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为曾在某书上所看文章之题目,大意是说有两路人骑单车发生小小碰撞因此在热闹的街市边大加争吵指责,甚至动手较量,引来路人纷纷观看,交通一度受阻,作者由此发出如此之感叹。那时初看时未能很深觉悟,直至后来坐公交车偶然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那天,坐公车正急着赶往某地方,车子忽然停下不再走动,车上人们相互议论纷纷。原来前面发生了一点小事故,两辆并排而行的大货车可能是相距太近或公路稍窄了点,无意中碰撞在一块。说是碰撞,其实刚好擦身而过,仅仅是车边的反光镜稍微摩擦了一下,车与人未见有其他损伤迹象。本来只要彼此好好说一声道歉或阐明事由也就罢了,没想却不知因何吵了起来,双方达不到共识,都不肯认错或服输,硬是停在那里不愿走动。可害苦了后面的人们,前面的车不开走,后面的车无法前行,才一会时间公路上就塞了长长的队列。大家又几乎都是赶时间的上班一族,极为愤怒不满和抱怨,认为不应为此事担搁大家的行车时间,有人甚至走下车来上前批评指责但却收效不大。后来还是交警过来处理才算解决,重新恢复交通,整个过程足担搁了近一个钟时间,真的是煞事。也在那时候,我忽然感受到“从前不算事,现在都算事”这句话的深层含义。不仅是一种表面现象,还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反映。
想以前,谁不小心做错了点什么或得罪了谁,一句“对不起”很容易就了事,现在,休想那么简单,别人会说“对不起值多少钱?”,然后和你大加交涉,仗势斯人,非得让你在金钱上有所陪偿才肯放人。你陪吧,不甘心,毕竟又非有意所为;不陪吧,又脱不了身,让你实是走不是,留也不是。现在的人们吵架本领可特高,声高不在有理,任你再诚恳委婉合情合理,也能说得你哑口无言,有苦说不出。于是乎,生活中发生一点点的小事也能闹个鸡犬不宁,铺风盖雨,甚至需要法律程序出面干涉才能解决。不仅担搁彼此时间,也对别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干扰,实在是互不得利,累已又害人。
为什么,社会越发展,就越来越多的纠纷案件出现,诉讼、官司等现象已经不是针对大事,有时就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闹上公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进一步认识和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另一方面又不无弊端。假如人人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过于注重,必定会导致更多的一些纠纷出现,轻者引发一场口舌战,费时又费力;重则对证公堂,是费钱又费力,可到最后也不见谁得到了多少好处,有的甚至倒贴。那打官司昂贵的费用,早已远远超过你所获得的陪偿,而其中有可能付出的心血与精力更非用金钱可衡量与取代。
记得以前曾看过美国关于类似事情的评论,感觉也可引用到国内来。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制度也就相当很健全的发达国家,人们对于法律认识比较普遍与重视,基本上人人都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体现人们意识观念的提升,然而人们对于法律的过于关注或者幻想任何事情都需要法律出面解决,就有可能导致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干扰。比如在美国,无意中说错一句话对公民造成精神上损害也可上诉,又如美国流行养宠物,而且动物还如人类一样受到特高级待遇与享受被尊重权,于是乎平时就算是猫呀狗呀动物之间产生一点碰撞摩擦也可告到法庭那去,美国的诉讼纠纷案件因此在全世界是名列前茅。试想,假如在我们生存的这个空间,整天也是为一些小事,为一句话,为不小心碰了一下,或者鸡飞狗鸣也来个对证公堂,那样的日子还不知怎过,就等着别人天天找麻烦,等着如何想方设法应付,哪还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不如个个去读法律研究,出来做个法律顾问好了,那样必要时还可省下一笔请律师费,又可随时出面解决,倒两全其美。
始终认为,对于生活中别人不经意间的一些过失或冒犯,不妨多一些谅解与宽容之心。人非圣人,熟能无过?将心比心,应可体会别人的心情。假如人人都可以这样想,这样做,哪有那么多的“事”产生,大家也就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句“对不起”值多少钱?值千金,万金,是无价之宝。一句“没关系”又值多少钱?更是价值连城,简短的几个字就足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怨气与不满,融化人与人之间心中的隔阂。从前不算“事”,希望现在也不要太算“事”,以后更不要算“事”。真正算事的时候再算吧,不算事的时候还是不要算“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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