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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生理”或“心理”,哪种更甚?守候千年

发表于-2006年12月18日 中午1:31评论-3条

我们常会说“背叛”,这个所谓的“背叛”无非就多指生理上。或者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如果在身体上未有所出轨,哪怕其在心理如何移情别恋,就都说不上真正的背叛。人们对此种行为虽也有所愤恨或不满,但只要未到那一方面,基本上就都可谅解,即使没那么大心胸包容也可强迫自己装作不知道无所谓,尽量给自己种种借口为对方开脱。

说到这背叛,为什么生理上的背叛远远要大于心理?为什么人们对于心理上的背叛远远宽容于身体上的背叛?事实上一个人的心不在你身上了,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又怎样?顶多只是貌合神离的相处,又有什么意思?可奇怪的是,不管对方如何变心,如何对你不再有感觉,只要对方未与其他异性发生男女之情,一般都还是可以接受的,哪怕委屈或牵强也罢。但倘若对方一不小心“犯错”,哪怕心还在你身上,哪怕你再怎么爱对方,在乎对方,却是不可饶恕,即便可以勉强凑合,也会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阴影,多少会对彼此感情造成一定影响。这说明了些什么?是否可以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传统的封建思想沿袭下来对现代人们生活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干扰?或者越是爱得深,越是无法容忍一点点的尘埃或暇斑的存在?

在这些方面,男人的态度要比女人更甚。就如男人沾花惹草是男儿本色,女人红杏出墙却为人所不耻。一般来说,女人面对男人生理上的背叛,只要还有感情因素存在,到最后往往都可以宽容地谅解与接受,男人大概就没那么“大方”了,当然不排除真情所在,有例外。但总的来说,男人在对待“背叛”这一问题远远不如女人宽容大度,可恨的却是男人在这些方面又往往较之女人容易出错,不知这是否也验证了传统封建体制的难以更改性。

换句话说,假如你的爱人不小心也不是有意背叛了你,其自身很是懊悔与自责,也很想努力挽回,你怎样?就此结束一份感情,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为了一次出错就此葬送一份深厚的感情,值不值得?如果这个角色换作是你,你又希望你的爱人如何对待?将心比心,应可得到一个完满的答案与结果。

始终觉得,在这些方面,男女并没有性别之分的特权,男人更不应丈着女人的宽容与大度就可胡作非为,都是需要代价的。更认为,对于特定环境因素底下产生的某些不经意间的犯错,人们可否对彼此多一份宽容与体谅,给爱情多留一点空间?毕竟,人性有时候真的很脆弱,没有谁可以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犯错,或者只犯一次错。而且,爱情,注重的更应是生活,而不只是生理上的需求。说这些,不是让人们从此可以给自己某些过分的行为找开脱理由,只是最坏情况下的一种退步措施而已。必要时还是得加强一下自身素质,这样在面对一些外来诱惑,就不会那么轻易犯错,感情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出现了。

人非圣人,熟能无过?对爱人,对彼此,对爱情本身,多一份谅解与宽容,爱与不爱也许都不用那么为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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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暖玉
☆ 编辑点评 ☆
暖玉点评:

说到背叛,生理的背叛,往往不可原谅,但心理的背叛,往往不可挽回,熟轻熟重,当很明朗。

文章评论共[3]个
守候千年-评论

回编辑:
说得很有道理,自愧不如。谢!at:2006年12月19日 中午12:05

意趣-评论

“生理”的背叛为什么不可原谅?就男人来说,女人的身体背叛,实际上是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占用,而且是自己的女人交给别人的,是对男人所有权的公然挑衅。犹如自己贴身的东西被别人用过,自己不能再用;即使再用,也如吞食了蚊蝇,心里的别扭油然而生,当然不可饶恕。而对女人来说,大体原因也是如此。致使女人总是耿耿于怀、喋喋不休。——这是“占有欲”的体现。
当《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时候,很多人以为夫妻相互效忠、成为对方的仆人,应该忠贞不二,应该在感情和身体上就不背叛对方。但是,是这样的吗?
我理解的是:首先要搞清楚婚姻的实质。婚姻是为了共同生活的结合,相依相伴,是取得合法性权利的途径。忠实,应该是忠实于共同的家庭生活。由于《婚姻法》并没有禁止婚外性行为,故忠实义务的规定并不等于要在法律上追究婚外性行为的责任。“生理”或身体的背叛,最多招致道德的谴责。
我们这个社会除了法律以外还有公德。毕竟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每个人还要有些道德感、廉耻感,不要去做有违公德的行为。当然也不要因为一方的所谓“背叛”就得理不饶人,毕竟婚姻的本质是双方携手维持共同的家庭生活。只要双方还需要有对方存在的家庭生活,那就买个教训,妥善解决危机,重新携手共创美好的家庭生活。

  【守候千年 回复】:兄台分析得如此周全细致,实在让人佩服,另眼相看,又让我得到不少感悟,在此谢过了。

不过那一句:“女人的身体背叛,实际上是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占用,而且是自己的女人交给别人的,是对男人所有权的公然挑衅。”似乎有点明显包脏,偏向于男人哦!

果真如此,那么,可否这样说,“男人的身体背叛,实际上也是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占用,而且是自己的男人交给别人的,是对女人所有权的公然挑衅。”?

男女都是人,就都平等,没有例外与额赠之分,你说呢?

后面说的挺认同,虽然对于婚外性行为并没法律上的监管,但总得有个道德伦理的约束。人,是高级动物,就都应有此种心理。

是的,也不要因为一方的所谓“背叛”就得理不饶人,毕竟婚姻的本质是双方携手维持共同的家庭生活。只要双方还需要有对方存在的家庭生活,那就买个教训,妥善解决危机,重新携手共创美好的家庭生活。 

当然,人人还是多一份自知自律的好,毕竟,感情有时很脆弱,经受不起一点风吹雨打。但,爱,必定是其中最坚实的力量,无可阻挡和摧毁!

祝好! [2006-12-20 14:51:20]
  【意趣 回复】:谢谢你的回复! [2006-12-20 21:42:51]at:2006年12月19日 下午6:17

彭湃-评论

心理是"量","量"发生变化,还是原来的东西;生理是"质","质"发生变化了,就不是原来的东西了!
  【守候千年 回复】:我怎么有种刚好调过来的感觉,应是“生理”是量,“心理”是质才对。

一个人的心变了再怎样做都是徒劳,挽回不了;而如果是其他任何因素,只要还有爱存在,就都还有努力挽回的希望,不知这样说是否更有道理一点?但愿! [2006-12-20 14:53:24]
  【彭湃 回复】:这只能说明老兄比我大度! [2006-12-21 8:02:37]
  【彭湃 回复】:圣诞节快乐! [2006-12-21 8:02:58]at:2006年12月20日 上午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