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之博弈”中的“控制”与“自由”
古希腊有个神话讲从前的人本来是四只手、四只脚、两个头和两个身子的(据说还有两个生殖器),后来因为想要挑战神的权威而被神一劈做了两半!所以后来的人一生下来就想找他的另一半以求重新合二为一——古希腊的神真坏,这样子他们倒是高枕无忧了,可人类却从此就要为寻找另一半并与之融合而要耗尽一生的心力!
∮记得上大学时曾有位女生对我神秘地说她新婚之夜一定要做一件很特别的事。我问是什么呀?她矜持忸怩了半天,说:上床后我要偷偷地将我的鞋压在他的鞋上!我失望地问,为什么啊?她得意地说,这样我就可以一辈子都压在他身上了呀!∮
这个故事让我们在讶异之余充分明白了女人的内心深处一直潜伏着一股子强烈的控制欲望!——在经过了早期貌似被动实则主动的欲望潜伏期以后,女人很快会找到这种真实的自我,并解释说那是为了爱,说我们女人天生是感性的动物呀(蠢男人才会相信),说我们女人天生就是要被哄的呀以及那是因为男人常常不负责任呀等等。但实质上,一切都是来源于控制的欲望!
那么男人呢?我觉得女人对于男人不负责任的说法只触到了问题的边缘。实质上男人不是不想负责任,而是因为他们的内心一直渴望着“自由”——就是那种不要按时回家按时“耕田”,不要成天听女人鸡毛蒜皮的絮絮叨叨,不要走到世界的任何角落都带着老婆的影子,尤其不要那种被老婆死死拽在手里的等等感觉上的“自由”!
于是男女双方都以“爱”的名义,一方高举一切尽在控制的大旗,一方则发出“我要自由”的呼喊;一方说因为对方想自由所以她要控制,一方说是因为对方想控制所以他想要自由!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个原地兜圈的问题,因为“控制”和“自由”就好比是“鸡”与“蛋”,谁先谁后恐怕谁也说不清楚吧!
既然都是以“爱”的名义,那么谁都有响亮的由头。于是争论,于是较量,于是博弈,于是也就在这“生命不止,斗争不息”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遗忘了原来高举的“爱”的旗帜!
其实爱是什么呢?
最起码“爱”不是“控制”,而是宽容,是忍耐,更是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尊重;同时“爱”也不是“自由”,而是责任,是付出,是彼此之间的关怀和牵挂。所以我觉得男人和女人都不应当举着“爱”的名义去谈什么“自由”与“控制”。如果真要说“爱”的话,那么就请女人放下“控制”的欲望,男人放下“自由”的心,一起把“爱之博弈”变成一种十分愉快的游戏吧!
二、“情之纯粹”里的“逛街的”和“吹牛的”
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独特的成长历程和喜怒哀乐的方向,完全准确地分类的话应该是有六十多亿种!——我的思维没那么精深,只够将它们分为“男人的”和“女人的”!
男人和女人基本上属于两种不同的动物,所以基本上他们的“喜怒哀乐”也截然不同——一个痴迷的是逛街,逛街,还是逛街;另一个热衷的则是吹牛,吹牛,还是吹牛!“逛街的”和“吹牛的”本来是并不冲突的。可是“逛街的”总想找“吹牛的”买单,而“吹牛的”也总想找“逛街的”聆听!但是“吹牛的”并不喜欢逛街和买单,而“逛街的”不光不喜欢聆听而且罗嗦起来比“吹牛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坏了——上帝硬要把“逛街的”和“吹牛的”往一块儿凑,简直无异于让焦大和林黛玉一起拿着手绢扑蝴蝶玩儿,让超级女生跟帕瓦罗蒂一起高歌“我的太阳”乐儿!——怎么玩乐到一块儿啊?!
其实男人和女人即便是在思考相同的问题时各自所采用的大脑里的区域也不同!所以关于“男人和女人到底怎么才能玩到一块去”的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后来我发现这个命题几乎不成立——实际上大多数男女都不是玩到一块去的,而是某一方先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来满足另一方的“喜怒哀乐”!比如我就常听到这样一段话——“我开心你要陪我一起开心!我不开心你当然也不能开心!不光不能开心还要哄得我开心!”另外一次在北京我还见到一个“逛街的”在发飚后歇斯底里地抽了一个“吹牛的”一个大嘴巴子,“吹牛的”低头摸着脸,温柔地说:“手没弄疼吧?”
