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业者”?没听说过吧!这是个鲜为人知的词儿——嘿,丁新顶新的呀!
“丧业者”不是失业者。失业者都有失业保险啊,可是丧业者没有!
“丧业者”不是下岗职工。下岗职工都是持有下岗证的呀!可是他们没有,什么证明都没有。
“丧业者”不是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小青年。那些人,都属于待业者或无业者,都很年轻,说不定哪一天就能安排个合适的工作哩。
“丧业者”不是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职工,他们的工作干得好好的呢。
“丧业者”更不是从农村进城打工、没有城市户口、找不到职业或雇主的农民兄弟。
那么,丧业者是些什么人呢?你猜到了么?
如今,恐怕没有人不在口头上(行动上说不准)同情农民工,似乎农民工就是最最应该被同情的弱势群体。哼!农村来的嘛,自然应该同情的!于是乎,农民工就成了几乎是全社会人人都关注的对象。而在城市所关注的,就是失业者和下岗职工。有谁来关注城市的丧业者呢?
“再就业”的号角吹得震天响,可是得凭失业证或者下岗证啊!丧业者没有任何丧业的证明,就连劳动部门和居委会这样的衙门也态度暧昧,说不出是糖的、枣的来,后来就干脆不管这桩敏感的闲事。因为他们没有失业、下岗的证明,就无法享受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待遇,就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也不可能。于是被排斥在脚下的城市之外,没有饭吃,没人管了。
丧业者似乎是后娘养的,被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冷落起来。只得拉下脸面,混在农民工队伍里,挣几个小钱,养家糊口。他们时常哀叹:“农民工找不到城里的工作,大不了回家种地。可是我们连土地也没有啊!”社会都来关注农民工,却没人提及他们。
所以,他们十分羡慕有证的下岗工,羡慕有证的失业者,甚至羡慕家中有土地作基本保障的农民工。
说白了吧,丧业者的单位被政府的一句话解散了。
当初,大兴开发之风。政府在开发区里成立了几个公司,公司招兵买马,职工纷纷调入。可是没搞上几年,开发区要下马,公司要解散。有些人闻讯,觉得大事不好,便投门子、钻眼子,急急火火调走了。因为关系不到位而行动迟缓的一些人,就眼睁睁看着单位解散而丧业了。
就这么简单,一个国有单位,说建就建,说撤就撤,如同更换小蜜那么随心所欲,如同麻将桌上摸牌那么得心应手,如同酒席宴上举杯祝酒那么潇洒自如,如同在讲台上讲演那样词汇丰富而新颖。于是,丧业者靠墙墙倒,靠山山歪,两手扑天。
姚某:女,43岁,曾经是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单位解散后按那“一句话”需要到一个偏远的乡镇企业上班做壮工。一是路途遥远舍不下孩子,一是承当不了壮工的累活就没去。孩子稍稍大了些,想去上班,一问,那乡镇企业改为私有制了,人家不承认她。无奈之下,状告政府,法院不受理。几经辗转,官司打输了,原因是“民告官”。后来,托人求脸走后门,花费了两万元的礼品费和诉讼费,终于把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赔偿她两万元。仔细一算账,花费两万,得到两万,白白赔上了三年工夫,就连一枚小小的失业证或下岗证也没得到,实在不划算,天天苦恼。
王某,37岁,原单位秘书。单位解散后决心打官司。可是,“民告官,如移山”,这一告就是八年。三番五次的告状,官司终于打赢了,法院判决赔偿6千元,当然没有拿下失业证或下岗证来。然而,六千元没到手,政府拒不执行,法院不敢得最政府,不了了之。王某已经厌倦了,只得作罢。
当然,丧业者在享受不到城市人待遇,也享受不到农民土地的情况下,他们大都不愿下苦力,于是,苦苦悲哀。怪谁呢?只能怪自己生在城里。
丧业者有多少?不知道。只知道在我身边有五个人。其中有两个因寻求职业不得法而焦虑、生病。就连吃饭问题都难解决,生了病就更没辙了。他不敢去大医院看病,只是从药店里买点廉价的药品扬汤止沸。
我,不知道该怎样帮助他们。亲爱的朋友,你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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