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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熊猫、狗与吐痰休闲居士

发表于-2007年01月30日 晚上8:59评论-3条

再说‘熊猫、狗与吐痰’

我把我的文章与熊猫、狗、吐痰作比喻,的确有点牵强附会、牛头不对马嘴的。但是,既然已经写了、发了,编辑又说没抓住重点,我就只好补充一下,再说几句。

今天,就说我的文章吧。

我的163篇文章中,没有一篇‘精华’。‘精华’对我而言,那就是像熊猫一样,是‘珍稀动物’,我这里没有。

我把我的文章比成‘丝毛狗’,是相对于熊猫而言。我那163篇文章,普通得很,有人厌它,多数不被人注意,只有少数人喜欢它、欣赏它,这不像丝毛狗一样么?

我把我的文章比作吐痰,网友‘古刹昏鸦’说:“就算您把自己的文章比作‘土狗’,也不能比作‘吐痰’,这种比喻非常不妥,因为‘痰’是垃圾!您能将自己的文字比作垃圾吗?我看居士的文章篇篇充满正气,有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力量,您的文字珍贵着呢!”我又回复说:“我吐了出来的是痰,吞下去的津液才是有营养的东西。”

这么说来,我也承认此喻不妥,说它是自己的唾液,可能稍像一点。因为人的唾液是自己的分泌物,有吐掉的,有吞下的。这么说来,我的文章好一点的就是可以吞下的津液,不好的就是吐掉的痰了!

我现在想来,拿这些作比喻本来是不能写成文章的,很后悔这么写,浪费了网友的时间。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7-1-30 21:01:5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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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千叶红
☆ 编辑点评 ☆
千叶红点评:

我喜欢这样的观点:为快乐而写作。所以文章精华与否,都没多大关系,只要用心,这就够了。

文章评论共[3]个
休闲居士-评论

承编辑这么包容和宽宏,我打心眼里高兴和感动。但是,我自认还是比较严谨认真、知过必改、追求上进的人。我不会因别人原谅我而不去做得更好。at:2007年01月31日 早上9:02

变色龙-评论

文字只要自己喜欢就好。^_^
  【休闲居士 回复】: 谢你宽待我. [2007-1-31 12:04:52]at:2007年01月31日 上午11:14

古刹昏鸦-评论

居士还真这么较劲啊,呵呵at:2007年02月04日 中午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