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杀----杀----杀呀!”
这个夜晚,如猪临死前的嚎叫再次响起,不过是阵梦语。做梦的人醒来,坐在床上发呆。额头有粗鲁的汗,眼睛如同一座空房子,里面无一家什。就是这样的空房子:灰白的墙壁蒙上厚厚的积尘,残破的蜘蛛网经风一吹便不住晃荡,想粘住什么,终究一无所获。做梦的人自己不知道,他的眼睛竟是一座空房子。每每这样醒来,便象患了老年痴呆症似的,神经麻木得可以。直至过了好久,他才被自己梦中杀父的行为吓住,额头又得得地冒出汗来,冷若冰霜。
呆过后,他刻意让自己的眼光变得柔和些,就象打了孩子又拿糖哄似的,柔和的目光仿佛可以消弭仇恨。可他的心里早就种下了仇恨的种子呀,靠自己去改变它,莫若说让一个小偷自己戒偷,恐怕只有唐僧的紧箍咒管用吧?他是那么渴望做个正常人,没有仇恨,没有痛苦,没有扭曲的灵魂。见鬼的是,上帝给了他这些,还给了他理智。如若没有理智,成个疯子岂不好?疯了就不管好坏,不讲良心,多好的事情。正是有了理智,他才为自己卑污的灵魂感到痛苦。
从他意识到自己的灵魂有多卑污起,他就知道自己不再是个正常人,可他偏偏用正常人的逻辑去思考问题。他想:谋杀自己的父亲真是不应该的,哪怕仅仅是想,都是亵渎和犯罪。可----他已经是个罪犯,在牢房里已经呆了三年,这能算个好人么?想到这一层,他又认为自己刚才的歉疚太过怜悯:人不都是狠心的么?都自私和绝毒的么?大抵如此罢。
两道雪白的光仿佛两把闪亮的刀子从铁窗插进来,刺得他的眼睛生痛。正义和公理哪里去了呢?纯洁的月光怎么可以属于罪犯呢?如此想来,他觉得这刀样的光芒于他也是种欺侮了。那柔和圣洁的月光啊,理应属于草地上的恋人们。他不止一次地如此想:和他心爱的相聚在绿意充盈的草坪,月光如溪水般澄澈,仿佛那可以望见的小溪里的不是水,而是凝练的月华。草地被一片柔和的月色笼罩着,心爱人的眼睛也被染上一层神奇的光,眼睛在光晕中长上了天使的翅膀,他们越过河流,越过小溪,越过城市,越过乡村田野,在月亮正下方一个被月辉永远照耀的地方,他们相拥,他们相吻,他们热烈的纠缠。在那儿人都不会老,便永远青春着,如初吻的味道,甜蜜得情不自禁。
可这光芒,终究要刺痛他的眼睛。他知道,这没有别的选择。死本不可怕,但一旦活着,却没有活得幸福的依据,那时多么可怕的活着呢?
