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拨通电话半晌却不出声,我望着闪烁在屏幕上的那个柔媚的名字呆痴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是个美丽精明的女子。在家里是丈夫儿子的主心骨,里里外外一把好手,进得厅堂有皇后的雍容贵气,下得厨房有专职厨娘的手艺,把个小家经营的温馨怡人,人见人夸。在单位既是业务骨干又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颇得人缘,麻利干练,把职场女人的风采演绎的风生水起。
我和她相识的极其偶然,莫名其妙却成了莫逆之交。
她的老公,是我的好友。常常,他烦的时候,会约三五个知己好友,灌酒,或者说胡话。常常,一杯酒在手,我安静地坐着,听他们海侃神聊。那个圈子不大,总共四个人,我都熟识。这样的聚会,一年三两次四五次不等。
第四个年头的时候,他们俩因为一些外人道不明白的原因,闹得一发不可收拾,两人怒气难平,拍桌子踢凳子要散伙。闹到最后,我们几个人只好张罗着出面调停,矛盾却不见转缓之势,反倒更是加剧。她迁怒说那帮哥们带坏了他,整天风花雪月灯红酒绿的。
几个大男人垂头丧气,实在无可奈何了,最后乌溜溜的几双大眼睛一瞪,就都瞄上我了。
任我咬碎银牙,也是无奈,终了还是乖乖儿替哥们出马了。临出发前,我放言道:“本来那俩就够乱的,我这一去,要是乱上再添了乱,可别怪老姐没跟你们几位打过招呼。”
他们竟异口同声道,“死马当作活马医,原本就没多大指望。”
我嘀嘀咕咕给她打了电话,约了地儿相见。
都说这女人与女人是天生的敌人,何况,我是她老公的死党,他俩闹矛盾本来就跟那男男女女的事儿有关,再让我掺和进去,纯属瞎捣乱。
可事实证明,这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还真跟海边的天似的,无法预测。
就这样,我成了她的死党。
大家平时也不怎么样联系。她忙,我也忙,鲜有闲暇闲嗑牙。
却不知怎么地,竟然形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她每遇烦心事,就不管不顾的扯上我,疯闹,疯喝,又笑又叫又跳的,放肆够了,便对镜贴花黄,一幅明眉善眸的样子,莲步轻摇,斯斯文文的回家,做仪态万方的母亲,做柔情似水的妻。单位有闹心事了,坎儿放在那里,噎得食不甘味寝不成眠了,还是找我,折腾够了,一个华丽转身,做她的职场女强人去了。曾抗议说她把我当作垃圾篓子了,她贼眉鼠眼的笑,竟然大言不惭道,“是又怎么样?你要是愿意,也尽可拿我当垃圾篓子。”
我嘟哝说我不生产垃圾,用不着垃圾篓子。
她竟涎了脸道,“你不情愿当?嘻嘻,我就回家闹去,他那日子过得不消停,你们哥几个怕也不得消停?除非你那六七年的哥们也不要了。”
我撇嘴,不以为然,却也不得不服。
这女人,够狠!一天一天的日子,白开水一样。如果没有一个存放心灵的地方,那还不得发疯才怪?她知道我在乎,她也知道他们在乎。我们五个人一个圈,将近十年,难道就毁在我手上?不!
何况,这个会变脸的女人,我还真是喜欢。
所以,每次她打来电话,我都会下意识地做好准备,要么跟自个的胃过不去,逃不过得要陪她好一顿大吃大喝;要么跟自个的腿过不去,没准她会瞄准那座山,让我可怜的双腿经受非人摧残;要么跟自个的耳朵过不去,不知要经受狂轰烂炸到几时……唉,反正,早已认命了。谁让我偏偏欣赏这样一个善变的女人呢——得,要是我当着她的同事家人的面说她善变,他们一准儿认为我是精神病。
可是此刻,她拨通了我的电话,却一直不吱响。
空寂里的电流声,扰得人心慌。
“约红——”那空寂,压得我心跳乱了节奏,实在忍不住了,我轻唤。
“……”沉默,她不说话,也不挂电话,那一瞬,我的手心没来由的浚出了汗。
“我,我活着干嘛呢?”她冷不丁冒出一句。
我吓一跳,没待开口,她连珠炮似的“嗵嗵”,“我工作顺心,家庭和睦。收入不低,儿子乖巧,老公能干。我每天早早起床,打扮齐整,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这样的日子过了十七年了,就在刚才,不知怎地,我突然不知道我活着是要干嘛呢?越想就越想不通了,就给你打电话了。”
我愣住,说不出话来。小小的时候,活着是有理想的,是要为人类做点事情的。
可是,长大了,毕业了,工作了,成家了,然后,熟悉透了的日子,一天天就这样过着,可是,突然间要问自己:我活着干嘛呢?还真是没法回答。
不对不对,这问题,会魇人,不敢问!不能问!
2007年1月21日晚为约红作记
本文已被编辑[曼倩]于2007-1-27 14:03:3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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