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反有些恍恍然若有所失的感觉。什么时候,情人居然同老婆划上了等号?更何况,所谓的情人,大多是在有了老婆之后。且不管这老婆大人美丑妍媸,即使举案齐眉,总会日久生厌。有句老话不是说: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可见,痛倒不足怪,痒却实难熬。
结婚七年,正当而立之年,孩子虽未成人,却也不再像几年前那么拉屎撒尿搞得头晕目眩,也不再蝴蝶翩飞逗你开心;工作有了头绪,升迁也已有望;而那些曾经恩恩爱爱的夫妻,也终因一个锅里捞米粒几近七千六百次,渐生惫懒之心。于是乎,这个年龄的人,处于最佳精神状态,又多有闲暇。所谓拼事业者,也不外是为了拼出一番好前程,乐得个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如若不信,看看报上登的,电视上放的,那些因了中饱私囊纷纷落马的官员们,哪个不养着几窝?哪个窝里不是养着一只金丝雀?而且新闻里也都说这就是情人了。依我看,这只是对情人片面的理解,因为这些官员们,也只是钱多了撑地把她们当做发泄兽欲的工具而已,不过也还是有了情人的名号;而真正坐在正堂上的,那才叫老婆,不过,这些明媒正娶来的正抡着炒瓢香汗淋漓请医递药伺候公公婆婆呢。
看来,情人还真是好东西,至少比老婆要强着不知几多倍,不然,也断不会让个老婆在家独守空房,自己夜夜做新郎去了呢!这情人之情就非同一般,其美妙之味当是登峰造极无以复加,恐怕言语难明其状,只有亲历亲为才能得其妙旨。
然而,这名为情人,实则因情媾合者倒不见得多,不然,天降姿色也绝不会便宜了为官有钱者,总得穷百姓分一杯羹才是。然而捉襟见肘如我等,莫说情人伺候,连这种欲念也不敢妄存。何者,原因非常简单:温饱尚且不顾,哪来那等暇思?如果说还有,也只是一般动物的生理悸动,何敢谈情?没结婚的时候便祈祷:千万别打了光棍呀!结婚后又烧香:这个一时鬼迷心窍的女子千万别离我而去呀!三年终于痛过了,到了七年之痒,也只是心痒眼痒,手却一直摆得方方正正,甚至连酒也要少喝,惟恐一不小心乱花迷眼手脚失灵惹动芳唇让人斥为臭流氓。还有另一重担心呢,那就是,自己痒也就罢了,要是自己的另一半也痒将起来,这七年刚刚支撑起来的遮风挡雨的地方,可就“岌岌乎殆哉”!
明明都是有家之人,自然也就有了老婆在,为什么偏偏还要找个情人?于是进而推想,如若找个情人做老婆又当如何?这种假想分两个层面,一是结婚前找个情人样的老婆,成为老婆后自然鲜亮温润如情人,情人在手,夫复何求?二是不敢假想,却有更多的人在追寻中,那就是老婆之外,找上若干异性相好,美其名曰情投意合,即使行了龌龊之事,有了情人这块招牌,也可看作是天作之合天然之趣。其实,更多的人,也并没有想找个情人来结婚,自然也就不可能找个情人做老婆;但七情六欲之中,虽无情人之说,那情人却是游离于七情之外又远在七情之上的。七情只是情绪,而所有这些情绪,在特定的情况下,却又都受着一个情人支配呢。
曾经,不知情人为何物;初识之,一脸不屑又心向往之;继而千方百计搜求而未果。今已不惑,方知这情人可不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阿物儿,除非有了权或钱。而如今的自己,一无闲权,二无闲钱,自当退避三舍。然而鲜活的事实告诉我,有了情人才初具做人的资格,又不能不心生羡慕,便少不了自我安慰,想出一石三鸟之妙方:既如此,何不娶个情人做老婆?
可惜,当娶老婆之时,尚未有情人之概念,既已有之,又无可效仿。原因很简单:尚未有听说由情人而至老婆者,只见老婆之外有情人者。由此可以想见,人之为情人,当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不拘一格降人才,一旦由情人升格或堕落至老婆的境地,自然连老婆也不如了。可见,人其实是极可怪的动物,明明守着碗里的,总还瞅着锅里的,明明打着饱嗝,也惟恐别人抢了去。
当然,具备这闲情得有这闲心,有了这闲心还得有这闲胆,空有闲胆还不成,得有这闲能力。能力?一提这两字就又不觉发蔫:何者为能力?真的不好说:乾隆爷算是有能力的了吧?那是因为得了祖上的荫庇,如若也生在寻常百姓家,吃不饱穿不暖,何来闲功夫饱读诗书雄视天下逍遥江南?没这闲功夫,自然也就没这闲能力,没这闲能力,自然也就不会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看来得有个好祖上才是。即使没有如此之大运,至少老爷子当个什么官或有些什么钱,便不管什么沉鱼落雁还是闭月羞花,便一骨脑儿凑到眼前来。其妖冶之态,娇媚之状,不令你生情才怪。呵,正当得意之际,才突然意识到,这些均无己无涉,自然那窈窕淑女,也只能寤寐思之。
于是,便只好退而求其次。如今早经成婚,且小女已十之有三。虽说家里红旗尚未倒,却也未缘彩旗飘。这可怎生是好哇?!暮寝而思之:以己之贼能量,心中那些花枝招展的妙龄女郎当是撞个满怀也不会还自己一个笑脸的,不骂自己下三烂便算烧了高香。在此情势之下,如果有某个人,情人、老婆一肩挑,该是多么美妙无比呀!既然七年之痒已成过往,曾经的妙人儿也早人老珠黄,断不至舍我而去。我这命里,既没有掌权的相,又没有担财的福,那情人自然也就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了。慨叹之余便回溯十多年前,如今相守的母夜叉,不也曾是魅人的小狐仙吗?哦,是了,如果以现在的我,守着十多年前的那个她,这不就是天赐的情人了吗?然而昨是今非,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由此推想,既然曾经的她已具做情人的资本,那当时的我是不是就如同现在的人们一样找了个情人呢?不同的只是,我的情人成了老婆,合而为一;而别人的老婆不具备情人的资格而便将其一分为二。
沉思默想的我,不觉呵呵笑出声,既笑自己的思维之弦尚未老化尚有开弓之可能,又笑情人之可笑妄想以情来解嘲。老婆,毕竟是明媒正娶,法定的皇后,即使打入冷宫,也有法定的权势在。情人算什么?良娣?婕妤?才人?宫娥?都不太像。这些职业还可以在宫里晒晒太阳呢,情人这职业可只能在晕黄的灯光底下,虽腮凝新荔,俊眼修眉,也只好藏着掖着。一旦欲取老婆而代之,莫说这情人自己不可存此非分之想,那一位一直对你情啊爱的,心肝宝贝呼个不休的他非立马翻脸不可。毕竟,彩旗只可养人眼,红旗才保万万年呐!
由此而推,我的这个想法也就有了现实依据。找个情人做老婆,一则满足了对情人的窥望,二又不致走向生活的危途。既有情人莺声燕语放浪形骸,又有老婆端杯递盏揉肩搓背,人生之趣,尽寓于此矣。
由是劝君:别守着老婆找情人,而是要找个情人做老婆,既满足了贼心和兽欲,又维护了法制的公正和尊严,何乐而不为?
本文已被编辑[寂寞的男人]于2006-12-18 6:46:3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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