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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菜花(小镇风情9)行吟者

发表于-2007年01月08日 上午10:36评论-6条

散文体小说《童年纪事》第二部《小镇风情》9

――在灰尘蒙面中转吧,和你的毛驴……

毛驴

说来也巧,磨坊寡妇的故事竟以毛驴始毛驴终……

我五岁那年的一个春天,胡寡妇后嫁的丈夫也死了;因此她的寡妇成了双重的。双重的寡妇有极苦的命,却得了极恶的名——“扫帚星”。她的头一个丈夫姓胡,是木匠胡四的堂兄,他和她生了一男一女;第二个丈夫姓王,妻死了,扔下一个大小子,十二岁。因为这小子叫狗儿,她带来的男孩便改称二狗。二狗比我大两岁,故事的当时是七岁,已经跟十二岁的哥放牛了。其实胡寡妇娘家姓黄,她名叫菜花。年青时,在村里也是一个惹人喜爱的活泼姑娘,性格粗放泼辣,号称一阵风。

当寡妇嫁给磨坊王掌柜时,叫了几年女掌柜或狗儿娘,王一死,村人又称其为胡寡妇。为什么称胡寡妇而不称王寡妇?有一次我问母亲;母亲斥我说:“你要叫王大娘,小孩子不得无礼”。后来我才知道,那胡曾在镇公所跑过腿,名气到底比王大些,名份自然依了他。那比她大二十岁的胡酒鬼,除了给她留下两个拖鼻涕的孩子之外,片瓦无存,只在她寡妇二字的前面烙上一个胡字。比她大十五岁的王磨坊和她生了两个孩子,一丫一小。丫头三岁得了小儿麻痹症,幼儿才一岁,他便扬长而去了。这个厚道的老头总算没亏待她们,给娘儿几个留下了三间房和一个磨坊。磨坊在西厢房倒还宽敞,只是那屋顶山墙和门窗都很简陋。里面有一盘碾子,一盘磨,一个扇车,一个磕面柜,都已破损,靠北墙还有一面土炕。

家里惟一值钱的是一头服役多年的毛驴,为了给丈夫看病,也给卖了。

我对那头性情温顺的老驴十分怀恋。当它从磨上卸下来之后,我和二狗总要去遛它,乘机骑它玩。

驴背上的毛许多处已经磨光,肩胛和肋部披挂夹板和绳套的地方,皮已磨成灰白。我可怜它,有时拿半个饼子喂它。它用唇在我手上卷来卷去,一发现饼子,便卷进嘴里,贪婪地嘴嚼起来。由于年老和体力不支,它给不出什么欢跃的表示,只是低下头,用那被笼头和眼罩勒出伤痕的面颊在我肩上蹭几下,致以谢意。给拉磨的驴带眼罩是一种常规,大概是怕驴转晕了;但对它来说,似乎有些多余,因为它两眼本来就有东西遮着——长了白内障。因此王家的人和我们孩子便叫它“玻璃眼”。由于多年的职业习惯,它总是恭顺的低着头,走路也是谦卑地踱步……如果驴也有性格的话,就是如此。

但它也有反抗的时候,那一天驴贩子来牵它——天啊!这样的老驴,贩子也要。说明还有更为潦倒的主人,有更为辛酸的命运,委它去分担。它不愿离开那多年的槽头,拼命往后坐;直到那残忍的贩子用一根很粗的木棍,打在它瘦骨嶙岣的臀部,它才踉踉跄跄向前走了几步;尔后,回过头来,望着与它朝夕相伴的主人,发出一声暗哑的嘶鸣——可怜的大娘,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更令人同情的是,在王磨坊出殡的那天,大娘在灵前痛哭不已。当她历数自己不幸的往事,瞻念暗淡的前途时,竟几次将那头老驴与胡、王并列。不知情者曾误以为生活中还有一个男人抛开了她;他们悄悄地问:“那玻璃眼是谁?”

