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的真名叫红颜,却起了“祸水”这样一个网名。
在夜的深时,她便静坐在电脑前,左手旁放一杯苦咖啡,热的。飘忽着袅袅细细的白烟,能令她幻想到他手里燃着的烟。
他是她的qq好友。一直静静久久傻傻地陪着她,陪着她在聊天室里说些肉麻恶心无聊空虚的酸话;陪着她在bbs里写下一篇篇伤感而凄怨的文字;陪着她默默的聆听在线听歌网站里储存的情歌;陪着她愣愣的在歌声里洒下透明绵长的泪……
他就好象是一个影子,披着虚幻的外衣,却能令她感觉到真实的呼吸。每夜,他陪她到12点,便要发过来那句话:宝贝,注意身体,早点睡,乖!
这句话令她感觉到温暖。比什么都温暖。而电脑旁的那杯咖啡,早已经在时间的流逝里冷却,如同一块凝固了的泥巴。
她习惯了网络里有他,虽然她并不爱他,也不熟悉他(只知道他跟她同在一个城市),但是依赖——使她成了习惯。在他跟前撒娇、倾诉、哭泣。
隔着电脑的蓝屏,她经常梳头,她有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微微卷曲,像她写散文的风格,有股乱乱、毛毛、幽幽的美。
我刚擦完头,现在在梳,头发很难梳,我几乎是在扯——她一边梳头一边给他打字。
是吗,安上摄像头,让我欣赏欣赏——他发过来一个很色的自定义表情。
哼,想的美,我怕你会爱上我,那就麻烦了——她逗他。
放心,我对坏女人不感敢兴趣,我喜欢纯洁质朴的女孩——他反手回击。
我是坏女人吗——她问。
好女人是“祸水”吗,只有妲己、玉环这样的妖精才能称得上“祸水”。你说你自己是好女人吗——他发过来的字让她全身发麻。
我是好女人——她在心里回答。但没有告诉他。
但她却说:男人不就喜欢祸水吗,带给他们新鲜的刺激。哪个男人敢挑战这种罂粟花般致命的诱惑?
我不一样,我喜欢的女孩纯洁如水,如一捧宁静温柔的湖水——他说。
她苦笑了一下。
关上电脑,倒在床上。床,很大、很软,像湾宁静温柔的湖,承载着娇弱的她,和脆弱的回忆。
“红颜,我们分手吧!”那个曾经爱她爱得在胳膊上烫烟头的男人突然对着沉浸在他身上烟草香味的她扔出这样5个字,从此消退了热情。
“遥,告诉我原因,看在我们曾爱过一场的份上!”她强忍着眼泪看他收拾完行李,不得不问出口。
遥,这个玉树临风的男人沉默了良久,最后说:“我只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有我的需要!”然后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离开。
这句话几乎杀死了她。她双手捂面,心里翻腾如钱塘江水,泪腺却干涸了,流不出一滴伤心的水。
遥,狂追了她四年,从大一到毕业。
她终于选择和他牵手了,他却撤退了。
因为他们的相爱只是柏拉图版式。
她只能接受遥的爱抚与亲吻,不允许有下一步的动作。遥已经是一个25岁的男人啦,他需要一个女人完整的爱。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
而她,不能满足。
二
失去遥的日子里,她开始上网。上网,是除工作外,打发时间最好的方法。
后来,她在聊天室邂逅了他,逐渐熟悉,就开始对他讲遥的喜好和她与遥的故事。
遥,曾说过,他喜欢的类型是小鸟依人、清纯可爱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短裙,长发在风中飘舞,在夕阳的笼罩中,格外的诗意。
这是上大学时遥对喜欢女生的要求。
而毕业三年后的遥,上大街时,注意力却发生了转移,那些肉感妖娆、头发烫的如同墨菊般张狂的女郎成了他回头的对象。
遥曾明里暗里用语言和肢体挑逗她,让她学会释放,释放自己的肉体。
但她一直没有。
她只喜欢遥紧紧的抱着她,深深的吻着她,徐徐的抚摩她。让她就此融化成蓝天里的一抹若有若无的白云……
他认认真真地看她发过来的字,认认真真的回复:为什么,你不肯给他?
她呆了。这个问题遥从来没问过。
如今想来,她能体会到遥的容忍,更能体会到遥的惭愧。他爱她如此深切,而她从未满足过遥的需求。
只是,她能如何诉说,诉说出她的病因。那娇嫩脆弱的心脏,因先天的原因,被医生确诊为不能有夫妻生活!
因为太爱遥了,所以怕失去他,所以隐瞒,所以她还是失去了遥。
再见遥,在大街上,擦肩而过时。她早就戴上了墨镜。强作无事,即使遥的臂弯,挽着一个高挑性感、金发紫唇的“万人迷”。
只是在走过许久许久后,她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男人,毕竟是个复杂的动物。他们一方面喜欢纯净如小白鸽、温柔如小绵羊圣洁得不忍亵渎的女孩,一方面又眷恋狂野辣妹、风骚佳人,给他们强烈的感官和肉体刺激。就像张爱玲说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她把她的心得通过qq发给他看。他给她回复个笑脸,说她还是个孩子。
她“切”的一笑,骂他“虚伪”。
他回复个“汗”的头像,却不置一词。
她找不到话题的时候,就去论坛写帖。她在一家论坛里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全是编织着荡妇和情人之间惊天地、泣鬼神的生死恋。但结局都是悲的、悲的不能再悲了。
许多网友都认定了她是在写自传,因为她的网名叫“祸水”。
红颜+祸水=荡妇
不是吗,否则她怎么那么有这方面的心得?!
