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曾经,那一段铩羽的血色爱情风里桐花香

发表于-2007年01月08日 凌晨1:24评论-1条

天冷了,去买双深筒雪地靴御寒。

本来挑了双白色的,可同事说,冬天雪天泥地的,白色的穿不干净,不如要双红色的,喜庆!那就红色吧,咱可是一向从善如流。

可红色也有好几种啊。售货员小姐见我犯难,很热情的向我推荐了一种玫瑰红的。说这颜色好,把人都衬亮了。

当时一发晕,鬼使神差,竟然就买了下来。

回去被老爸瞧见,瞅了一眼,只说了两个字:难看!当时心里好生不服,反问原因。

老爷子说话特直接:“太鲜了!你以为你才十三啊?”

我没有以为我十三,可是不是十三就不能穿颜色鲜亮的鞋子吗?伤心!

本来跟闺友静约好一起去定做衣服的,出门碰见同事小黄,眼光上下一扫,一把扯住了我:“哟,新鞋子,颜色够亮的!连人都衬靓了。妹妹!美女!今年多大了?有没有十八岁啊?穿这么漂亮的鞋子,是不是打算去相亲哪?”

偶晕,不就一双鞋子吗?就算颜色艳了点,也不用个个都这么夸张吧?!

得,走快点吧。可一路上总觉着好像所有人的眼光都在盯着我的脚看,心里特不自在,真恨不得把脚揣怀里不让人看见。

到了静家,一看一屋子人。直觉的把脚往后又缩了缩,磨蹭半天进了屋,先往自己脚上瞅:“我这双鞋子是不是特难看啊?”

静笑:“我说你怎么忽然学腼腆了呢。原来是因为这个啊,不难看啊,呵呵,你早就该穿红了,干嘛整天把自己打扮的像个老太太啊?”

静的大嫂也笑:“就是,小姑娘家趁着年轻,就该穿亮一点,像我们,就算穿都穿不出感觉了。”

呵呵,开心,总算碰见知音了。

静说:“不过衣服颜色不太配,换件相配的绝对好看。走,咱去定做衣服去!”

在制衣店,满屋子花红柳绿的布料几乎看花了我的眼。最后心一横,指着一种最纯粹的大红:“就这种颜色了!”

我就不信穿上一件这么抢眼的红衣服,会压不住我区区一双鞋子的颜色!

从制衣店出来,静感慨道:“其实,你早就该穿红了,你其实很配穿红的,要是早就穿亮一点,也不至于……”

一句话勾起多少久远的回忆,遥遥的仿佛听得到岁月的一声叹息!

说出来也许不会有人相信,我的第一份朦胧的少女情怀,就是在这血一般的颜色上铩羽而归的。留下的只是一抹血红的记忆。

我其实一直是个很任纵固执的女孩子,无论,曾经,外表看起来我有多乖巧依顺!

早些年的时候,还正是姹紫嫣红的季节,却偏爱一身玄黑或一身素白的装扮。不加修饰,不施粉黛,总是很随意地穿着宽宽松松的衣服,梳一条粗粗的麻花辫,或者干脆一方丝巾在脑后松松一系,就那样闲庭信步般趿一双拖鞋出门,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那时候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金黄的蒲公英撑着小伞,幽蓝的星星草眨着媚眼,碎白的荠花在风中招曳着细微的风情。

张开双臂,奔跑在宽阔的黄土大堤上,风从浓荫蔽日的高大的白杨树间吹来,带着草木的清香,拂动一身夏衣清爽如洗。每每此时,总爱散开长发,一任满头青丝在绿杨风径间缤纷飘散,乱如相思轻似梦。

那时候对大红大紫,色彩鲜艳的衣饰可谓一向深恶痛绝。谁要是想让我穿这样的衣服,浓妆艳抹招摇过市,只怕还不如干脆拿把刀杀了我倒更容易些。

记得那时候,有一个相处不错的朋友,特喜欢看女孩子穿红。说红色好,红色娇艳,红色妩媚,穿红的女孩子总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对于他的这番言论,我总是一笑置之,那时候的自己,心里固执的认定红色太冶艳、太媚俗,根本不适合自己。所以在本该姹紫嫣红的季节里,我却如清水挂面般,把自己打扮的像一张陈年的黑白照片。且自以为洒脱的在人前晃。

那是一个任纵疏狂而又随意的季节。有种少不更事的粗枝大叶和漫不经心。

有一年生日,那个朋友还送了我一只发夹,紫荆花的造型,很妩媚的紫红色。并且以开玩笑的口气说:不强迫你穿红。但一只发夹应该沾不你身上多少俗气吧?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别老把自己打扮的老气横秋的像个小老太,只管偶尔也穿亮一点。

我收下了那只发夹,却一次也没用过。朋友对此多少有点遗憾。有好几次看着我头上胡乱系着的丝巾,带着点若有所失的神情。

可是,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只发夹一直被我收藏在书柜深处,多少年来,连包装都崭新如故。不戴在头上,并不代表就不在意,不珍惜!对于自己最珍爱的东西,我总喜欢深深收藏,了解我如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可是有一件事,我也是到现在才明白:人是不能太在意一样东西的,过于珍惜,往往也就离失去不远了。

朋友最终找到了他自己的幸福,那是个笑起来灿若春花,总爱穿一身红衣的女孩子。圆圆的脸庞上,一双细长媚丽的丹凤眼流转生辉。我微笑着祝福他,陪他去挑选送给女孩的生日礼物,看着他挑选礼物时细心温柔的眼波,心中隐隐约约的痛着。

他一定不记得了,再过半个月,也就是我的生日了。

他也一定不会知道,其实我早就偷偷买了一条火红的裙子,准备在生日那天穿给他看。

只是一切都用不着了!

那条一次都没穿过的火红的裙子,最终被我送给了一个朋友,她的男朋友,也喜欢红色!

知道事情的真像是在几年之后。

朋友在一次酒后电话里提起,原来他的妻,并不真的是喜欢红色,而只是因为知道他喜欢。才故意投其所好以一种火一般眩目的热情出现的。

朋友的语气有些忿忿的,听起来似乎有种被欺骗味道。估计是碰见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喝高了,偶尔有点小郁闷。听说人喝高了,通常都会有些犯迷糊,所以错把当年的黄毛小丫头,现在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当成了所谓的红粉知已。

无言的笑了笑,轻描淡写的安慰了几句,我轻轻,但是坚决地挂上了电话!

心头突然有一种释然的轻松。

为投一个人的所好而去伪饰勉强自己,这应该也是因为太爱对方用情太深吧!而这一切,又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呵!或许,对于这份所谓的爱情,我真的并不像自己所想的那么投入,至少我就不曾为什么人做过太大的改变。

我实在是一个固执而自我的人!

人总是要在不断的受伤与愈合中才能逐渐成熟与坚强起来的!

曾经,毕竟只能是曾经!

而曾经那段让我那么痛不欲生的感情,在回首时,也不过就是血色一梦!

尽管现在我已经不排斥穿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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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薄云残雪点评:

血色爱情,自有些别样的味道。文字有独到之处。

文章评论共[1]个
风里桐花香-评论

呵呵,谢谢残雪!at:2007年01月08日 中午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