那天,在送葬的亲友离去之后,她又哭了很久。她哭自己送走了一个老头又送走了一个老头;还剩下什么呢?环顾四周:破烂的家什,锅碗瓢盆,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嗷嗷待哺……看那患有小儿麻痹的小四,正弯着可怜的小腿,捡那掉在地上的祭奠亡父的供菜……

怎么会落到这样地步!她嚎啕大哭,一个三十四岁的农妇,耐倒了两个男人,自己还这样健壮。老天爷呀,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撒手而去,却背了这样沉甸甸的破烂和一个“扫帚星”的骂名!

所有这些恨都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那就是在少女时期她曾以疯狂的热情投怀送抱的人。十八年来她在胸中捶打,在梦中撕咬的负心汉子。如今,他像一匹狼,在夜的荒野中奔跑,挨了枪子儿,蜷伏在茨榆坨西山脚下,舔他的伤……

寡妇

对于王大娘(或胡寡妇),我们家里人明显分为两派:同情者有奶奶和妈妈,奶奶信佛,妈妈命苦;讨厌者有姑姑和叔叔,姑姑讨厌大娘“扯闲话”,叔叔嫌她邋遢。一提起王大娘,他便念一首歌子给我们听,逗得大家笑个没完。由于他常念,我至今记得。那是家乡的口头语言,写成文字,许多处只能用谐音处理,稍加注解也就是了。歌词形容了一个邋遢女人的衣食住行,要略摘录是这样:

……

秫米饭,“红大虾”;《注一》

臭大酱,“乱转嗒”;《注二》

大布衫子,“嘎巴嘎”;《注三》

大破鞋,“趿拉拉”;《注四》

大嗓门,呱呱呱;

大屁股,扭达达;

大奶头,颤塌塌。

这后两句我本想略去,代之以方框,并注明此处省去xx字,又觉得这笔法有抄袭之嫌,只好直写了。

现在来说“注”。《注三》和《注四》都是成文词。当动词用的“嘎巴”是“粘东西凝结在器物或衣服上”;作名词是“粘在器物上的凝结物”。当我抄录字典上这条注释时,不能不为汉字使口头语失色而良多感慨。“嘎巴”是多么生动而有概括力的词儿啊!现在却用“凝结物粘在器物上”来解释,这该多么滑嵇!

《注一》和《注二》是形声用的词儿。“红大虾”是烂叭叭的高粱米饭的颜色;饭煮到这种程度是为了“增量”。汉字是词素——音节文字,这音节又不得不用象物、象事或会意的字来代表,这就容易望文生意而发生误解。譬如在这里,如果不作音节理解,照字面去讲,会认为大娘带五个孩子,镇日里以海鲜度日,那可大错特错了。

再说《注二》,“转嗒”或者“转打”也是音节词儿,形容使用筷子夹菜因菜少而很难入箸的状态,频率高而效率低,便发生这种情形——“转嗒”或“转打”,多用于穷人家的饭桌,绝少形容酒宴;倘若你应官或商的邀请——“聚一聚”,席上,惟见筷子在“转打”,那是大煞风景的。

叔叔用这样生动的语言描摹了王大娘困苦的生活。那顺口溜不是叔叔的杜撰,是家乡流传的,既是流传的,便具普遍性。王大娘是那些苦命人的典型。寡妇是苦难岁月的产物:战争和生活的重负常常使年轻的男子死于沟壑。

如果读者诸君同意这样的分析,那么,那首快板词,那首根植于社会土壤中的俚俗的民谣,不该留传后世吗?

我们常常用不修边幅来阿谀那些文人,为什么对一个拖着五个孩子的寡妇予以苛求呢。其实,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王大娘并不难看,她三十刚过,身体丰满,体格健壮,用现在的话,怎么说,叫性感。她那圆圆的脸蛋极富表情,尤其是当她讲起自己的不幸或者别人的趣闻时,眉飞色舞,声情并茂,常使听者动容。

