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体小说《童年纪事》第二部《小镇风情》9
――在灰尘蒙面中转吧,和你的毛驴……
毛驴
说来也巧,磨坊寡妇的故事竟以毛驴始毛驴终……
我五岁那年的一个春天,胡寡妇后嫁的丈夫也死了;因此她的寡妇成了双重的。双重的寡妇有极苦的命,却得了极恶的名——“扫帚星”。她的头一个丈夫姓胡,是木匠胡四的堂兄,他和她生了一男一女;第二个丈夫姓王,妻死了,扔下一个大小子,十二岁。因为这小子叫狗儿,她带来的男孩便改称二狗。二狗比我大两岁,故事的当时是七岁,已经跟十二岁的哥放牛了。其实胡寡妇娘家姓黄,她名叫菜花。年青时,在村里也是一个惹人喜爱的活泼姑娘,性格粗放泼辣,号称一阵风。
当寡妇嫁给磨坊王掌柜时,叫了几年女掌柜或狗儿娘,王一死,村人又称其为胡寡妇。为什么称胡寡妇而不称王寡妇?有一次我问母亲;母亲斥我说:“你要叫王大娘,小孩子不得无礼”。后来我才知道,那胡曾在镇公所跑过腿,名气到底比王大些,名份自然依了他。那比她大二十岁的胡酒鬼,除了给她留下两个拖鼻涕的孩子之外,片瓦无存,只在她寡妇二字的前面烙上一个胡字。比她大十五岁的王磨坊和她生了两个孩子,一丫一小。丫头三岁得了小儿麻痹症,幼儿才一岁,他便扬长而去了。这个厚道的老头总算没亏待她们,给娘儿几个留下了三间房和一个磨坊。磨坊在西厢房倒还宽敞,只是那屋顶山墙和门窗都很简陋。里面有一盘碾子,一盘磨,一个扇车,一个磕面柜,都已破损,靠北墙还有一面土炕。
家里惟一值钱的是一头服役多年的毛驴,为了给丈夫看病,也给卖了。
我对那头性情温顺的老驴十分怀恋。当它从磨上卸下来之后,我和二狗总要去遛它,乘机骑它玩。
驴背上的毛许多处已经磨光,肩胛和肋部披挂夹板和绳套的地方,皮已磨成灰白。我可怜它,有时拿半个饼子喂它。它用唇在我手上卷来卷去,一发现饼子,便卷进嘴里,贪婪地嘴嚼起来。由于年老和体力不支,它给不出什么欢跃的表示,只是低下头,用那被笼头和眼罩勒出伤痕的面颊在我肩上蹭几下,致以谢意。给拉磨的驴带眼罩是一种常规,大概是怕驴转晕了;但对它来说,似乎有些多余,因为它两眼本来就有东西遮着——长了白内障。因此王家的人和我们孩子便叫它“玻璃眼”。由于多年的职业习惯,它总是恭顺的低着头,走路也是谦卑地踱步……如果驴也有性格的话,就是如此。
但它也有反抗的时候,那一天驴贩子来牵它——天啊!这样的老驴,贩子也要。说明还有更为潦倒的主人,有更为辛酸的命运,委它去分担。它不愿离开那多年的槽头,拼命往后坐;直到那残忍的贩子用一根很粗的木棍,打在它瘦骨嶙岣的臀部,它才踉踉跄跄向前走了几步;尔后,回过头来,望着与它朝夕相伴的主人,发出一声暗哑的嘶鸣——可怜的大娘,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更令人同情的是,在王磨坊出殡的那天,大娘在灵前痛哭不已。当她历数自己不幸的往事,瞻念暗淡的前途时,竟几次将那头老驴与胡、王并列。不知情者曾误以为生活中还有一个男人抛开了她;他们悄悄地问:“那玻璃眼是谁?”
那天,在送葬的亲友离去之后,她又哭了很久。她哭自己送走了一个老头又送走了一个老头;还剩下什么呢?环顾四周:破烂的家什,锅碗瓢盆,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嗷嗷待哺……看那患有小儿麻痹的小四,正弯着可怜的小腿,捡那掉在地上的祭奠亡父的供菜……
怎么会落到这样地步!她嚎啕大哭,一个三十四岁的农妇,耐倒了两个男人,自己还这样健壮。老天爷呀,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撒手而去,却背了这样沉甸甸的破烂和一个“扫帚星”的骂名!
