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漠,25岁的烂年纪,糊涂学历,无业游民,一切全靠着一个人,我生命中的第7个男人,他叫可乐。可乐只有21岁,很年轻,但很优秀,在单位不到一年,就成了总裁的助理,是个好男人。
和他的恋情已经2年了,一直的姐弟恋,从大学彼此有感觉开始。
那时的我们,爱是单纯,圣洁的。但这一切只归功与他,他是学校出了名的好男孩,学习刻苦,性格开朗,从不欺骗任何人的感情。而我呢?在所有人的眼中是个怪物,是个垃圾,因为我曾经严重自残,因为我会和任何好看的男生做爱,因为我晚上经常在街头的墙角,独自猥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们的爱,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我就好比一支渺小的狗尾巴草,谁想,竟被埋在了异常精致,昂贵的大花瓶中。
我不配他,配不上他,我明白,但我不会表现出来我内心深深的自卑,因为我不能让那帮人看不起我,我答应过我去世的母亲,决不会让人瞧不起,因为母亲的这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的轻视中,她不想让那些冷嘲热讽来侵蚀我孤单的心灵。
我是小小的狗尾巴草,从破土的那天开始,就注定要在寒风,暴雨,烈火中煎熬,就注定要和牡丹,百合,玫瑰比坚强。我知道,我一定要嬴过命运,因为总会有好心人来轻拂我细柔的发丝。
可乐是在那天雨夜认识我的。那晚的雨,下的好大,我没有回家,像以前那样,独自倚在大街的墙角里,感受着雨的滋润,我认为,那是上帝赐给我的享受。就在这时,可乐出现了。他拿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从远处跑来。他跑到我身边时,有很大的喘息声,然后,他伸出双手,将我抱起。我大哭大闹,用脚踹他,用手打他,他都没有放弃,恨恨地将我搂在怀里,任我挣扎,反抗,我在他的胳膊上刻上了一个深深的牙茚,他疼得大叫,但搂住我的手,仍没有放松。我就在那一刻爱上了他,尽管,他打扰了我的享受。
我逐渐安静下来,任由他把我抱回了家。可乐的家很干净,墙壁都是纯白色的没有一点灰尘。家里的一切都很整洁,我讨厌这样的房子,因为它们会衬托出我是多摸的肮脏。
他将我带进浴室,用毛巾擦干我的脸,我的头发,我的身体。他在给我脱衣服时,我没有任何反抗,因为,我相信他,不会动我。他将我的衣服晾了起来,给我找了药,我用干枯苍白的嘴唇吞下它们,喝了很多水。他用手摸了摸我的头,有些热,于是,我便躺在了他的床上,睡了……
第2天一早,我睁开睁不开的眼,看见可乐正对我笑,他的笑容是那摸的灿烂,好象阳光一样,我以前也这样,但现在,却早已不会了。我伸手向他要衣服,他却把贴在了他的脸上,然后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没有反抗,他只是在亲我的侧脸而已。
一切都很自然,我们在一起了,深深的爱着对方。感觉真好,我的事情他都明白,第一次被人理解,没有压抑的感觉。
他很爱我,对我很好,他说过,要和我结婚,永远在一起,不分离。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好幸福,我有人保护了,不再受伤。
可是那天夜晚,我竟然见到可乐和一个女的搂搂抱抱,一起进了宾馆。这一切,都来得太突了……我想,我接受不了。于是,我们便迎来了史上的第一次吵架,吵的不可开交,很激烈。可乐一直在说,那是他总裁,他是为了让我过上更好的日子,才这样做的。而我,不信,很不信。他是嫌弃我吗?
我离开了他,悄悄的。但我知道,我不能离开他,于是,我选择了死,这样解脱后,我还能看见我死去的母亲。
我割腕了,看着那些鲜血,我心里好痛快,但好痛苦……
朦胧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死了吗?
我缓缓的睁开眼,是可乐救了我。他的眼里闪满泪光,很开心的样子。
他俯到我的耳边对我说:“听,我爱你。”
我笑着哭了……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7-1-25 21:49:5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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