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驳冷眼旁观之《…………》殷之鉴

发表于-2006年12月27日 晚上8:07评论-2条

驳冷眼旁观之《有感于殷之鉴之<把卖淫嫖娼办成一种政府行为>》

先生在大作一开头便声称: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党国军权在握,怎么这个社会还是有那么多的违法犯罪存在\孳生?为什么立法和执法机关对于小偷小摸不处以极刑?……直到今天,咱们依然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情节轻重,对犯罪分子量刑……。

以先生的逻辑,这个社会还是有那么多违法犯罪存在、孳生,莫非是“咱们依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后果?而咱们对于小偷小摸不处以极刑是免得重蹈秦始皇、罗伯斯庇尔的覆辙?秦始皇、罗伯斯庇尔之所以消亡,则是因为将小偷小摸、××××一刀子切掉了的缘故?

而先生所谓不想说什么“存在即合理”的理论的言外之意,自然就是默认了凡存在即合理的理论是真理了,因为只有真理是不需要解释和辩论的。对不起,这里我首先得纠正一下先生引用上的错误:应该是“存在即有理”,而不是“存在即合理”。“有理”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合理”是一种主观判断。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差别之大,并不亚于在下与先生之间的距离。我个人猜测,出现这个错误的可能性有两种:第一种可能性是,在先生眼里,这两个词根本就没有区别;第二种可能性是引用错误。我想问一问先生大人:楼价一万三千八百是不是合理的?拖欠民工工资还打人是不是合理的?有人日进万金有人一年只有八百元总收入是不是合理的?矿工在井下丢性命老板在桌上丢色子是不是合理的?贪污腐败是不是合理的?卖毒贩毒是不是合理的?拦路抢劫是不是合理的?火烧圆明园是不是合理的?南京大屠杀是不是合理的?美国无缘无故灭了伊拉克是不是合理的?让人赤脚在炮烙上走以供取乐是不是合理的?直系亲属之间(妻子除外)lu*n伦是不是合理的?……

臭了几千年的××××,先生竟然要为其大唱赞歌,并绞尽脑汁地为之总结出了六大功德,说什么它为减少强j*性骚扰等社会治安问题立下汗马功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试问:××××就不是治安问题?××××和强j*性骚扰有什么区别?哦,对了,先生大人的意思我明白了:先承认××××合法,然后让所有强j*犯去嫖妓,违法让合法代替了,治安问题就不存在了,社会就天下天平了。妙计妙计!赶明日,我们干脆也承认贪污腐败合法,卖毒贩毒合法,拦路抢劫合法……就一切治安问题都不存在了,岂不更干净?可能你要说,××××是双方自愿的。那么,行贿受贿也是双方自愿的,卖毒买毒也是双方自愿的,就都合法了不成?

至于嫖娼能减少性焦虑,有利于工作和学习的说法,则更是在扯蛋。依你之见,是不是说要把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都办成妓院青楼,让那些干部学生就直接坐在小姐们的大腿上办公学习?或者说中国现有的成就都嫖客们创造的?中国的未来也全指望嫖客们了?对于卖淫可以满足从业者的生理欲望这个说法,我个人认为先生说得也太绝对,除非你有过从业的经历(假如你是女性的话)。否则,子非鱼,何知鱼很快活?就算真的能,那么也不能当作一种功德拿来炫耀。动物交配倒是不讲究时间地点也不分对象的,当然也就不存在强j*通奸××××之说。再说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对权力对金钱对财物等等等等,你能让它都满足吗?你满足得了吗?

而关于××××可以解决就业压力的说法,则同样混帐。以君之见,所有下岗和待业的女性就都应该去卖淫?那么我问你:男性怎么办?他们能卖什么?我就不信,世界那么大,就硬是没有那几个妓女的工作岗位,女性不卖就硬是能饿死?全国各地数以亿计的打工妹就不是女性?她们难道都是靠出卖灵肉在挣钱?

至于××××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论调则同样可笑之极。按照你的说法,莫非铁路每天运送的几千万旅客,都是去买春的嫖客?而全国如雨后春笋的建筑都是为开妓院盖的?所有消费市场卖的也都是性生活用品?

而××××可以和谐家庭关系的说法则简直荒唐。丈夫在外嫖娼居然可以缓和夫妻关系,并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家庭环境?!

按照你的观点,妓女的存在不仅可以激发单身汉生活的希望,而且还可以为党和国家提倡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那么请问,有几个嫖客是单身汉?退一步说,就算嫖客们都是单身汉,那么把单身汉的问题解决了,社会就和谐了吗?或者说把所有男性的性问题解决了社会就和谐了吗?还有,嫖客们和谐了,那么,妓女呢?她们的生活希望又在哪里?谁又来和谐她们的“社会”(如果说她们也可以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话)?至于把禁止××××说成是“存天理,灭人欲”,则更暴露出一个人人生价值观的错误;而把管夷吾拿出来说事,则同时暴露出你历史价值观的偏颇。管夷吾开过妓院怎么啦?管夷吾开过妓院就能说明开妓院是合理又合法的吗?中外历史上发生过的事多了去了,就都是合理合法的吗?商纣王的炮烙是不是合理的?罗马的斗兽是不是合法的?你也不想一想,封建社会不正是因为有了政府支持才导致性交易活跃的吗?不正是因为有了“笑贫不笑娼”的所谓封建道德才导致妓女层出不穷的吗?杀人不见血的封建道德才是真正的灭绝人性的。正是它叫女性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一直充当性奴的角色,而不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存在。告诉你,想让××××合法化,往前看,这一辈子恐怕你是没什么指望了;往后退几十万年,再蜕变成一条动物,你还有戏!

不错,在抨击性交易的人群中,是有很多没有“参与或是受影响于性交易”,的确是人云亦云,包括我在内。这又怎样?没参与就没有发言权?依你的逻辑,“杀猪的一定要先变成猪才成”?——子琛语。

最后,再请教你一个问题:你一方面说妓女卖淫“可以满足自身欲望”,一方面又说妓女的“生殖器不是钻石做的”是何逻辑?一方面鼓吹××××利国利民利己,欲将其合法化,一方面又痛陈妓女的“痛苦和无奈”,欲表示什么同情,天下有这样混帐的逻辑吗?这跟一方面用刀子剜着别人的心,一方面又流着眼泪问,你疼不疼有什么两样?

对不起,我的时间也有限,不能再在这费口舌去一一解剖其它的高见了。 

本文已被编辑[文若书]于2006-12-27 20:33:01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殷之鉴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文若书点评:

观点的不同,意见则争论,可以弄清事实真相。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和侮辱等,纯观点争论,我一想十分赞同,也十分关注。

chen红叶点评:

文者以犀利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观点;
人,要活得有尊严、人格,尤其是女性,更要自尊、自爱。

文章评论共[2]个
殷之鉴-评论

我做为一个女孩子,觉得洁身自爱才是对自已的尊重,传统保守的女人是可爱的。当然,男人们也要爱惜自已的健康呀!(aihua)at:2007年02月21日 中午2:14

殷之鉴-评论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现象,其实有很多女孩子都是受害者,老师,我们只能感叹,人是动物进化的,动物的本性还是存在的,文明只是一件外衣at:2007年02月21日 中午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