所有这些恨都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那就是在少女时期她曾以疯狂的热情投怀送抱的人。十八年来她在胸中捶打,在梦中撕咬的负心汉子。如今,他像一匹狼,在夜的荒野中奔跑,挨了枪子儿,蜷伏在茨榆坨西山脚下,舔他的伤……
寡妇
对于王大娘(或胡寡妇),我们家里人明显分为两派:同情者有奶奶和妈妈,奶奶信佛,妈妈命苦;讨厌者有姑姑和叔叔,姑姑讨厌大娘“扯闲话”,叔叔嫌她邋遢。一提起王大娘,他便念一首歌子给我们听,逗得大家笑个没完。由于他常念,我至今记得。那是家乡的口头语言,写成文字,许多处只能用谐音处理,稍加注解也就是了。歌词形容了一个邋遢女人的衣食住行,要略摘录是这样:
……
秫米饭,“红大虾”;《注一》
臭大酱,“乱转嗒”;《注二》
大布衫子,“嘎巴嘎”;《注三》
大破鞋,“趿拉拉”;《注四》
大嗓门,呱呱呱;
大屁股,扭达达;
大奶头,颤塌塌。
这后两句我本想略去,代之以方框,并注明此处省去xx字,又觉得这笔法有抄袭之嫌,只好直写了。
现在来说“注”。《注三》和《注四》都是成文词。当动词用的“嘎巴”是“粘东西凝结在器物或衣服上”;作名词是“粘在器物上的凝结物”。当我抄录字典上这条注释时,不能不为汉字使口头语失色而良多感慨。“嘎巴”是多么生动而有概括力的词儿啊!现在却用“凝结物粘在器物上”来解释,这该多么滑嵇!
《注一》和《注二》是形声用的词儿。“红大虾”是烂叭叭的高粱米饭的颜色;饭煮到这种程度是为了“增量”。汉字是词素——音节文字,这音节又不得不用象物、象事或会意的字来代表,这就容易望文生意而发生误解。譬如在这里,如果不作音节理解,照字面去讲,会认为大娘带五个孩子,镇日里以海鲜度日,那可大错特错了。
再说《注二》,“转嗒”或者“转打”也是音节词儿,形容使用筷子夹菜因菜少而很难入箸的状态,频率高而效率低,便发生这种情形——“转嗒”或“转打”,多用于穷人家的饭桌,绝少形容酒宴;倘若你应官或商的邀请——“聚一聚”,席上,惟见筷子在“转打”,那是大煞风景的。
叔叔用这样生动的语言描摹了王大娘困苦的生活。那顺口溜不是叔叔的杜撰,是家乡流传的,既是流传的,便具普遍性。王大娘是那些苦命人的典型。寡妇是苦难岁月的产物:战争和生活的重负常常使年轻的男子死于沟壑。
如果读者诸君同意这样的分析,那么,那首快板词,那首根植于社会土壤中的俚俗的民谣,不该留传后世吗?
我们常常用不修边幅来阿谀那些文人,为什么对一个拖着五个孩子的寡妇予以苛求呢。其实,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王大娘并不难看,她三十刚过,身体丰满,体格健壮,用现在的话,怎么说,叫性感。她那圆圆的脸蛋极富表情,尤其是当她讲起自己的不幸或者别人的趣闻时,眉飞色舞,声情并茂,常使听者动容。
至于“扯闲话”,对于文明人来说,确是一个缺点。可是,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像泥河一样流”的苦人、“罪人”,有什么能消除我们的烦闷,解脱我们的苦恼?有什么能在昏暗的黑夜中闪一丝光亮;在混沌的浊流中浮一朵浪花呢?而且我们这些粗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没有文化,没有修养,不懂幽默,难为旷达,无法在自嘲中得到慰藉。那么,还有什么呢?假如,我们这些拉磨的驴,能在扯闲话中,嘲弄一通负重的骡子,看它们痛苦不堪,不也得到一点宽慰吗;或者,反过来,我们这些骡子妒嫉拉磨驴的悠闲,何妨骂它转来转去没有出息呢……扯闲话哟,愿你给贵妇们的锦衣添花;给苦婆娘的粥里加盐;给市井文学带来繁荣……
吃土
有一次我从园子里掰了两穗苞米,到二狗家的灶上去烧。我见三丫挖灶坑门上的泥巴吃。我问好吃吗,她憨笑,把一小块黑糊糊的泥痂递给我。我用舌头舔了舔,咸渍渍的,还有点苞米的糊香,便放到嘴里嚼起来。她嘿嘿地笑,露出豁牙,还摇着毛头小辫。我觉得牙碜,便吐了出去。三丫便向我示范,拿一块在嘴里嚼几下,咽到肚里去。二狗蹲在旁边,解释说,可能要吃自家灶上的才对味。
我决心作实验,可是我家的灶是用石灰抹的。那一天我偷偷地用砖头敲掉一片灰,用泥巴抹上去,过一天便烧干了。晚饭前,我乘妈妈不在,便蹲下去挖一小块泥,放在嘴里。还没等我细加品尝,灾难来了:一只手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拉起来——是叔叔,另一只手,也是叔叔的,把我的头按到锅台上的水盆里——那是妈为了捡锅里的热饽饽,给手降温用的。“吐出去!”命令是简短而严厉的;接着是一个“腚跟脚”……
