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问世后,“诗文化”便成为祖国灿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诗教”也渗透于我国古代的教育之中。“随口吟出皆成对,信手拈来也是诗”用以评价那些文思敏捷的人,骆宾王七岁所作的《鹅》成了千古绝唱。诗能训练才思,陶冶情操,人品、作诗应从幼教开始。
的确,对诗歌的感悟,其实从学前教育就开始了。读古诗,背儿歌便是幼儿的“诗教。“一望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古诗的音律感染着儿童;“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两头尖······”,大胆的想象启迪着儿童。继而上小学、进初中,“诗教”无不渗透于整个语文教学之中。有人认为,中小学的考试不写诗歌,进行“诗教是多余的。
其实此言差矣。不说别的好处,单就写作而言,诗歌的创作可以说是其他文体写作的催化剂。诗的语言凝练了,提起笔来不管写哪类文章得心应手且生动活泼得多。另外,特别是山区中小学,条件相对滞后,诗歌更是平常练笔的最好方式。因为写作都应有感而发,若能将生活中的点滴感受用诗化的语言进行及时的记录,则会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况且,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诗歌也不再被考试拒之门外。曾记得2003年就有一首题为《拉开窗帘》的诗歌获高考作文满分;2004年合江县八年级语文试题的作文也允许写诗歌,且有高分获得者······所以,让新体诗歌进入校园很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学生的写作,要求不能过高,“揠苗助长”终归要失败。青少年的生活充满了五彩的阳光,他们思维活跃,想象丰富,很多东西是成人所不及的。尤其是那些独具灵性的奇特想象,作为师者更不可扼杀。比如,从古代的白居易到现代的鲁迅,有多少人赞美过野草顽强的生命力,然而有一儿童独辟蹊径,提出“讨厌小草”的观点;也有另一少年以山中一株无人知晓的“孤草”自喻,联系伯乐与千里马的故事而成诗。对于这另类的思维,我们绝对不能用传统的思维轻易否定,否则,儿童思维的火花就会消失。
在学生能展开想象的基础上,再结合有关课文指导一些诗歌的常识。俗话说:“无韵不成诗。”“押韵”是我国古代诗歌的起码要求。作为新体诗,“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提倡并付诸写作了,而后的新体诗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戴望舒的《雨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都令一代又一代人回味无穷。因此,新体诗的创作空间很大,几乎是“生活无处没有诗”。写作中,“押韵”固然重要,但窃以为若能使学生在创设意境的基础上掌握大致的韵律,那就两全齐美了。
让新体诗进入校园,已经是一种倾向,一种潮流。让纯洁的心灵流淌,让青纯的童音扣击文学之门,是师者的责任,更是青少年的心声。
本文已被编辑[chen红叶]于2007-1-8 21:20:3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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