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逐步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改革,经济上取得了成功。但在经济取得成功的同时,也还面临种种难题,如股市改革受挫,国企改革陷入产权的泥潭和治理结构的僵局,金融、财税、汇率改革因潜伏着巨大的政治经济风险而进展缓慢,对居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教育改革、医疗改革、住房改革、社会保障改革也因严重丧失公平而失去公众信任,高消耗、高污染、高投资、低就业、低福利、低内需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严重显出弊端,另外还有颇让中共头疼的久治不愈的“三农”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和中共一党专制下的现行体制不无关系。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行民主,不倡导自由和人权的价值追求,中国的改革终将背离发展和稳定的初衷,而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导致矛盾不断加剧、问题不断恶化。如何很好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腐败、国有企业困境、金融漏洞、严重社会不公、三农、环境等严重问题呢?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获得妥善的解决。在维护发展稳定的同时,经济秩序的重构、社会财富的增长、民生福利改善,以及在自由与极权、民主与专制、法治与党治、公平与效率、财富与分配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中国政府是权力无限大的政府。在现行政治体制下,权力集中在党政机关和党政官员手中,而对权力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却十分软弱。体制外的监督和制约形式,如政党监督、社团监督完全被禁止;被中共称之为参政党的所谓“民主党派”对中共根本构不成任何制约;新闻传媒成为了中共的喉舌,做的尽是些功颂德的事,很少能听到不同声音;大众传媒受到严格限制。因此,不同意见很难表达,民众及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参与管道十分狭小。这是因为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对贪官污吏、违法乱纪者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开放言论的要求必然受到权势阶层最强大的阻力。体制内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也相当薄弱,法制建设任重道远,司法体制弊端丛生;行政监察部门在多数地方作用甚微,形同虚设;纪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对同级党委失去了监督作用。
没有权力制约自然滋生腐败,自上而下的腐败现象已成为社会的痼疾,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组成部分。只要舍得花钱,什么违法的事情都可以畅通无阻,跑官卖官无恶不作,单位领导俨然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一边是工人下岗、失业,农民生活困难;一边是官员灯红酒绿、花天酒地。党风整治运动搞了无数次,腐败现象不仅未能消除,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由此可见,导致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并不那么简单。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大面积的以权谋私,与现行的制度不无原因。不从制度上改革,仅强调教育和纪律,是治标不治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国是个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现行政治体制中,法律的地位不是至高无上的,甚至连宪法的权威也受到挑战。执法、司法方面的问题也十分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们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也不够强,看看有多少企业、个人逃税漏税,这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而办事讲人情、靠关系的习惯仍根深蒂固,官员们在处理问题时优先考虑的往往是有没有关系背景而不是法制。甚至连中央和省部级的高官也都普遍崇尚行政权力,而忽视法制的作用。这种现状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紊乱,交易成本高昂,人际关系复杂化,十分不利于社会稳定与良性发展。
人权与人的自由这一基本价值不被尊重。虽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这只是一纸空文。有多少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拘留、判刑?绝对权力的存在,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每每受到侵犯而感到无奈,言论、舆论、传媒、网络却被严格限制报道。公民享受到结社自由了吗?有没有组建反对党的呢?当政府部门与老百姓发生利益冲突时,现行的制度基本上都是有利于政府的,老百姓是处在弱势和被侵害的地位。因而老百姓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社会责任感的也日渐下降,与政府日益产生疏离感、对立情绪,从而造成社会心理的逆反。
民主方面,中共首先在党内就失去了民主,以党代政,领导代替政党,大搞一言堂。党政分开喊了多年并没有真正落实。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的政治体制。
面对这样的现实,如果还不进行政治改革,从根本上消除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病,逐步建立民主体制,而一味粉饰太平,自欺欺人,则这些弊病只会愈演愈烈,总有一天会达到现行政治体制所不能容纳和承受的程度;最终只能导致体制崩溃、社会失控的局面,后果可想而知。
要解决上述弊病,需要从整肃党内入手。
需要思考中共对人大的领导与人大对中共的监督问题。在目前一党专制下,往往更重视中共的领导而轻视人大的监督,导致人大对党的监督不力或者根本就没有监督。因此,需要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党的职权范围和活动程序,有人曾建议制定政党法,对各政党的组成、登记、机构设置、成员发展、活动范围、经费来源、遵循原则、权利义务、制裁取缔以及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原则、保障办法等各个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为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制定具体的、明细的、在实体与程序上既有权利赋予又有义务约束,还有可诉责任追究机制的法律。不过,宪法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权威性也是令人担忧的问题。
中共党内民主问题,可以改革党的选举制度,实行差额选举,逐渐增加中央委员会选举差额的比例,并把差额选举运用到正式选举之中,在条件成熟时,把差额选举的方式扩大到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乃至政治局常委的选举之中,待中央的差额选举形成比较良好的秩序和规范以后,可以把此办法推广到一些省和直辖市党委的选举当中,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市、县和基层;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制定竞选规则、办法和程序,建立党内竞选制度。当然有了很好的制度还需要切实落实,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倡导民主,废除家长制。中共党内往往是一人说了算、听不得批评意见,实行的也是领导职务终身制和个人指定继任者的制度,这些弊端需要彻底铲除。另外实行干部工作易地轮换制,党内的一人一票的民主权利需要得到尊重,重大问题集体讨论而不是由一个人说了算。
强化中共内部监督。各级纪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与同级党委具有平等的地位,其成员不宜相互兼任,以形成纪检机构和同级党委的制约。同时,在纪委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即地方各级纪委的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均由中央或上级纪检机关垂直领导。从而在体制内最大限度地发挥纪检系统作为党内监督机构的权力制约作用。
应该清醒认识到,政治改革一定会遇到强有力的阻力,因为进行改革必然对既得利益阶层有重大影响。这一阶层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支配最多社会资源、占有最多社会财富、享受最多社会保障。举个例子,为什么差额选举的推行举步为艰?还不是位高权重的腐朽官员不敢面对选票的考验。但也不必悲观,只要有一大批有民族责任感的人士前赴后继地去追求,目标就会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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