第一次吃土实验就这样夭折了。
后来,我问姑姑,三丫为什么吃土。她说那是肚里有虫子。可肚里怎么才能有虫子呢?我把探索引向深入……
顺便说几句,我自幼就有好提问题的习惯。念小学时,老师曾经不耐烦的表扬过我,末了加上一句:“钻牛角尖是会碰壁的!”,说着还用教鞭重重地在黑板上敲了一下。可能威严是维护尊严所必要的手段吧。
我的这个恶习曾使我吃了不少苦头。在反右初期,我刚上大学,不懂事,由于爱提问题曾挨过猛烈的批判,好在我没有妄加议论,后来也就算了。 爱提问题,有向权威挑战之嫌,为聪明人所不取。
不幸的是,我的这种劣性遗传给了我的外孙。他刚刚三岁,便老是提问题,家人叫他“百事问”,而且穷追不舍。所以,他很快就由“百事问”变成“百人嫌”。
真的,谁能禁得三问!君不见聪明的领导多在自已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郑板桥“难得糊涂”四个大字。
话说回来,“肚里怎么才能有虫子呢?”这问题困扰着我。那一天,在饭馆里混。我和爷爷看肉铺,好几家饭馆在对面,都是熟人。那时,见一客人吃着新鲜东西,便问,叔叔那是什么?客人用筷子夹起一个,笑着说“虫子”,你想吃吗?我摇头。回来跟爷爷说,爷爷便要了一盘油炸茧蛹给我吃,很香。
从此我便时常让爷爷给我买炸茧蛹。虫子吃了很多,却始终没有唤起我对泥巴的食欲。后来我又为许多新的问题所苦恼,虽然还爱吃炸蛹,但对它能否在肚里成虫,以及是否要吃土的逻辑问题逐渐淡忘了。
三丫,王大娘从胡家带来的女儿,五岁,穿着破烂的衣衫,毛松松的小辫,脏兮兮的圆脸,笑起来露出豁牙子,招人喜欢,爱吃土,怪事……
危机
王磨坊死后没几天,大狗二狗还没有解下白带子,王大娘就夹着不满周岁的小五到我家来了。她倒是没穿孝,也许她当寡妇当累了,也许是她到别人家有所顾忌。
“你这样穿装,不怕王家的人说长道短吗?”奶奶关心的问,多少带一点责备;她不高兴大娘刚死了丈夫就到处串,尤其是到我家;毕竟奶奶是个极守旧的人。王大娘可不管那一套,她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她要找人哭一哭,而且在这个小镇上,也只有我家;就在前一天妈妈还去安慰过她……
“他们说什么?谁可怜过我们孤儿寡母,哪个叔叔伯伯送一斗米一捆柴?”大娘撩起大布衫,拧了一下鼻子,继续说“二婶,你看两个死鬼给我留下了这帮崽子,我拿什么喂他们呀!”说着便拍着大腿哭起来。气得姑姑一摔帘子,到里屋去了。她怀里的小五由于吸不出乳汁吟吟而泣,两条裸着的瘦腿,无力的蹬着。妈妈见这番情景眼圈红起来。
在哭诉中大娘道出此行的用意,她想把三丫给人,让奶奶帮找个人家……
我一听这话便飞快跑了出去,一直跑到二狗放牛的甸子。老远,我一见二狗的影便高喊:“二狗,你妈不要你妹了!要把她送人。”
二狗开始没听清;我弯腰喘气,又简单说了情况。二狗一抹鼻涕——他一着急就抹鼻子——扔下鞭子,撒腿就往家跑。我是跑不动了,拾起鞭子,往回走。还没到村口,便遇到二狗拖着三丫。我问他去哪儿;他低着头说找四叔。我又抹身跟他俩往西走。
我知道他四叔是谁,西山脚下的胡老四,看坟的,还种了几亩瓜地,爷爷常领我去吃瓜。
对胡四伯的早年村里传说很多,讲他的出走,当兵,受伤,回来,为啥丢了老房子,跑到坟边来住,说书的还给他编了“鬼狐传”。对于传说中的美女——狐狸精,也就是我胡四大娘,没什么印象,我根本就没见过她,可是她的女儿,那在城里念书的洋学生“梦屏”,我却认识,她比我大十岁,只在夏天和冬天回来,细柳的身材,短辫子,梢上烫了两个球,狐眉狐眼,总在笑,活泼极了,爱唱歌、画画,缠着爹学木匠,爹没办法。我也看出来了侯五叔爱上了她。我叔(亲叔)问我你咋知道,我说侯五叔见了屏姐就摔跟头。叔笑了。还说,你看叔见哪个娘儿们跌过跤?侯五没出息!我跟爷爷去瓜田,梦屏就捉弄我,让我听她摆布,逼着我认歌谱上的码。
胡四是二狗的四叔,堂叔,木匠,还是个细木工,在张家军里当了几年兵,受伤回家来,跑到老坟边上开了几亩地,把村里的老房子扒了,在这盖了个整洁的小院,三间正房三间厢房。正房住人,厢房做木匠活。
我们在瓜地没找到他,便去小院,见四伯正在做木工,旋一个什么。二狗说明了原由;他便说,别怕,你妈又想鬼点子了。说着便去正房锅里拿了三个饼子给我们,我说吃不下便给了二狗。四伯又从里屋拿出一个木雕的小猴给我,我喜欢得很。他又取下毛巾,在盆里为三丫擦了脸,然后拍着二狗说,告诉你那骚妈,晚上我去找她论理,回去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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