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竟处在一些无法调和的尴尬之中。
我自称是山里人,因为家确实在山区,然而我的确不敢以“山里人”自居,因为我的“条件”不符合山里人的标准。门前没有成片的树林,有的只是一块块的农田;没有巍峨的山崖,能看到的却是灰色的土丘;没有山鸡和野兔,只有找虫子吃的家鸡和鸭子。
我是吃着农村饭的城里人。还没有自食其力的我,住着楼房,户口是城市户口,每到假期却要回到农家,索取给养;走在混凝土路面上,却不得不惦记黄土地上生长着的庄稼;淌着臭汗,割着麦子,却在思考放在阳台上的那盆花是否还活着。
我不知道我是属于哪种类型的青年。看着那些穿着窄牛仔裤、套着又长又宽的足球衫,顶着一头极乱的黄发的当代青年就感到隔阂与不可接近。认为那是对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华人的挑衅。但是自己却在追求长发飘飘的洒脱。
我搞不清楚偶像对一个人的影响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皇马来中国云南,球迷疯狂,电视中那位戴眼镜的姑娘分明流下了最有情感的泪啊),认为那些球迷太不值了。但是,有机会能看一次明星演唱会的我,在现场表现得依然疯狂。
最不喜欢那些摇头摆尾,捏着话筒一通乱吼,听众听不清一句歌词的歌手。却又觉得一直站着,没有一点肢体表达而唱歌的歌手太过呆板。
记得周国平老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批评当代人将英文夹杂在方块字中间,说人家英语中根本不可能混进去汉字。当时就说骂得好,为老先生捍卫中华文化而拍手,同时在为方块字担惊。但是翻开我的英语笔记,哪一篇不是两种文字混合着?
文学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是新诗,因为我认为新诗写得好的太少,而读诗需要细细品味,让我用一颗赤心去品味那些“所谓”的诗,简直是对自己脑细胞的浪费。但有时候自己忍不住也会写,因为写新诗方便,多也好、少也好,一会儿就完,至于好坏就不管了。
超级女生很时新,很多青年抢着看,我觉得那太没价值。但我又想着,要有个超级男生什么的,那该多好啊!兴许自己也能参加!
未来充满着幻想,却又是那么渺茫。躺在温床之上,还得思考毕业后能不能找份工作。我喜欢家乡的小桥流水,却深深地感到城市的奢靡生活是十分诱人的。我喜欢干的事那么多,写作、唱歌、绘画、播音,但我不得不整天抱着几部厚厚的专业书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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