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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年心语]保姆新项目——陪睡文清

发表于-2007年01月05日 晚上8:05评论-12条

保姆,这一行业古已有之,并非新兴行业。古时叫丫鬟,现在叫保姆。保姆,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照顾老人或者病人的生活起居、帮助他人干家务、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劳动,获得一份收入的、吃苦耐劳的劳动人民。可如今,保姆的服务范围扩大了,除了正常的家务外,又推出了新的服务项目“同床保姆”、“陪睡服务”。

“同床保姆”、“陪睡服务”,一目了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用再做解释。这不是每个想雇保姆的人提出来的,而是一些中介机构打出来的服务项目,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并不是新兴的新鲜事物。现在,在许多城市的中介公司里不难看到,介绍提供性服务的“同床保姆”、推出另类保姆“陪睡服务”的服务项目。仔细分析一下,中介公司为什么有了这样的服务项目呢?有需求才有市场。做为市场,应该供大于求或者供需平衡,而不是供不应求。于是,“同床保姆”、“陪睡服务”就应运而生了。

当你在某家政公司看到了有“陪睡服务”的服务项目后,你动心了的话,可以打一个电话,家政公司就马上会给你选派一个人过来。帮你打扫房间,陪你聊天,如果你愿意,钱给到位,还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多方便啊,还特别安全。过去有妓院的时候,你还得自己去,现在你一个电话就可以送上门来了。多周到的服务啊!这是钟点工“同床保姆”中的一种。

“同床保姆”,服务的对象多为50岁以上的鳏、寡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也许正是由于空巢老人的“心空”,没有精神寄托,孤独寂寞,才使得陪睡服务有了其所谓的市场需求。现在,许多家庭的子女,为了自己可以安心的在外工作,家里的老人也有人照顾,体现做子女的孝心,让空巢老人晚年少些寂寞,多一些快乐开心,但想方设法地排解老人的郁闷,便想出了让保姆来陪老人聊天,或者是“陪睡服务”,美其名曰:为了老人的晚年“性”福。

现在,已进入老年人社会,孤身老人明显增多,多数子女愿意为老人找陪睡保姆,而不愿意让老人找后老伴。因为,找老伴就要有婚约或者履行法律手续,形成婚约或履行法律手续后,在老人百年之后,就会因财产而产生纠纷,而“陪睡保姆”则少了许多以后的麻烦。不知道有这样的“孝心”的子女,还算得上是“孝子”或“孝女”吗?你是在为老人开心还是在为自己留后路?与此同时我也在想,为了让老人开心,便让保姆“陪睡”,是否有些不合常理了?试想一下,你家的老人是父亲还可以,如果是老娘在家,来个男保姆“陪睡”的话,那岂不“赔了夫人又破财”了吗?

老人需要保姆照顾生活起居,这是人之常情。可是竟将“性”也在被照顾之列,既不是道德所允许的,更不是法律所许可的。从本质上说,这个保姆已成了“卖淫者”。那么这个保姆与娱乐场所的“小姐”,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相信,所有的子女,没有一个希望老人去做这些不光彩的事情的。雇佣特殊女保姆,可以说是违背现代文明的做法,其可能和现代婚姻质量低下有关。这些特殊女保姆可能生活很困难,或对婚姻生活不抱希望,于是通过契约暂时出卖自己,从而来换取一些经济的满足。而这些老年人儿女的做法也并不是孝顺的表现,他们以交易的形式为老年人寻找性伴侣,是不会使老年人真正获得幸福的。

现在的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不能相提并论。古时候,老爷可以把年轻的贴身丫鬟收房,那是可以妻妾群的年代。而今天,毕竟是一夫一妻制的新社会,虽然有包二奶、养情人、找小姐等许多不应该发生的故事,还在换汤不换药地发生着,也只能是背地里进行,见不得阳光的。有人说:保姆可以陪睡了,那么,是否秘书也可以陪睡了呢?不可否认地说:当然可以,而且为数也相当地多。都可以这样陪睡,那么中国的女性还有人格可言吗?还有安全可言吗?为了一点钱而出卖自己的肉体,与妓女有什么区别呢?