这样的交往方式多半是可以让“逛街的”和“吹牛的”先走到一起去,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因为是人总会回归自我——“逛街的”想逛街是因为她们天生就有强烈的寻求美的欲望;就如“吹牛的”要吹牛是因为他们本性中就有剧烈的表现自己的需求!所以“逛街的”总会想去逛街,而“吹牛的”也总会想去吹牛,分歧不但有而且形同水火!于是轻则抱怨,重则吵闹,更严重者就拳脚相向甚至杀人分尸!或者只冷战、分居并互相指责着对方不能理解自己然后也就凑合着过一辈子吧。
综上所述我认为关于“喜怒哀乐”合拍性的问题是男女关系当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所以聪明的男人和女人都不是随意将各自的“喜怒哀乐”强加到对方身上,而是尽量将日常生活中相处的一些事儿变得纯粹!——也就是在吃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看一集轻松的肥皂剧或者听一场高雅的音乐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不加入自己的主观情绪,并将身心沉浸、享受于事物最本真的乐趣中!
这样,“逛街的”和“吹牛的”或许也能无声无息地融合到一起去吧!
三、“性之和谐”外的“屎壳郎”和“猪”
有一回两只屎壳郎在讨论有一天要中了大奖该怎么办。一个就说了:我要是中了大奖,我就包下方圆十里的公共厕所,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另一个轻蔑一笑,说你丫儿小样儿(注:你就这么点出息啊)!我要是中了大奖,我就包一活人,每天都吃新鲜的!
我讲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逗大伙儿笑,而是为了说明既然屎壳郎都知道要新鲜的,那么男人或女人在“性”的问题上理所当然地也都会渴望“新鲜的”吧!
男、女性关系不能长久和谐是跟人的“要吃‘新鲜的’”的本性是很有关系的。关于这点我实在不能帮大家什么——假如我是传说中的那条神通广大的金鱼,我就把所有男性都变成皇帝把所有女性都变成女皇,这样大家就都能像阿q一样开心了!可开心之余大家不妨稍微想想:谁来做男妃子或女妃子呢?
在中国的阴阳学说里,女性属阴,属月亮,在晚上;而男性属阳,属太阳,在白天。因此女人多半会在夜晚来临时感到寂寞来袭,同时体内潜伏的性欲开始蠢蠢欲动;而男人则会在清晨回归浅睡状态时感到孤独,并自然处于“晨起”(注:健康男性的一种生理特征)状态,此时他们有着莫名的交媾欲望!由此我臆断:如果在傍晚时做爱,女人会得到莫名的满足,而在清晨则是男人会有异样的快乐!如此我又揣测男人与女人比较和谐的性交时间应该就是子夜了!——当然了,如果能在保证高质的前提下,做到晚上爱一次,午夜爱一次再加上早上爱一次,那便可以堪称完美了!
我可以感觉到大家看完这段话以后的阵阵嗤之以鼻声,可是我想问的是,你今天“完美”了吗?
北方有句俗话说:“家里的猪都饿得直哼哼,哪来出粜的糠?!”那么在“潜规则”里四处寻找“新鲜的”的导演们,你们喂饱家里那口子了吗?还有以下半身招摇的木子美之流,你们现在的“一日三餐”能还好吗?
其实我这么说不是想说导演们像或者是“屎壳郎”,也不是想肯定木子美一类的女人们如果不主动出击就会变做在窝里饿得直哼哼的“猪”,我只是想说男女关系走到“性”这一层面就像走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处理好了可以升华到一个美妙的境界,处理不好就很可能只能在“屎壳郎”和“猪”之间徘徊了!
让许多人以后在干“坏事”或干“好事”时会联想起“屎壳郎”和“猪”,我感到很抱歉。这里也帮好事者反驳一句——“那我们也不能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呀!”
这么说是对的,做“屎壳郎”或“猪”和做“鸡”或“狗”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他们同样存在着男女性关系的不和谐!
其实我们人类难道只是活在“男女关系”那么点儿事上吗?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人类就当以蜘蛛或荆棘鸟为榜样——一生只求激昂的一次,然后就死了算了!
但人始终是人,所以他不同于“屎壳郎”或“猪”,也不同于“鸡”或“狗”,当然也不同于“蜘蛛”或“荆棘鸟”。所以我想,如果男、女性关系想要和谐,其他的都不要说,首先请先将自己立身于“屎壳郎”或“猪”等等之类的动物之外吧!
本文已被编辑[文若书]于2007-1-18 23:44:5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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