至于“扯闲话”,对于文明人来说,确是一个缺点。可是,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像泥河一样流”的苦人、“罪人”,有什么能消除我们的烦闷,解脱我们的苦恼?有什么能在昏暗的黑夜中闪一丝光亮;在混沌的浊流中浮一朵浪花呢?而且我们这些粗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没有文化,没有修养,不懂幽默,难为旷达,无法在自嘲中得到慰藉。那么,还有什么呢?假如,我们这些拉磨的驴,能在扯闲话中,嘲弄一通负重的骡子,看它们痛苦不堪,不也得到一点宽慰吗;或者,反过来,我们这些骡子妒嫉拉磨驴的悠闲,何妨骂它转来转去没有出息呢……扯闲话哟,愿你给贵妇们的锦衣添花;给苦婆娘的粥里加盐;给市井文学带来繁荣…… 

吃土

有一次我从园子里掰了两穗苞米,到二狗家的灶上去烧。我见三丫挖灶坑门上的泥巴吃。我问好吃吗,她憨笑,把一小块黑糊糊的泥痂递给我。我用舌头舔了舔,咸渍渍的,还有点苞米的糊香,便放到嘴里嚼起来。她嘿嘿地笑,露出豁牙,还摇着毛头小辫。我觉得牙碜,便吐了出去。三丫便向我示范,拿一块在嘴里嚼几下,咽到肚里去。二狗蹲在旁边,解释说,可能要吃自家灶上的才对味。

我决心作实验,可是我家的灶是用石灰抹的。那一天我偷偷地用砖头敲掉一片灰,用泥巴抹上去,过一天便烧干了。晚饭前,我乘妈妈不在,便蹲下去挖一小块泥,放在嘴里。还没等我细加品尝,灾难来了:一只手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拉起来——是叔叔,另一只手,也是叔叔的,把我的头按到锅台上的水盆里——那是妈为了捡锅里的热饽饽,给手降温用的。“吐出去!”命令是简短而严厉的;接着是一个“腚跟脚”……

第一次吃土实验就这样夭折了。

后来,我问姑姑,三丫为什么吃土。她说那是肚里有虫子。可肚里怎么才能有虫子呢?我把探索引向深入……

顺便说几句,我自幼就有好提问题的习惯。念小学时,老师曾经不耐烦的表扬过我,末了加上一句:“钻牛角尖是会碰壁的!”,说着还用教鞭重重地在黑板上敲了一下。可能威严是维护尊严所必要的手段吧。

我的这个恶习曾使我吃了不少苦头。在反右初期,我刚上大学,不懂事,由于爱提问题曾挨过猛烈的批判,好在我没有妄加议论,后来也就算了。 爱提问题,有向权威挑战之嫌,为聪明人所不取。

不幸的是,我的这种劣性遗传给了我的外孙。他刚刚三岁,便老是提问题,家人叫他“百事问”,而且穷追不舍。所以,他很快就由“百事问”变成“百人嫌”。

真的,谁能禁得三问!君不见聪明的领导多在自已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郑板桥“难得糊涂”四个大字。

话说回来,“肚里怎么才能有虫子呢?”这问题困扰着我。那一天,在饭馆里混。我和爷爷看肉铺,好几家饭馆在对面,都是熟人。那时,见一客人吃着新鲜东西,便问,叔叔那是什么?客人用筷子夹起一个,笑着说“虫子”,你想吃吗?我摇头。回来跟爷爷说,爷爷便要了一盘油炸茧蛹给我吃,很香。

从此我便时常让爷爷给我买炸茧蛹。虫子吃了很多,却始终没有唤起我对泥巴的食欲。后来我又为许多新的问题所苦恼,虽然还爱吃炸蛹,但对它能否在肚里成虫,以及是否要吃土的逻辑问题逐渐淡忘了。

三丫,王大娘从胡家带来的女儿,五岁,穿着破烂的衣衫,毛松松的小辫,脏兮兮的圆脸,笑起来露出豁牙子,招人喜欢,爱吃土,怪事……

危机

王磨坊死后没几天,大狗二狗还没有解下白带子,王大娘就夹着不满周岁的小五到我家来了。她倒是没穿孝,也许她当寡妇当累了,也许是她到别人家有所顾忌。

“你这样穿装,不怕王家的人说长道短吗?”奶奶关心的问,多少带一点责备;她不高兴大娘刚死了丈夫就到处串,尤其是到我家;毕竟奶奶是个极守旧的人。王大娘可不管那一套,她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她要找人哭一哭,而且在这个小镇上,也只有我家;就在前一天妈妈还去安慰过她……