在“同床保姆”中,受害者应该是那些保姆。如果不是家庭经济困难,没有人会为了几百元去伺候人,更不用说陪老人“睡觉”了。为了获得生活所需要的“报酬”,她们以损害自己的人格尊严为代价,去满足一些老人的特殊需求。一个人的人格被随意处置,也是这些“同床保姆”的悲哀。话又说回来,说有的雇主家心怀叵测,但也有部分保姆利用自己的职业赚起了外快,为雇主提供性服务。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人也如此。有许多正常家庭中雇用的保姆,挖空心思地想把雇主家的钱弄到手,便不惜出卖色相和身体,以达到获取钱财的目的。这样的保姆,在新闻中也多有报道。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这种同床保姆完全可以理解成卖淫嫖娼。虽然这种行为没有出现在红灯区的“酒店”等娱乐休闲场所,但它们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用金钱来做交换。法律认为:卖淫、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在两性或者同性之间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其中卖淫者收取钱财,嫖娼者支付钱财。“同床保姆”与娱乐场所的“小姐”,都是金钱下的性交易,所以,“同床保姆”的名称,与娱乐场所的“小姐”一样,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另类称呼罢了。

所以,现在以“同床保姆”、“陪睡服务”的形式出现的现象,只能说明如今是性交越来越多,越来越滥,爱情越来越少。性只是为性而存在,为钱而存在,却失去了爱的升华。社会在不断进步的同时,会影响甚至抛弃一些陈俗旧习,但社会的存在和人的生存是一样的,许多根本的、本质的原则是不应该丢掉的。保姆原是纯洁的行业,可陪睡保姆出现后,人们没法判断,今后保姆行业究竟将何去何从?

从表面上看,这种现象应该是个人的道德伦理问题。但如果这种现象一旦泛滥成灾,成为一种丑恶的“职业现象”、“行业潜规则”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把这种现象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来看待。“同床保姆”、“陪睡服务”的出现,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它普遍反映了当今社会道德伦理的底线在逐渐下移,中华民族所固有传统美德,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同时,这一丑陋的社会现象也在拷问我们的司法制度。“陪睡保姆”,实在有悖传统道德和伦理,其实质与卖淫没有区别,应该取缔。

单身老年人的孤独、渴望情感的交流,并不是通过“性”就能满足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已开始下滑。更需要的是情感的交流。所以人们常说:少是夫妻老来伴。老人需要的是情感上交流的伴儿,而不是有些子女所想象的“性”伴。

做子女的,如果真的担心老人老年寂寞的话,就不要再计较失去老人的一套房子或者一点钱,为了老人开心,给独居的老人找个后老伴,也好彼此有个照应,这才是真正的孝心。让自己的老人在衣、食、住、行上,感情和生理上,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岂不是十全十美的好事,何乐而不为?何苦去做那有悖传统道德、伦理、伤风败俗的事情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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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我听说过,但没有看见过。这篇文章叫我开了眼。
本文写的语言朴实如话,但却饱含深刻的社会意义。

文章评论共[12]个
“逝者如斯”-评论

简练些更好。
  【文清 回复】:多谢如斯指点!请茶! [2007-1-5 21:08:53]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9:08

蓝的-评论

的确是奇闻,森林之大,什么鸟都有,确实值得一读。
  【文清 回复】:感谢关注!现在去中介,就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 [2007-1-5 21:33:23]
  【蓝的 回复】:有这种事啊,我还真的有点不相信呢 [2007-1-5 21:35:23]
  【文清 回复】:你到一些中介走一圈,就可以看到了,明的暗的都有. [2007-1-5 21:38:25]
  【蓝的 回复】:这篇文章的确让我惊讶,作者能从生活的角落里挖掘如此深刻的话题来进行探讨,的确很有意义的一面。 [2007-1-5 21:41:40]
  【文清 回复】:这件事真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情. [2007-1-6 14:15:53]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9:32

