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假烟是这样在市场循环的江映月

发表于-2006年12月14日 上午10:23评论-3条

万老板是生意场上的高手,几年来他已在这座城市开了三家烟草批发部,因为同烟草专卖局的人关系很不错,所以他总能比别人早一步进到抢手货。说来也怪,香烟盒上明明印着“吸烟有害健康”,可许多烟民就是愿意舍弃自身健康去捧万老板的场。万老板每天乐呵呵地数着钞票,再拿点钞票请相关的朋友去吃吃喝喝、唱唱跳跳。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可天有不测之风云。这一日,万老板正在酒楼与一帮朋友频频举杯,几个警察突然冲了进来,把逮捕证在他眼前一晃:“你涉嫌贩卖假烟,请跟我们走一趟。”原来,公安局不断接到群众买到假烟的举报,经过明查暗访,最后发现市内数十家假烟销赃点都是在万老板那里进的货,警方于是会同工商局把他的三个批发部同时查封了。由于证据确凿,所有假烟全部没收,万老板被拘留了十五天还要缴数额不菲的罚款。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当办案人事询问万老板从哪儿进的货时,他竟然说是市烟草公司!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要知道烟草公司同烟草专卖局其实是一套人马两个招牌。说白了,你讲谁贩卖假烟赚黑心钱都可以,但你说烟草专卖局的公职人员干这事儿可就有点不太合情理了。办案民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对万老板说你叫家人保你出去吧,这里不好玩。

由于万老板平时有点沾花惹草,万太太对缴罚款赎他出来并不太积极。再加上假烟案也给生意带来了很大影响,警方和万老板多次催促万太太来缴罚款,均被她以无法筹款为由而拒绝。

几天后,一个自称是万老板朋友的人到公安局缴清了罚款,可万老板出来后却似乎并不领情,愠怒地看了那人一眼,气冲冲地回家了。十来天后,万老板竟然一纸诉状把烟草专卖局告上了法庭。这是一起奇特的官司——民告官其实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假烟贩子竟然告自己的财神爷和庇护神,这不是自断生路吗?法院对这起官司展开了认真的调查,然后决定择日开庭。

开庭那天人山人海。原告陈述说他自开烟草批发部以来所有经销货物全部都是从被告那儿购进,当然也包括被警方查没的假烟;由于假烟事件给原告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适当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均遭到拒绝,因此原告这才决心诉诸法庭。况且被告曾派人悄悄地帮原告到公安局缴纳罚款,这足以证明被告担心事态扩大影响公司声誉或承担法律责任。被告方辩解说原告确实是自己的老客户,长期在烟草公司进货,但这并不能证明原告的进货渠道只有被告一家,更不能证明警方在原告处查获的假货也来自于烟草公司;并声明自己所有货物全部都是卷烟厂直接送过来的,不可能出现假货,被告认为帮原告缴纳罚款的人虽是烟草公司员工,但这只是其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公司。保释原告的那个人亦当庭证明其行为动机纯粹是出于友情而帮原告一把,一切与公司行为无关,希望原告不要误会。

由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均不足以“压倒”对方,法院宣布休庭,待调查清楚后再行宣判。经过多方努力,一个令人震惊却又在意料之中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原来烟草专卖局没收假烟后舍不得销毁,为了创造所谓的经济效益,他们竟然把假烟重新投放市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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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悠然一生点评:

局中局,套中套,
恶性循环,害人害己。
严厉打击!

文章评论共[3]个
悠然一生-评论

严厉打击!at:2006年12月14日 中午2:46

江映月-评论

别打呀,怕怕。咱只不过是卖点假烟嘛,谁叫你们抽啊。还有毒米毒鱼等人类生活必需品呢,您怎么打呀。哈哈……at:2006年12月14日 中午2:51

潇洒子-评论

就是要打,看你往哪里躲!呵呵
  【江映月 回复】:哎哟,别打了别打了,我坦白交待了应该从宽处理嘛。 [2006-12-15 22:04:43]at:2006年12月15日 晚上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