她只微微一笑,继续码字。
敲着键盘继续的码字。
如果不是她的心跳频率被上帝做了该死的限制,天知道她那轻柔的外表之下也有着狂野的灵魂和放荡的个性!
三
有一天,她忽然痛哭了起来。
因为她的好朋友已经找到了归宿。
婚礼宴席上,好友那玲珑有致的身体被一袭玫红的旗袍修饰的精致华丽,与新郎甜蜜地穿梭在祝福的宾客群中。她的心好象被小刀轻轻地划了一下,随即就涌出了血,蔓延得越来越多,她坚持不住了。以酒麻醉,最后吐了起来。
迷迷糊糊中,她只听到喧闹的乱七八遭的声音,只感觉到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托住了她的腋下,把她托出了酒店,送上了计程车,又被拎小鸡一样放到了一张床上。
醒来时,头疼欲裂。脱口而出:水!
一只大手送上一只玻璃杯,里面是温和的白开水。
脑子清醒了点,恐惧和紧张却充塞了她的细胞。
你是谁?她瞪着眼问眼前这个高大颀长,留着学艺术的人才引以时尚的披肩长发的男人。
我是你朋友的朋友,大家都叫我阿麦!他说,牙齿很整齐很白。
她皱皱眉。
自遥离开她后,她一直拒绝着身边异性的接近。而且,从小到大,她都不喜欢长头发的男人,即使这个男人看上去有点像《流星花园》里的美男西门。
她站起来就走,阿麦在背后叫道:就这么走了吗?你不打算对我那被你吐脏的西服说两句吗?
她才反应过来,记忆的胶带重新播放,对了。是的,她在酒醉时急奔卫生间,不料撞上一个人,竟忍无可忍,张口便吐,好象吐了人家一身呢。
带着歉意转身,竟被他的笑容震撼。
好干净的笑容,像深秋的阳光一样。
留下一堆罗里吧索的道歉和一张印着手机号、qq号的名片就匆匆而逃。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人啦!
四
回到家,她急忙把自己扔到浴缸里,稳定自己的情绪。
又不是没见过帅哥,为什么今天的思绪如此的复杂。
只是那笑容,实在是太有杀伤力。
她傻傻笑了起来,但笑容马上就化成苦涩的凝固:不可能的,别傻了。除非,老天,你换给我一个安全的心脏。
裹着浴巾,坐在电脑前,她打开网页浏览器,挂上qq,他在。
问候几句,他说:你这样的优秀而脆弱,真该找个男人来好好爱你!
她问:找谁?
他大言不惭的说:考虑考虑我吧。
她笑了:我是“祸水”,男人碰到了我,是没有好下场的。
他说:我愿意被你淹没,只求你能够快乐。
她“哼”了一声,隐身,在论坛里继续编织故事。
只是编着编着,她的心开始破裂,一片片,坠入深渊,想秋天里的叶子一样。
她忽然失声痛哭。
为什么哭,为遥的离去、为自己的体弱多病、为好友的幸福、为自己的孤单……太多太多的原因,压得她不得不哭。
qq上的他,好象和她有着心灵感应,及时发来问候:不舒服吗,让我来温暖你受伤的身心吧。
她咬了下牙,豁出去啦!她说,我们见面吧。
他同意了,说:好,明天下午两点,友谊广场,“柔妮”咖啡屋。
第二天,她换上了前不久刚买的米色风衣,颈上缠绕上一条能带给人飘逸味道的丝巾。淡淡地,上了点妆,依旧是以往淡雅简单的风格,去赴约。
只没想到,网络上的他居然是昨天认识的阿麦。
她有了种羞愧加曝光的感觉,想逃,但找不出合适的理由,傻坐在位置上。
阿麦只柔柔地笑着,很自然的抓住她的手:缘分到了,你还等什么?
就这样,她陷入了爱情的旋涡。
不由自主、不能自主。
五
和阿麦恋爱的日子里,她浑身充满了活力。
阿麦对她很好,给她买这个买那个,陪她干这个、干那个。而且他很温吞,爱谈了两个月,阿麦还只是轻轻吻吻她的嘴唇,像小猫舔人一样。
她有些放下心来,但又不知道这份感情能保持多久。需要吗,告诉他,自己一生不能做爱。
她犹豫不决,只能打电话给自己的好友,征求她的意见。
但好友刚听说了她和阿麦的事,便大吃一惊,尖叫道:红颜,你怎么能和他呢,你们赶快断了吧。阿麦,他、他、他那方面不行的,他的前妻就是为此和他离了婚……
她呆住了,手攥话筒,脑子一片空白。
三个月后,她和阿麦决定结婚。
当然,她告诉了阿麦自己的身体情况,阿麦表示无所谓。
她心里清楚,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她知道,女人有时候要学会装傻。
婚礼那天,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像个纯洁的天使。阿麦拥着她,骄傲的在宾客前来来往往,她笑了,看来自己以前的想法的确是太幼稚了。未必柏拉图式的爱情在现实生活里没有,红颜和阿麦,天生一对!
从今天开始,她只是红颜,再也不屑做“祸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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