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那些强硬一点的男人。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是很幸福的。当然不是说为所欲为。所以,对于萨达姆,我一直都是很喜欢的。就觉得他像个爷们。
在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候,萨达姆被处以绞刑,离开了这个世界。不能再像一个男人那样去战斗了。而他面对行刑时的冷静和从容,则更加增添了我对其无端的崇敬。
对于他的死,两种意见:该死和不该死。认为该死的理由是他是一个独裁者,杀害了很多反对他的人。认为不该死的理由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反美。对于这两种态度,无论我们从感性还是理性觉悟上去看,似乎都没有大错。首先,我们不熟悉政治(特别是他国政治),对于不熟悉的事情,我们无权发言。其次,反美情绪是很多中国人通有的。任何人有点民族情绪、民粹精神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说的是:如果萨达姆确实有罪、该死,那么应该由谁来判定他的死罪?美国有这个权力吗?从正规渠道上来说,没有!如果制止暴行是通过非正常渠道,那么我们又有什么资格指责萨达姆在伊拉克的暴行?基础何在!?而且,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推翻伊拉克政权的过程并未经过联合国授权,是典型的违反国际法的侵略行为。别的不说,如果这个国际法不合理,它为何存在?如果它还的确存在,为何得不到尊重和执行?一贯标榜法制民主人权自由的美国怎么向世界解释?我们至今没有听见来自美国知识理论界关于此事的任何声音——尽管我很向往美国的那种宪政文明带给社会和人民的实惠,但是在伊拉克问题上,我从不认为美国是在“学雷锋”或者维护什么世界和平。因为雷锋做事从来不大呼小叫,因为世界从来没有和平过。相反,哪里有战争哪里总有美国。这不得不让我对很多人都崇尚的美国式的正义、民主和自由价值观进行一次追问。
那些欢呼处死萨达姆的人,我知道他们的兴奋点在哪里,他们认为:萨达姆的下场警告了那些独裁者!但是,我不相信这所谓的警告对于天下所有的独裁者有足够的震慑!一切独裁者的心理素质比我们想像得要坚强得多。
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萨达姆在伊拉克实行的石油国有化、全民义务教育给人民带来的好处。伊拉克在萨达姆的领导下成为全世界唯一的没有文盲的国家,成为中东地区一流的军事强国。
萨达姆的罪行被法律认定为“反人类罪”。依据是“杜贾村案”,屠杀反对群众143人。可是只要我们客观地分析,这个罪行显得不是那么过硬。可以问问世界上所有的统治者们:有谁没有杀害过自己的反对派吗?在政治斗争中,如果必须对自己的敌人的死亡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仅仅在这次战争中死亡的数以十万计的伊拉克人民又该由谁来担当那份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呢?
忘了是谁说过的一句话:唯一的战争罪行就是战败!
自然,人类、社会、人本身都会有一些罪恶的,罪恶也不会因为人们的抗议和谴责而终止。但是倘若以另一种罪恶来终止罪恶,又有多少意义?也许有人会说:以小恶抵抗大恶,可我们怎么去认定、划分、统一这种大、小的程度呢?所以“负一大于负二”的理论其实也是很可怕的,其恶劣程度决不亚于人类达尔文主义带给我们的危害……
那个曾经“影响世界的一百人”之一的萨达姆已经死了。要想不把萨达姆的死与美国的干预联系起来是件很难做到的事情;联系起来,却怎么也抑制不住对美国的那份复杂的心理情绪,所以一直不太愿意评价这件事,怕自己一不注意,被戴上“愤青”的帽子。
今天没有忍住,是因为萨达姆的确已经死了。从个人角度说,我很喜欢这个人的性格,倔强不屈服。一个人死得如此举世瞩目,可以了!真是刘邦说的话:大丈夫,当如此啊!
现在说我真正想说的话:
最近几天,很多人重复一个确实有点道理的微词:反对处死萨达姆的原因只是人们的恻隐之心。我认为:这正是很难得的。因为我们目前缺少的恰恰是某种相互间的怜悯!一个人,无论是谁,无论有天大的错,对于他的死,我们不能无动于衷,不能若无其事。我们应该努力让他活者,并且快乐。
本文已被编辑[帘外落花]于2007-1-2 11:06:2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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