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女士在她的博客上发表与赵忠祥老先生在一起的那些日记,我不知道为什么非得如此?
我不仅不明白其目的,也不倾向如此去做。其实,爱,本身就意味无私与奉献,就意味着付出与牺牲;在相爱的过程中,本身也就是一种相互得到与享有。如果不爱了,就分手,也不必去计较得失。在爱的问题上,是很不好计算和衡量得与失的。这得靠双方的良心与道德去对待。
爱名人,在现实生活中好象是一种时髦。其实,名人只是在某一方面有造诣,有专长,有树建;但是名人也是人,名人并不等于是完人。名人同样有其性格缺陷,很可能在其他方面还比不上普通人。慕名,不等于慕人;不要以为名人就是完美无缺的。人品如人,但是专长就不一定是人品。我如是说,并不是诋毁名人。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是:有的名人人品好;有的名人人品就不好。所以,慕名者,爱名人者,一不要期望值过高;二不要盲目崇拜;三要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坚决反对名人仗“名”骗人;仗“名”欺人,这如同有权者不要耍权势,逞威风一样。名人应该努力做到名与德齐名。名人应该比普通人更注重道德的修养;要修身立德,以德促名;以德载名。不为别的,就因为你是名人。名人也不要高高在上,让普通人去仰视你,其实,去掉“名”,你也就是一个“人”而已。名人不仅要注重公众形象,更要注重私下形象。因为你的“正名”与“反名”是成比例的。
我既不倾向社会对名人盲目的吹捧;也不倾向人们对名人无情的棒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功过分明地对待名人。我也奉劝名人不要时时,处处,事事以名人自居,自身要更多地要把自己看成是普通的人。
绕了半天,还是没有回到正题上来,我无法说明白自己提出的问题。这不仅是不想伤害饶女士和赵忠祥老先生;而觉得这个问题太沉重。至于谁对谁不对,由于不明真相,也就无法做评判,下结论。我觉得这是饶颖女士和赵老先生的隐私;既是隐私,完全可以私下解决,私下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法律。大凡隐私本来有一块遮羞布盖着,现在撕掉遮羞布,把隐私血淋淋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下好了,饶颖女士一举成名了;赵老先生则是名上加“名”了。但我觉得这个成名代价付出得太高太大太惨重。不是有句话叫做“有话好好说”么!难道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其他办法和途径吗?
诚然,饶颖女士如此做,也许有她的道理;赵老先生保持沉默,也许有他的思考;而我如是说,也只是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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