄”,但是,我们怎么可以对于人性,对于佛的皈依有所微词呢!
就这样在金外公四十多岁的时候已经家业衰落,孑然一身了。之后,他便去学了石匠,兼在会上跑腿,一面修桥补路做善事,一面也糊口。柳河上的石桥和细河上草桥都是他领着修的。
金外公做石匠虽说是半路出家,但他毕竟是信佛做事认真的人。他读过书,会计算,天性又聪颖,干的工程很实在,质量好,又节俭。修庙时,他便是领工者之一。当然他的"石雕"技术并不纯熟,但也不乏创意。拿庙前那两个狮子来说,都没有传统的凶猛与狰狞,反而憨态可掬,像是佛前童子。我三岁的时候,他给我雕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小猪,十分可爱,直到念小学我还把它放在桌前,写大字做镇纸。
从我听到的一些材料分析,他的父亲是死于一种绝症——癌。他为此也花了不少钱,一半进了香火,一半送了庸医。
金外公的善和孝虽然荡尽了家财,却赢得女人们的心。
妇女,我们苦难百姓中最苦难的人,妇女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们受着政权、族权和夫权的压迫,多么希望一个善良而温和能体贴入微的男性。那喜爱弱小的生命,把鸟捧在手里放飞的人,自然成了他们的偶像,成了她们情感的寄托。尤其是我外婆,在和我那暴躁、刚烈的外公分居之后,自然便在求助中和他接近起来。他们结了婚,那时他比外婆大十来岁。后来生了个小姨。
说起来还有一段佳话。就在我小姨刚刚出生的那个春天,一个穿长衫的公子哥儿翩然而至,十三、四岁的样子,像女孩一样清秀。他手里托一个鸟笼,找金外公来卖,开口要三斗高粱。金外公笑了,那年月三斗高粱可不是个小数。虽说那鸟是只鹦哥,但金外公买鸟可不是为了观赏,他略加思量还是慨然答应了,(事后他对埋怨他的外婆说:一半是为了惜鸟,一半是为了给小姨讨个吉祥)他问粮食如何带走,公子说送到本村吴老汉家,因西村只一家姓吴,金外公便晓得了。他当场放了那鸟,问公子是否带回笼子,公子摇头。金外公送他到院外,见他背着手走上河岸,口里诵着:“北冥有鱼,其名曰鲲……”。老人捋着胡子暗自吟哦,赞叹这个飘逸的少年。俄倾,待他回到树下却惊讶的发现,那鸟又回到笼里。金外公也不去关那笼门,任它去留,返身从屋里舀来一点水倒在笼中的小斗里,这时他突然发现,斗下放着两块银元,金外公慌忙追出去,那少年早已不见踪影……
此人就是长滩周家二少爷子秀,他要周济的是在他家当使女的玉儿的双亲,玉儿就是吴姨,她是我外婆的娘家亲戚,管外婆叫姨。子秀河村之行开始了他与金外公的在动乱岁月中十五载的忘年之交。他们给河村最大的贡献是办了一个私塾,河村的悲辛的故事也正是围绕它而展开的。虽然,在开头从庙庭里传出的朗朗书声伴着柳河的流水是那样古朴平和而宁静……
本文已被编辑[紫色菊]于2007-2-1 20:15:0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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