“他们说什么?谁可怜过我们孤儿寡母,哪个叔叔伯伯送一斗米一捆柴?”大娘撩起大布衫,拧了一下鼻子,继续说“二婶,你看两个死鬼给我留下了这帮崽子,我拿什么喂他们呀!”说着便拍着大腿哭起来。气得姑姑一摔帘子,到里屋去了。她怀里的小五由于吸不出乳汁吟吟而泣,两条裸着的瘦腿,无力的蹬着。妈妈见这番情景眼圈红起来。

在哭诉中大娘道出此行的用意,她想把三丫给人,让奶奶帮找个人家……

我一听这话便飞快跑了出去,一直跑到二狗放牛的甸子。老远,我一见二狗的影便高喊:“二狗,你妈不要你妹了!要把她送人。”

二狗开始没听清;我弯腰喘气,又简单说了情况。二狗一抹鼻涕——他一着急就抹鼻子——扔下鞭子,撒腿就往家跑。我是跑不动了,拾起鞭子,往回走。还没到村口,便遇到二狗拖着三丫。我问他去哪儿;他低着头说找四叔。我又抹身跟他俩往西走。

我知道他四叔是谁,西山脚下的胡老四,看坟的,还种了几亩瓜地,爷爷常领我去吃瓜。

对胡四伯的早年村里传说很多,讲他的出走,当兵,受伤,回来,为啥丢了老房子,跑到坟边来住,说书的还给他编了“鬼狐传”。对于传说中的美女——狐狸精,也就是我胡四大娘,没什么印象,我根本就没见过她,可是她的女儿,那在城里念书的洋学生“梦屏”,我却认识,她比我大十岁,只在夏天和冬天回来,细柳的身材,短辫子,梢上烫了两个球,狐眉狐眼,总在笑,活泼极了,爱唱歌、画画,缠着爹学木匠,爹没办法。我也看出来了侯五叔爱上了她。我叔(亲叔)问我你咋知道,我说侯五叔见了屏姐就摔跟头。叔笑了。还说,你看叔见哪个娘儿们跌过跤?侯五没出息!我跟爷爷去瓜田,梦屏就捉弄我,让我听她摆布,逼着我认歌谱上的码。

胡四是二狗的四叔,堂叔,木匠,还是个细木工,在张家军里当了几年兵,受伤回家来,跑到老坟边上开了几亩地,把村里的老房子扒了,在这盖了个整洁的小院,三间正房三间厢房。正房住人,厢房做木匠活。

我们在瓜地没找到他,便去小院,见四伯正在做木工,旋一个什么。二狗说明了原由;他便说,别怕,你妈又想鬼点子了。说着便去正房锅里拿了三个饼子给我们,我说吃不下便给了二狗。四伯又从里屋拿出一个木雕的小猴给我,我喜欢得很。他又取下毛巾,在盆里为三丫擦了脸,然后拍着二狗说,告诉你那骚妈,晚上我去找她论理,回去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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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说明一下,此系列文字非是不转长篇,而是天使觉得,作为短篇系列小说,也是一体。文笔文笔细腻流畅却又凝练朴实,作为小说,可读性强,先生的文字自成一家,发在短篇,可以一试。欣赏(:

文章评论共[6]个
梦天使-评论

不好意思先生,编辑部意见未统一。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行吟者 回复】:这很自然,我理解.谢谢. [2007-1-8 14:02:05]
  【梦天使 回复】::) [2007-1-8 19:32:33]
  【行吟者 回复】:我从你的评论中已经了解了你的观点,记得最初你也是建议我纳入长篇的。但我实在有点不安。写长篇最好是客观地平平地描绘,最好用第三人称,这不是我的强项。当然我要在这方面练。我比较善于杼情和议论,写着写着,跳出来发一通,使读者精神一振。你和落歌都在鼓励我,让我探索一下。 [2007-1-8 21:31:55]at:2007年01月08日 中午1:01

