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字艺术发展到今天基本上已经算得上穷途末路了,恶七杂八的文字全部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黄色文化泛滥。各种色情文字随处可见,就连我们一些所谓的名牌作家也把那些色情文字容如其自己的作品中,以求能买个好价钱或者能在畅销榜上能挂点小名。无所谓“勾引”,无所谓“影响”,无所谓“素质”,无所谓“道德”。无所谓“良心”。只要自己的书能大卖特卖也就无所谓那些了。似乎还包含着:“‘我就是在勾引你’你能想杂的,有脾气你就不要去看。不要去买。”我们还能杂的,我们还怎能杂的。我想这是有你这样的想法把我们的文化元素被搞的乌烟瘴气。也正因有“你们”这些人才把我们的文化氛围搞得一团糟。不知道等你后代看到你写的那些书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想法,会不会因为那感到羞耻或者自豪。
在古代那些所谓的色情文化被列如禁书,而不是像今天那样的大张旗鼓的喧嚣出来。与其这样和那些所谓的一些“妓女”又有什么区别呢?“妓女”也是在卖弄风骚显摆自己是如何如何的“风情万种”,是如何如何的“风骚淫荡”。
在古代那些所谓的色情文化也只不过是一种社会普遍的的现象,那些提请色情文化的场所的妓院是为那些所谓的文人骚客们风花雪月、谈诗赋曲的一个最好的去处。为此还能我们留下了许多千古佳话。许多美丽的爱情传说。和一些美丽可歌可泣的优美的词赋。为我们的文学的鼎盛时期打下了基础。可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和不段的进步,我们那些文人骚客似乎不在于谈论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了,而是去写那些风花雪月的情节然后为求大卖,有一次去图书馆看书,无意见随便翻了几本小说,粗劣的看了下,那些不堪入目的情节遥然于纸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这是一个失败,是中国文化元素的失败还是这种文化因素本身就是个失败。不过仔细一想那些所谓的失败最终的顶头上司是些金钱和名利。在金钱和名利面前那些所谓的道德良心也不过是他的柳下穗而已。
记得有人曾经这样在网上大肆的喧嚣自己:“你能和我上好久的床,我就让你采访我好久。”这人而且是一个自己认为还比较很文人的文人。像这样的文化人还谈什么自己是文人,还是那种让人觉得有文化内涵的作者。要是这样我看你还是回你的老家耕地养儿育女算了,不要再出来吓人,尤其是你那些忠实的粉丝朋友。不知道他们当时听了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和感想。我们那些所谓有文化修养文化内涵的的作者们写出的那些风花雪月的色情故事出来,以为自己会是怎么样怎么样的出名。可是最后呢为害的是谁?还不是那些读者,凡是认得字的男女青少年、中壮年,甚之老青年,都是这种文化的性服务对象,都是这种所谓的文化的受害者。而其的性服务,又往往以这种文化的服务内容为蓝本;又是文妓性服务后的延伸。那些“卖淫文人”的祸国殃民,实不亚于鸦片。
那些所谓的文人们写出的一些色情文化,和艺术家作品中的性描写,是绝无相同之处的。卖淫文学在形式与内容,目的与写作手法上,都只是为了渲染和夸大性的活动,以挑逗和启发读者的性冲动。艺术家作品中性的描写,目的是在表现人物形象、性格;而且在性描写中都不会像文妓那样,挖空心思去淋漓尽致地渲染性的活动。
在我国解放初,为了禁绝娼妓,政府是下了很大功夫的,也取得了辉煌的政绩;可是到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有钱人的需要,虽然没有明娼,却是遍地开花了暗娼。其中功劳最大者,恐怕首数色情文字推波助澜的作用。还不知羞耻的说自己是“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哎!这只是一种悲哀,这个社会的悲哀!再看看我国那些性病的猖獗、艾滋等病的蔓延,色情文字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什么时候没有了那些所谓的色情文字,什么时候就少了那些所谓色情文字的泛滥。我们不知道,也不知道好久才是个头。那些假借改革开放之名,行营私肥己祸国殃民之实的,一是如今化公为私的阔佬,一是恬不知耻的文人。
对这两类人,道德良知都没有用了,人不要脸了,是连鬼都怕的。能有用的就是法律,你看那些疯狂作案的恶棍,在绳之以法后,不是就恢复了良知,有了点道德观念,表示了痛心的忏悔吗?那么对那些恬不知耻的文人呢?为了社会的清洁卫生,为了后代子孙健康成长,你也应该好好的考虑下自己了不要再去写那些所谓能买好价钱的色情文字。也希望我们的出版社和文化公司不要为了那点小钱去荼毒整个社会。否则,长此蔓延下去,如何是个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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