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远相识在1988年的秋天,是当时世俗最不可能接受的爱恋—一见钟情!正是这个原因,苦苦相爱了六年的我们才在1994年春天得到了双方家人的认可,筑起了我们的爱巢。
1996年我与远离婚了。
我想那时的自己可能太幼稚,总认为爱情与婚姻的评价标准就应该是: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不可以掺杂其他东西。所以当我们婚姻生活中多了一位女人的时候,我断然选择了离去,而没有给彼此留下后悔的余地,更没有去选择原谅。(骨子里的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雨中站在远楼下的我是如何渡过此生难以忘记的几个小时,更无法忘记在我们曾充满爱恋的床上是怎样躺上了别的女人……而我却在雨中呆呆地看着他的窗,想着他的好,寻找着可以原谅他、可以骗自己的借口,虽然耳边残留着他的话语:我不方便,对不起。我不知道当年那么脆弱的我是如何解脱的,但我知道我的心…伤的很重很重……)
远是在与我分居两年后才同意签字离婚的,离婚时远什么也没要,清身出了家门。分手的那天下着雨,(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可以决定自己一生的事情都会发生在雨天?)站在雨中的远对我说,可以陪我走走吗?我拒绝了。看着我转身离去的背影,远在身后大声说道:“我等你三年!”我没有回头。我认为我这种坚决的态度是对的,我认为爱情与婚姻就是这样纯洁而不可践踏的。而我却为我的这种坚决的决定,足足三年生活在难以解脱的感情痛苦之中,不能自拔……
在这之后的岁月里,我尽量不让自己想起过去,努力地去学会忘记。而远在逢年过节时会到我家去看望我的父母,嘴里叫的依旧是爸妈。我想如今我仍会想起远的原因大概正是如此,远是了解我的,毕竟那是我们六年最真挚的初恋!在第五个春节我碰到了远。大年初一,我第一次在父母家里过春节,没想到第一个给父母拜年的竟是远。我们互道新年好之后,场面变的十分尴尬,几分钟之后站在门口的远问我:“不请我进去?”当父母请远进屋,我转身进了另一个房间。我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他,我知道远这些年过的挺好的,也知道远已经有了两套房子。远可以在我父母面前做到当初对我父母承诺的那样:可以照顾我一生一世。爸妈多次劝我复婚,我都拒绝了。那时的我依旧认为,割碎我心的伤没有好,那终身难忘的痛永不会消失。我想我无法忘记远带给我的伤害,那是我此生都不敢去揭的伤疤,我怕,怕想起那心被掏空、整个人被撕碎的感觉……我再次选择离开。
那次分手之后,远再没有到我家里去过。后来听姐说,远两年前结婚了,妻子正是当初我碰到的、让我决定离开远的那位女孩。婚后远东渡扶桑,去为他的新家拼搏了。我想如果有机会我们相遇,我会对远说:“祝你幸福,我们依旧是朋友。”
且不说这段婚姻幸运或不幸,但我相信即使在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们彼此都不会说一句我后悔嫁给了他,他后悔娶了我。不能再次走到一起的原因有好多,但我们彼此都会珍惜那无法抹灭的美好时光……
分手了,让我们这些曾经熟悉的陌生人互道一声:珍重!
夜风轻飘写于又一个雨天
2005年6月26日星期日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7-1-21 9:31:4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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