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是很偶然的事,我在机关工作,一次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参加。距离开会几分钟时,她缓缓而入,清秀的五官,长长的披肩发,淡紫色的连衣裙,很有节奏的脚步声。我被她那种清纯的美锁住了目光,一直注视着她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坐下。
会议结束后, 大家一起就餐, 很巧我和她在同一桌吃饭,朋友谈起我写的作品时她很惊奇的问我:“你也喜欢写作?”我微笑着点点头,接下来相互谈起了关于文学方面的问题。她很有文学天分,她说她很喜欢写东西却从来不投搞,饭后各自留了手机号码便各奔东西。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的手机响了,上面是她的号码,我接通电话,她很礼貌的自报性名,问我是否有空帮她修改稿件,我很爽快的答应了。半小时后,她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后来,我们因为喜欢文学偶尔一起聊聊。
也许喜欢一个人是很自然得事,我很自然的喜欢上了她,虽然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只是谈论文学,可每次见她我都有一种负罪感,因为我有妻子,有女儿。同样她也有家。她总是说她很感性,她不在乎什么金钱,权利,地位,她只在乎情感,可惜感情让她伤痕累累。我问她喜欢什么季节,她说她喜欢冬季,喜欢在有一丝阳光还下着大雪的旷野上散步。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调离了这座城市,或许是为了逃避感情吧。一天,她突然打电话来,说她很想念我,想来看看我。我错误的以为她想做我的情人。再接到她的电话时,她在本市,我有点迷惑的去赴约。我们在一条小河边散步,她淡漠的表情告诉我她过的并不好,我不停的开导她,责怪她不应该对感情有所背判。她沉默不语,分别时我似乎看到她眼里有泪花。她没有和我告别就悄悄的走了。
几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我收到了她的短信,她说:“那天,我哭了,因为你,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你的情人,我想要的是友情,原来,这种感情真的像太阳雪一样,很美,却很短暂。”看完短信我的脑海里一片茫然,我这才明白,我错误的想法对她的伤害有多深,我不敢想象在她离开这座城市时有多么伤感。
一年过去了,冬天即将来临,看到风中飘零的黄叶又让我想起太阳雪中的她,不知道这个冬天会不会再见太阳雪和雪中那个如诗如画,清纯秀丽的她。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7-1-1 22:01:3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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