(二)
他被判了三年刑。出来了。他没回家。他以为自己是个没有家的人。他身无所长,不知道什么工作能养活自己。有一时半会儿,他想去做小偷,偷钱包,偷自行车,偷一切容易得手又容易出手的东西,最终靠偷来养活自己。这条路应该很适合他的,他原本干过这行,若论技术,也是这个行业的高级技工的。但他放弃了。他认为这有违正常人的道德标准,他是要做一个正常人的,自然不能选择偷为职业。他又想着去骗,好歹他口才也不错,模样也不是天生的罪犯相,但这同样有违正常人的道德标准。偷和骗都不是理想职业,他就想着去当个职业乞丐。
他做了两天乞丐就生厌了。按理,做职业乞丐的都会将自己装扮得可怜兮兮,叫人一眼就生出怜悯之心来,赶紧掏钱抚慰自己的良心。他却不管这一套,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他的穿着跟平时没啥两样,虽说不上得体大方、风度翩翩,倒也没叫人看出到了靠乞讨度日的地步。除此而外,他也没给自己编造一个诸如家遭大火,身患绝症的理由。更让那些时刻准备着施舍良心,施舍同情心的人们愤怒的是,他的脸上居然没有丝毫悲伤或痛苦的表情。这当然令人气愤了,那些施舍者呀,他们也是需要一个理由和借口的呀。所以在十字路口挂了个乞讨牌子站了两天,他就收到了一毛钱,还是一个小孩鄙视他,用了一毛硬币砸他,从他身上反弹到地上后,被他捡了起来。他想一毛钱也是钱呀。
十字路口人多车多,没有交警在的时候就更恼火,所以堵车就再正常不过。他脖子上挂了个乞讨牌子站在路口,自然有过路的人来看热闹。有的是行人,有的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这一来,原本拥挤的路口,因人们想看他的热闹就更拥挤了。一开始他还未注意到自己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直到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小伙与一辆小汽车擦挂后他才猛然醒悟过来。他看见小伙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胸前的牌子,这时候一辆转弯的汽车冲来,他未来得及提醒小伙,事故就发生了。为此他感到自责:这不都因为他吗?那个下午他除了乞讨外,还当起了义务叫警。他将牌子由胸前移到后背,学起交警的样子疏导交通。但交警在的时候,他们又说他瞎指挥了。
乞讨的第二天,一位老大爷扯开架势、义正词严地指着他的鼻子说:
“你是年轻人么?----你缺胳臂少腿么?----你哑巴么?----你聋子么?----你肝被割掉了么?----你的家伙被阉了么?---------”
老大爷仿佛在千军万马前演说般,唾沫横飞、气势汹汹,从古代头悬梁锥刺股,到张海迪残疾自强;由国内讲到国外,譬如科学家霍金又如何顽强地活着,生命力比小草比牛筋还坚韧。看热闹的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这一下十字路口就仿佛成了庙会了,人来人往,汽车却不能动弹半分,汽笛鸣叫声和和老大爷的演讲声音混在一块,又仿佛是一场战争片的序幕,高昂的叙述交叉着刺耳的如挣扎般的嘶鸣。媒体也被惊动了,长枪短炮架起来了,闪光灯嚓嚓嚓地响起来了。在一片错乱的光与影中,他被定格了。第二日,他便成了这个城市所有媒体的头条,标题是老大爷演讲时说的一句话:人,还有尊严么?
第三天一大早他就早早来到十字路口。前两日一无所获,他决定今天无论如何得让自己的工作有点起色,俗话说事不过三嘛。他没有看报的习惯,更不舍得买报纸,那天刚挂好牌子站在十字路口,就有人拿着报纸凑到他面前,说:
“喂,你成名人了。”
他接过报纸,果然看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乞讨牌子的照片放在报纸的封面中央,照片上面有一行黑字大标题:人,还有尊严吗?他迅速地浏览了全文,大致明白了文章的意思:四肢健全,身体健康的人来乞讨,人的尊严,人的人格在哪里?就在他读报的这当儿,他又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人们安静得象一只哑巴乌鸦,人们以面对偶像的眼神专注地望着他读报纸的神情。待他一读完,人群里就有了声音。
“哇,名人喽。”
“叫花子名人。”
“这个办法不错,能混成名人都不错。”
“嘿,这小子够绝!名人,够绝!”
