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假如你看得更仔细,就可以看见风——那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细微的碎片高高在空中奔去。
史都渥特。爱德华。怀特如是说。
我欣赏怀特的自由的风。
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过时间缓缓向前。放肆的自由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我只能时不时地在他的影子里留恋。很放肆,很轻佻地说,我想你。
打从顶小顶小的时候。大概是已经能够明白一定要把受伤的飞鸟医治好,然后放生任其自由地翱翔的年岁,我就喜欢上了自由。后来,稍大些,能够看懂电视剧了。主人公总是幸福地说,我喜欢流浪的感觉,因为自由。我又疯狂地迷恋上了流浪。因为自由。但是没有机会。当我眼神坚定,胸怀大志,旁若无人地瞎吼:我要抚摸风!我要去流浪!我爱自由!的时候,众人唏嘘一片。爸爸耸了耸肩,流浪?能挣几个钱?别做白日梦了,做人塌实点好。妈妈一把鼻涕一把泪,孩子啊,你可不能丢下我们啊。外面很辛苦。叔叔阿姨无奈地皱皱眉,小孩,当心被狼叼了去!我可爱的同学们思索良久,疑惑地抬起头,你这几天是不是发烧了?去医院看看吧。我陪你。谢谢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还有,我很健康,没有生病。
我喜欢自由。自由依赖流浪。所以我喜欢自由的流浪的感觉。
记得梅洛说过,你轻轻地来而复去/从一条路/到另一条路/你出现/而后又不见/从一座桥到另一座桥/脚步短促/欢乐的光辉已经黯淡。青春也是喜欢自由的,喜欢无拘无束的跑来跑去,这是我读完这首诗歌后的第一感应。
一个不小心,我已经长大了。我正在消耗我的青春。到底是有意义的或是无意义的甚或是损人害己的,我不敢想。每一件事情总该有许多种评判它的标准归属附着于它。我总是这么认为。
某年某月在我成长为一个左右逢源,循规蹈矩,斯斯文文的大小伙子的某一天,我和安风游完泳回来,穿着那双早已“残缺不全”快要退化为矩形破拖鞋,用脚使劲地走在冗长烦琐的道路上。安风是我最最心有灵犀的朋友。我们很默契,甚至到了他说,我很累。好辛苦。接着我们就会一起笑答:那,那就喝酒去的程度。他一定是上天给我的恩赐。谢谢佛祖的荣宠。当我忽然知道他也时常这么思考是时,我笑了。他也笑了。然后我们异口同声:你好幸福。瞅着街边行色匆匆的路人,“有意思吗?”我问。“没有,好无趣。”他答。“那……”我诡异地支吾着,看着他的脚丫。安风两眼一亮,会心地奸笑。我们彼此各换了对方的一只破拖鞋——不伦不类的造型,欢快地嬉闹追逐起来,象极了两头自由奔腾的梅花鹿。当然,是野生的。我最讨厌动物园里那些个平时委靡不振,奄奄一息,只等饲养员拍拍屁股吆喝一声才恢复稍许生气的好吃懒做的“驯养物”了。他也是。我们狠命地踏着瓷砖地板,神经质似的揣着路边安静的石块,更加放肆地大哭大笑,大声唱歌。路边的人都鄙夷地打量着我们,想要说些什么,又摇摇头匆匆地躲开了。我猜他们多半一定是以为我们是重度精神病患者,或是supper自虐狂了。
范进中举般疯回到宿舍,我们说给室友听。沉寂良久。忽然白面疾呼,败类!我们401帅哥的脸都让你俩熏黄了!完了,我的美女梦!哲明一脸茫然,你们……来,我这里有药。老温更是细心,你俩,谁没有脚气吧?啊?够意思。有品位。我和安风相视一笑。白痴。说给谁听的,不知道。或者说是不愿意明白。事后我问安风,孔方兄到底死了吗?他说,没有。老孔还活得有滋有味的,我都见过了呢。我笑,还不止一个。他亦笑,让心灵去旅行。利群说的。我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
人要活下去,多是身不由己的。但每天哪怕是每个月有一小点时间,由着自己的随意,彻彻底底地做回自己。这似乎也越来越演变为一件登青天似的难事。