行吟者-评论

无论作者编者和读者,大家聚集红尘都是为了文学,出于对文学的热爱.文学怎样表现生活表现自我,文学的美在哪里?大家都愿意探讨和实践.这应该是自然的推论.否则谁能讲出什么目的.好,即是如此那么我们都是单纯的无私的.我讲一讲我的理解,我著重抓住某一情绪点的杼情来揭示人物的性格,以及这性格的社会意义.所以我管我的小说叫散文化的.我不看长篇小说必要的情节线索,而没有这样一个这样的线索和它带来的悬念,读就会觉得零乱,就不会倾注地你的杼情而你的性格也就无从表现了.我有一个见解叫"美 无 定 式".at:2007年01月08日 下午3:16

行吟者-评论

这里,我要感谢落歌\你还有几位欣赏我文的编者.我没有忘记你们的期望,我想把文章写得更好我努变换各种手法,追求新的艺术效果.我想用喜剧的手法表现悲剧.用幽默调侃的笔法写那毛驴,写孩子吃土,写王大娘的窘相,心里怀着对这贫困寡妇的无限悲哀和同情.我自认为我的这一篇数倍强于上篇.无论文字和优忧愤的深广.有什么办法呢,让读者去评论吧.at:2007年01月08日 下午3:39

落歌-评论

以作者的话来说,以追求艺术的另类,把喜转达成悲。作者这一点做到了。可是,作者又如何知道,做为一个读者,如果用另一个想念去读这篇文章,那么就有别的体裁意义在里面。是另类了点,可是全篇来说,结合连贯性的叙述没有上一篇的完善!(个见)
  【行吟者 回复】:你总算出来了,我还以为你生我气了。我爱开玩笑,说要走你的后门,调侃而已。你如因此生气或受到压力那太荒唐了。
现在来说正事,你的意见是对的,我来调整。再有三段我就把它结束了。为了统一起起见还用这形式。但按你的意见调一调。总算要完了,我也累了。去它的什么文章,过两天谁记得。但友谊是珍贵的。难得有几个青年人与我促膝论文。 [2007-1-8 19:46:50]
  【落歌 回复】:没有气愤,那来的火焰?只是不经意被蒙了一下而已!
      文是读者的喜爱,既然写,那么就把它写得出色点,如果这一切的文字只是作为某一种方式来纪念某一些事情的历经和过程.那么也就侃侃而谈,仅仅而已. [2007-1-8 20:11:18]
  【行吟者 回复】:仔细想了想,你说的对,用喜剧手法也不是不可以,但没控制好调侃和议论的度。破坏了整个悲剧杼情的基调。写作不能太主观,没有主观不能淋漓渲泄就没有诗情,但还要调。要控制。才有劲,让读者在感受中自己去泛滥。
[2007-1-9 11:04:51]at:2007年01月08日 下午6:53

纯白陰影-评论

先生这篇文章有别于其他几篇。从写法上乃至表达上。都有所改变。。诚如你说的。。用喜剧的手法表现悲剧。。但个见其中的转折并不很成功。。比如说。。文章里的某些理论叙述文字。。没有达到让人笑着哭的效果。。呵呵。。见谅。。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才最准确。。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有点飘了。。
  【行吟者 回复】:你和落歌说的对,我在琢磨。这段就算了。后面还有三段,这一部就完了。它们分别是“磨坊情缘”(菜花、胡四、卢婶、老秦),“流浪艺人”(卢婶收养艺人的流浪儿),“情归何处”(胡四和女儿逃亡,侯五掩护受伤被干妈赵老太太救起)按天使和你们俩的意见调改一下。 [2007-1-9 7:01:16]at:2007年01月09日 凌晨3:19

紫色菊-评论

各种手法的使用都无可厚非,关键是思想的表达不要降下:)
  【行吟者 回复】:议论多了不好,太理性调侃,冲淡情绪.落歌和白影的意见有道理.你说的是更深一层. [2007-1-14 14:36:59]
  【紫色菊 回复】:有位俄国作家我忘记名字了,他就是写一段然后跑跑一下抒情和描写美丽风景:)
[2007-1-14 14:56:36]at:2007年01月14日 中午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