人们的话里左右不离名人二字,他突然惊喜起来了。成了乞丐名人,施舍者不多如牛毛么?如此一来,靠这个吃饭,靠这个活着倒也不难。可过了一会儿,他却沮丧起来。他成了名人,大家却象看猴戏似的望着他,根本就一毛不拔,他的手伸出去老半天,就没见一个子儿落到他手上,却接了一把的雨水。乌云来了,天下雨了,人群散了,他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容身的烂尾楼里。
关于乞讨,关于尊严,关于人格的争论、反省铺天盖地了,老百姓、学者、媒体蜂拥而上了,他的名字和那脖子上挂着乞讨牌子的照片,被一家又一家的电视台和报社搬上台面了,更有艺术家想以他为原形搞创作了,譬如雕塑,譬如绘画,譬如舞台剧。就在他的名字漫天飞的时候,慈善的企业家们也纷纷出来说话了。
他们说:“我们厂里要他。”
他们说:“我们公司要他。”
企业家们开的待遇一家比一家高了,仿佛在争抢一个宝贝般,纷纷表态要向弱势群体伸手了。
然而,他却平空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就在他乞讨的第三天的早晨,当雨水下来,人群四散时,他突然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耻辱象雨水般从天而降了。刚刚燃起的名人之火被雨水浇灭了,他清醒地意识到正常人是应该有尊严的,他因此不能再乞讨下去了。他告诉自己,要象个正常人般有尊严地活着了。
(三)
没过多久,他就被人们遗忘了。他反而高兴了,不用靠慈善家们的施舍度日,他有尊严地活着了。
他来到另一座城市,在一个建筑工地做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工人。那些工人不看报纸,也很少看新闻,所以没人见过他的照片,但是他们也听说过他的成名故事,下班后在工棚里吹牛时对他崇拜得不得了,说这样就能出名,多简单的事情,我们明天也要去试一下。也有说,亏他想得出来。他们先是夸他如何如何聪明,有胆识,接着又是鄙视他了,说这样的出名不要也罢,丢不起那个人等等。
他准时上班下班,感觉这样的生活真好。可是一到晚上,他的仇恨就象潮水般涌上来了。工地上没有夫妻房,他的旁边刚好住着一对夫妻,他和他们之间仅仅隔了一道薄薄的布帘。晚上,旁边的床板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仿佛是夜莺在歌唱。在那狭窄幽暗的工棚里,仿佛有两只火球在布帘子的另一边燃烧。每每此刻,他就感觉到痛苦在煎熬他的心了。这样的夜晚,他认为自己又不是正常人了。他想到三年前,也是在这样幽暗的夜晚,他强j*了一个女人,他因此而坐牢。由坐牢联想到更远,他曾经是个诚实上进,成绩优异的学生,17岁那年他无意中得知自己的出生后,一切都改变了。
二十多年前,他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唱着夜莺般的歌声,也是在狭窄幽暗的屋子里,制造了他和他从未谋面的兄弟姐妹们。他的养父母以5000元的批发价将他领回了家中。他在未出生以前就被设计成了一件商品。他的父母们以工业化的模式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他们在一条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然后被专业的销售人员送到了预订的客户手中。他们仅仅作为一件商品存在于这个世界。
当他明白了这一切,便认为罪恶从出生之日起便伴随他了,而罪恶的肇始者就是他的生父母。他不再是一个正常人,除非他能亲身将罪恶的肇始者杀掉,否则这个罪恶的包袱便终生追随着他,使他渴望幸福而毕其一生之力也不能得到。如同乞讨需要一个理由般,他认为活着,活得幸福,都需要一个理由,一个支点,一个依据。黄土地上开不出雪莲花,罪恶里也不能诞生幸福。
(四)
五年后。他由一个普通工人变身一家小公司的老板。
五年来,他白天是个正常人,晚上他的眼睛就成了一座空房子,他的心就在那间空房子里被灰尘蒙盖,被蜘蛛网缠绕,吊在那房间半空,破风破雨破日破月,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的折磨着他,摧残着他的心。终于,五年的等待,五年的寻找,他结束罪恶的机会来了。他的生意伙伴中,那位喜欢嘴里同时叼两支不同烟的老头就是他的生父,一个亿万富豪。他们白天谈生意,晚上一起寻花问柳。他们称兄道弟,他们把酒言欢。他们在风月场上互相谦让,将自己中意的女人让给对方。就是在这样的交往中,他给老头讲了一个故事,说很多年前的人们挣钱真是不择手段呀,竟然靠和妓女生孩子来赚钱。老头便说:
“那个暴富年代,正常得很。”
他便问:“你干过吗?”
