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爱不了忘不了胭脂无色

发表于-2006年12月29日 晚上8:41评论-1条

原来这俗世的烟花

一直是我最美丽的拥有。

——无语

心走之后,人走之前,要说的不过是一句烂渣掉末的话:爱情流转,如醉了疯唱的莺。

如今的夫妻,谈不上同床异梦,即使异床也无法同梦。而大多数牵手走过阳光午后的男女,仅仅只是转过身便忘记了名字的即景场幕。

我们以聆听的姿态,等来一句守侯多年的表白:亲爱的,爱你是我一生永恒的不变。更多年后,我们才清楚的明白,永恒的不变正是那一生永恒的变。

婚礼前,剪掉了长发,因为想拒绝着现代时尚的晚礼装以高耸的云髻出现,低头却发现穿着最时髦的水晶鞋,裹着蛮足跛进了非中非洋的婚床。

经常,我们跟不认识的人聊起围城之困,破城后,在自由的呼吸里,我们对婚姻的认识才开始逐渐走向坚持。

甘心为爱付出并由此情愿受到对方的约束,常常令我们忘记了自己拥有同样的权利,依旧继续为对方甘心情愿。

爱情太迷幻,象手中的杯,呢喃时,不断变化注入激情,如“威尼斯的诱惑”,一饮而尽醉到飘然。天长,难堪久醉,藏之高阁,尘积半尺也无心打扫,怕脏了手。

不愿活得太长久,不怕见白了的发,怕见那荒芜了的心田。

对自己说,绝不满杯,只一滴,穿透心灵。

天知道,爱情比谎言更卑劣,一瞥眼就露了马脚。

相爱,先相中了再爱。那么在遇着你之前千百次梦里见着的为什么,为什么还是面前的你。

一见钟情花影扶疏,我们无法割舍属于第四或第五种的情感,于是爱情成了这世间最普照的佛光。不必面朝大海,一样春暖花开。

关于爱情的表达: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是的,爱情毒你千遍也不会厌倦。

只想告诉曾经相爱的那一段,纯洁留给了你,侮辱留给了爱。

开始流泪,不是为爱情。是因为烟迷痛了无语的眼。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12-29 21:00:5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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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梦天使
☆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有些散文的味了。开始流泪,不是为爱情。是因为烟迷痛了无语的眼。若此,也不会爱不了忘不了这样的感慨了。对于爱情的伤与痛,我们除了无奈、淡然、放手外,还能怎样呢?随缘且自在。新年好(:

文章评论共[1]个
胭脂无色-评论

好~`新年快乐~``at:2007年01月03日 早上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