隔世横空的爱恋-评论

  文是奇文,我却是寡闻,深值一思。
  【文清 回复】:感谢朋友的关注! [2007-1-6 14:17:53]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10:41

落歌-评论

周末快乐:)
  【文清 回复】:谢谢落歌!周末愉快! [2007-1-6 14:23:56]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11:15

文若书-评论

分析得很透彻。
  【文清 回复】:本家过奖了,问候周末愉快! [2007-1-6 14:28:40]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11:21

灵颜-评论

值得一读,也值得让人沉思!
  【文清 回复】:感谢朋友的关注,周末愉快! [2007-1-6 14:30:38]at:2007年01月05日 晚上11:30

古草-评论

不是我们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得太快!问好姐姐:)
  【文清 回复】:是的,这个世界变的太快了,我们跟不上了.祝妹妹周末愉快! [2007-1-6 14:33:31]at:2007年01月06日 上午11:20

风中的百合-评论

由一个话题引出来老人的晚年幸福,孝子孝女的定义,现实,,不过在广东省好象也有一个家政行业职业标准,很希望这个普及:)
  【文清 回复】:希望得到普及,现在的老年人是需要关心,但不要让这种关心变了味道. [2007-1-6 14:32:30]at:2007年01月06日 上午11:56

玉楼冰簟-评论

用“心”照顾,才是正理儿。问好妹妹!:)
  【文清 回复】:姐姐下午好!说的有道理. [2007-1-6 14:42:37]at:2007年01月06日 中午2:41

意趣-评论

    国外有职业叫“性工作者”,大概就是职业“jinv”吧。据说,国家对这类人也有持证上岗、依法纳税的要求。那么,中国可以这样吗?
    首先,想问一个问题:成年人有xing需求并予以满足是不是不正当?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如果是合法的xingxingwei,则是正常的,即结婚后的人有需要并从配偶那里得到满足。但是,如果配偶不愿意时,能否强迫?司法实践中的婚内qiangjian案,有按qiangjian罪处理的,也有未定罪的。这就让结婚后的老百姓难以定夺:有需要时,如果配偶不愿意,这需要怎么满足?想来想去,为了减少司法追究,还是忍忍吧。可是,配偶总是不配合,就要一直忍一辈子吗?无性的婚姻是正常的吗?
第二,如果是成年的单身者有xingxuyao是正常的吗?我想,没有人说不正常吧。问题是怎么满足呢?A、如果找一个单身的成年异性同居生活,虽然与道德不大符合,但也不会算作违法,最多被说成是“非法同居”,可毕竟不会惹来法律责任,有的只是柴米油盐的家居琐事;B、如果从街上花钱找一个异性来,则属于“piaochang”,既被道德所谴责又面临处罚的危险,想来想去还是不去为妙;C、如果恰遇同样有需要的异性,[**]后各奔西东,似乎既能满足需要又互不相欠,但又为道德所不允。D、如果找一个同性呢,又被说成是“tongxinglian”,被人点点戳戳,自己都觉抬不起头。
如此等等,实在让有需要的成年人为难,正常的需要没有正常的途径满足。这不是急刹人嘛!
至于说,[**]人的需要,肯定没有人觉得那是正常的。[**]人只能一个字“忍”!那么说来,中国人似乎只有一种办法——自慰(注意:要偷偷地哦)!
  【文清 回复】:朋友所言不无道理,但最好还不要与社会道德和伦理有悖为好.感谢关注! [2007-1-7 14:10:05]
  【意趣 回复】:做为人,与动物区别的一点是理智、是克制。所以,无论是忍还是自慰,都是可以理解的。否则,真的形同于动物了。 [2007-1-7 22:31:21]
  【文清 回复】:朋友言之有理,理解万岁! [2007-1-8 7:26:09]at:2007年01月06日 下午5:42

素素-评论

项目的前提是不能违法。
  【文清 回复】:是的,也不要违背良心. [2007-1-8 18:50:23]at:2007年01月08日 中午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