老头嘿嘿地笑两声:“小意思。”
得到老头的肯定回答后,他兴奋得象要死去,他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他第一次感觉到空房间里装满了灵魂。他不露声色地和老头扯淡,他看到自己的幸福在老头的尸体上如一朵花般绽放。
为了进一步证实老头是他的生父,他找了一个机会将老头弄伤,然后将老头的血收集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瓶里。夜深人静时候,他将自己的手指割破,用古老的滴血认亲的方式,让自己的血滴到玻璃瓶里,当他看到他的血和老头的血交融在一起时,他哭了。
(五)
在一个月色明亮、知了狂躁的夜晚他来到了老头的家中。他精心设计了这一场晚宴:老头邀请他到家里喝酒,就在这样一个清风吹拂,柳腰轻摆的夜晚,在老头的别墅里。
老头单身,那天晚上老头的情人也未出现。他们叫了外卖,一桌丰盛的晚宴。老头开启了陈年的红酒。他和老头相对而坐,他的对面,也即是老头后背的墙上,挂了一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间乐园》。酒过三巡,他说话了。
“老头,我要杀你。”
老头仍然是嘿嘿的笑两声:“尽管来。”
“你应该知道你的罪恶?”
“知道,他妈的都知道。”
“你赚钱不择手段,为了利益儿女都可以出卖?”
“商场上就是六亲不认呀。”
他说:“准备好了吗,我要杀你?”
“你----”老头在这一刻才有点不敢相信似的当起真来。
月光从拉开窗帘的落地窗匍匐着进来,生怕惊扰这一场鸿门盛宴。他抽出事先准备的剃头刀,未开过封的刀片在月光下亮闪闪的。他把刀片举在眼前,在那亮闪闪的刀片上他看到了自己的眼睛,里面似乎多了一样东西,好像是个长着黑毛的灵魂。
老头看到了他手中的刀,冷汗一下子突突地象泉水般从身体里冒了出来。他结结巴巴地说:
“为什么?你要钱是吗?”
“多少?一百万?”
“你喜欢这幅画是吗?-----《人间乐园》----你知道的了,虽然是个赝品,可也值好几百万啊。你喜欢的话,我送你好了。”
“父亲,”他口气庄重的说,“你记得吗,你出卖了我们?”
“父亲?我是你父亲?”老头擦擦额上的汗水,“这当真?要当真-----这就好说话了。你不就是要钱吗?”
“不,我要的是幸福,可你却把它给毁了。”
他笑笑,走到老头身后,假装给老头倒酒,就在这一瞬间,一道白光闪过,仿佛是个晴空霹雳,又仿佛月亮进了房间而后一瞬间又逃走了。一瞬间。一瞬间罪恶结束了,一瞬间幸福就开始了。
一瞬间。一瞬间的罪恶,一瞬间的幸福。
老头在喉管被割破以后,居然睁开眼睛说了最后一句话:
“开玩笑----当真-----”
老头咽气了。他在一瞬间的幸福后又陷入了彷徨中。老头最后的话使他有点动摇老头是他父亲的想法。生意场上说着玩,的确是当不了真的。这不科学的滴血认亲难道真的弄错了对象吗?这一刻罪恶又攀上了他的灵魂,他颤抖着再一次割破手指,将他的血和老头的血滴到一个碗底印着蓝色小花的陶瓷碗里,他惊惧地感觉他的血和老头的血似乎并没有融合。
那一刻,他彻底认为自己是个不正常人了,在错杀老头以后他对幸福绝望了。他绝望了。活得幸福的依据消失了,生命存在的理由已经没有了,除了死,他还有什么借口立在这世上呢?满地清柔的月色也被老头脖子流出的血染得血淋淋的。他在血水上看到自己因恐惧而颤栗的身体,扭曲得象一根血红色麻花。他看着地板,专注地看着地板,在他的眼球上,剃头刀闪着红光割向了血红的手腕。他带着对幸福的绝望自杀了。
一个月后,有人举报在一栋别墅里传出尸体的腐臭气息,警察到来后在别墅的地板上发现了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几日后,报纸的头条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
疑为谋财害命,富翁父子惨死别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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