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曾在某颇具影响力的报刊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人曾就网络引发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以及各种纠纷案件提出“网络实名制”的想法,目前正在考察中,看能否得到大家的认可与接受,及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有多大。人们对此纷纷议论,正反双方,皆有情理,一时争执不下,难以探讨出一个很合适和确切的答案。故在此,想把此话题再引用到“烟雨”上来。因这是一个在网络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可以说与上网人们利益息息相关的话题。作为所有有可能接触网络的人们,应值得一看一说。
所谓“网络实名制”,也就是说让所有上网的人们,在进入“搏客”注册登录的时候,必须用的是原原本本与本人身份证相符的名字,以达到从某种程度上对个人言论起到一定的约束和督导作用,避免一些不尊重他人或故意伤及他人言行的产生。最近几年网络的高速发展的确引发了不少网络纠纷案件的出现和上升,而“搏客”开通以来更是推动了这方面的“发展”。因在“搏客”上注册简单容易方便,人们用的都只是随便一个“呢称”,谁也不知道谁的真实身份。于是便有人仗此对生活中某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人或不经意间冒犯了自己的人,进行各种人身攻击或毁谤甚至到处散布别人的真实资料,让人声誉大损。当然,还有利用网络进行传销,非法经营以及欺骗等等的违法行为,举不胜举。针对以上种种现象,便有了“网络实名制”的提议,理由是为减少一些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产生,也方便必要时治安部门容易收集证据,提高破案速度和效率。
不可否认,“网络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限制此种行为的漫延,可以让人们在网络上不能过于“胡作非为”。毕竟是用到真实姓名,哪怕明知同名的人有大把,不一定就会算到或找到自己头上。但还是多少会有所顾忌,这就是人一种受监督性的潜意识形态影响。只要有一点点的制度干扰,人都不会过于明目张胆。然而究其可行性能有多少?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试想,假如网络一旦实名制,还会有多少人在上面畅所欲谈?同样的道理,虽然上网的人同名同姓的也大有所在,也未必会被熟人所看到,但还是不能不有所顾虑,这同样是人一种本能性的心态在作怪。如果网络真的实名制,那么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或不轻易表露的心事,想必也没人再敢在上面说了。不敢跟自己打这个赌,不会被现实中有可能认识的人看到,那可就成大问题。这人言可畏呀,要是经其口中一传十,十传百,口口想传,传到自己公司里去,甚至家庭中,自己这颜面还往哪放?还如何在社会中立足?最怕的还是因此被人抓住“把柄”,利用你的“痛处”向你大加敲诈,你能怎样?这个时候就真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后悔都来不及了。
事实上,网络一旦实名制也就让网络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所在。网络不良的一面虽然人人皆知也越来越突出,但网络还是容易和乐于为人们所接受,并愈演愈烈。为什么?不就是因为现实生活过于压抑和没安全感,才会让人们想到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寻求另一份心灵的慰藉哪怕并不能完全解决所存在之问题,但多少都会有点作用。也就如我们心里痛苦难过的时候,能有个人听我们说出来也好,不管结果如何。可以说话和能被倾诉,于人们就是一种最大的愿望和安慰了。网络恰好给人们提供了这么一个交流的平台和倾诉的空间,人们自是求之不得。而如果网络变成实名制的话,就相当于限制了人们的发话权,剥夺了人们倾诉的权利,网络也就因此失去了它作用性的一面。
我想几乎可以很肯定地说,假如拿此话题在网上公开进行民意调查的话,绝对会是过大部分人都会持反对态度。出于一种私心作用,有可能会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当然不会支持了。提出网络实名制的人出发点也是好,但毕竟考虑问题欠周了点。或者说重点没找着,而只是单纯就表面一些现象作出一种在短时期内可能可行有效却是治根不治本的方法。其实,要杜绝网络事件的产生,最根本的应是对各网站强行进行规范约束和监督性管理,先从这一环节上抓才是最实际。如时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黄色网站的出现,网络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诞生?在把如同我们这些上网良民也统统一同于那些无聊小人一起责怪的时候,能否问问,你们网络管理者干什么的?难道那些东西都能跳过你们的眼帘直接从“后门”进去?难道你们从来就不曾审核?难道网络上那个“我同意”与“我不同意”所谓遵守网络规章制度的“宣读”也只是形同虚设,作一下秀的而已?假如作为一名网络管理者能多一份责任心,又哪会有这么多事情的发生?心病还须心药治,解铃还须系铃人!
网络实名制有没可能,在目前的现在或不久的将来?作为上网的一族,又将如何看待,是理解还是反对?假想有一天网络的法律性真的提升到此种程度强制人们去实施的话,到时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情形?我们又该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网络这一随之而起的新生事物?到时我们还到哪里找一个可供人说话的地方呢?!还是不敢多说,只是联想的而已。关于网络也许永远都有探之不尽的话题,就保留一个空白,让时间来验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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