忧郁王子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是彻底没钱了,就开始流浪。那我呢,不能说彻底的没钱更不能说彻底的有钱。都是父母的。我只是利用。我只好亦只能去喜欢流浪,去看流浪。最爱看到流浪飘荡的地方莫过于火车站。
坐在火车站对面的茶馆里。沐浴着茶叶清香淡雅,明净清澈的雾气,我透过透明的落地玻璃窗安详地向外望。打量着南来北往,熙熙攘攘的旅群;打量那漂浮在半空的南腔北调。偶尔会有一两个背着行囊,行色匆匆的浪人向我询问一些问题,诸如旅店怎么走,厕所在什么方位之类的,很简单。我就会尽我的绵薄之力告诉他们。最后说,你们,好自由。那些浪人旅客总会盯着我的眼睛看,仿佛要看出一片沙漠来。然后微笑着拿出在各个地方流浪时搜集来的小礼物,让我随意挑选。他们知道,我不会要别的。而我,更加不会拒绝。每次都是欣喜若狂地满载而归。他们真心,我诚挚。就这么简单。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不久的将来,我想我会。
都市人说,只有喝早茶时,才同自己呆在一起,只要一开始同人打招呼了,一天就是别人的了。越来越多的人身不由己,越来越多的人找不到归属。只好去流浪。我一直以为,鲜花有每个年龄段的幽雅。花开的那一刻其实就是在等待凋谢的那一刻的到来。人和花都应该是随其自然的活着,不要太刻意了。一花一世界,一叶一江湖。曾经很迷恋三毛,不为别的,只为她能只身闯进沙漠寻找心灵的寄栖所。我疯狂地想,以后要是能结识一位这样的朋友共同远行,踏遍千山万水,赏尽雾紫霞红,聆听暮鼓晨钟。岂不妙哉?就算皇帝老儿退位让贤我也不愿意出卖此等权利。更何况康熙的自由和流浪早已被尘封禁锢在少年时代。可悲。惋惜。
我给自己起的网名“午夜阳光”。希望阳光能够洞穿黑暗,自由地耀眼明媚在午夜。一如我的心境。遇见网友时,我总是发一条消息过去:你,你是你吗?然后等待。多半是空手而回。有人感叹,我们总是在现实生活中用真名说假话,在网络世界里用假名说真话,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用真名说真话呢?我不置可否。我不十分信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还没有那么伟大。也没有那份固执和勇气。我只想在宁静的夜晚,星光挂满我的全身。独自一个人聆听黑夜的呼吸声时,没有人打扰。
我很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夜色朦胧时搭坐双层公车,而且是要在能呼吸到空气的上层。我安静地坐着。星星水银似的洒满了我的全身,皎洁的月光敛进了我清澈透明的双眸。我看着五彩斑斓的城市,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看着路边那一棵棵孤傲的蓉树。华灯初现,起风了。我看见了我的自由,被清爽怡人的晚风托起,飘啊,飘啊。最后落入五彩霓虹灯交织成的彩虹河里,使命地嬉闹。是啊,它该洗个澡了。迎着晚风,我傻笑。
自由的自由,能够彻彻底底,酣酣静静地去流浪;而我,一个凡夫俗子的自由,只能凭心而论或者顾虑重重地去看流浪。是的,我承认我活得多有些不得已的刻意和违心。想了又想,我笑了:这世上有太多的人过活得牵强附和,趋炎附势。早已没有一天甚至是一点点的时间由着自己的随意,同自己呆在一起,我还要好受些,至少我抓住了自己的忧郁和妥协,至少我还时不时地勇敢于放肆那么一两回。
自由的流浪。
放肆的自由的流浪,我也许能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抓住这东西,我时常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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