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轩从沙发上起来,五指摇摇,划拉开笼罩在屋子里呛人的烟雾。然后一步三晃地挪到防盗门畔,冷眼瞅着可视门铃,那里面是一张变形了的灰蒙蒙的女人脸。
鸣轩叹了口气,笼着手,叉了腿,一动不动地站着,冷眼瞅着那女人放下手中大包小包的菜蔬,翻腾斜挂在臀部的包,手忙脚乱的找钥匙。本来,一伸手就可以打开门了,可是鸣轩懒得动,也不屑替她开,“回自己家还有按门铃的?纯粹是莫名其妙!”
她下班了,她干嘛要下班呢?
鸣轩恹恹地窝回沙发,将球赛的声音放的再大些,然后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伸腰展腿地躺着,压变了形的沙发垫子萎靡地挤成一团。
门开了,女人进来了。
弯腰,换鞋。人就站在散放了一地塑料袋中间,蓝的绿的白的黄的紫的粉的条纹的。
鸣轩眼角扫过去,觉得那像是一堆废墟,那个女人,那个灰扑扑的女人就是被遗弃在废墟里的布娃娃。她怎么会是这样呢?曾经,执手于柳丝飞媚间的那种美丽可人呢?曾经,那微雨里如雪的白衣飘飞处,是怎么样的惹人爱怜?曾经,藏在花丛后任千呼万唤却不见的那个伊人呢?……鸣轩烦乱的翻身,把脸窝进沙发里,冷硬的背僵在喧闹的足球厮杀声中,说不出的萧索寂寞。
“咦,你在?”女人听到响声,回脸,看到沙发上那熟悉的绛红色上装,莫名的欣喜起来,“呀,你穿着这衣服还挺提神儿的。”那上装是今年最流行的品牌男装,女人前天上街时揣了六百块钱,本来是要准备给自己卖件羽绒服、给女儿卖双靴子的。结果把平凉像样儿的商场全转完了,看上的太贵,太便宜的又看不上。最后莫名其妙却转到了男装店,就发现了这阵子电视上在做广告的这件品牌男装,一眼就喜欢上了,想着帅气的鸣轩穿上它,该是何等的风景,一问价格,“580块”,是女人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女人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就掏了钱。巴巴地拿回来,鸣轩正忙,连看也没看一眼,更遑论说是试穿一下让女人乐滋滋的心态持续的久一点。
鸣轩听着,没搭腔,也没转身,似乎睡着了。心里却翻腾个不停,“小美就不会这样,小美总是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女人身上是否光鲜,是男人的脸,是男人日子过得好不好的窗口,是男人有没有本事的明证。”小美上次和鸣轩喝咖啡的时候,曾发了一大通类似的宏论,鸣轩当时一听就上了心,且不由自主地想到家里那口子,总是把自己弄得灰扑扑的,真倒胃口。刚刚和小美并肩而行时那120%的回头率,让鸣轩心里美滋滋的。“也真是怪了,跟那女人一起上街,没走三两步就浑身不舒服,害我好多年都没上街逛荡了。可小美,跟她走在一起,简直有乐不玩的事儿,上街可真是一件美差,陪她逛了七八家商场,竟一丁点儿也没觉得累!还真是怪了。”鸣轩暗自嘀咕,僵直的背更冷了。
女人扎煞着手凑过来,冰凉冰凉的五指隔着丝巾还觉着冷——女人的手指堪堪地落在鸣轩额头上,想探探他是否病了,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忙扯了脖子上热乎乎的丝巾垫在鸣轩的额头上,然后才把手敷上去。鸣轩暗自冷哼,“假使我真发高烧了,隔着一层丝巾试体温,也非得把病给耽误了不可,真蠢得不可救药了。”
鸣轩烦躁的翻身,故意弄掉额上的丝巾。可是浑身乏力,恹恹的,不想动,连话也懒得说。“唉——”鸣轩厌倦着暗自长叹,“一进家,就浑身不带劲,这熬煎要到啥时候才是个头哪?”
要不是刚刚和小美分手时还生龙活虎的,鸣轩真的以为自己是病了。
“你爸爸不舒服,你别吵着他,妈妈去弄饭。”女人给刚刚放学进门的女儿细声安顿。
女儿拽拽女人的衣角,“妈妈,你还做米线吧?我可想吃了。”
女人转身,点点女儿的额头,“乖,明天,明天妈妈一定给你做,今天,就做你爸爸最爱吃的红烧肉。”
鸣轩又翻了身,不屑地撇撇嘴,心道,“就那点破手艺,老显摆。刚和小美去新开的那家大酒楼,人家那红烧肉,那才真叫个红烧肉。”
2007年1月21日午后于平为萍作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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