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跟文化扯上关系就像泥菩萨镀了金身会一下子变得神圣起来,而一旦披上文明的外衣则一切罪恶就会像天上下雨一样的自然。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我们同时遭遇了文化泛滥和文化饥馑却又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一面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文化的空气,一面又感到严重地缺氧,呼吸困难。文化的真空则源于文化的堕落。一向守身如玉的贵妇人沦为了风尘女子,出没于茶馆酒肆晚会现场调情卖笑。文化的下流和下流的文化,调侃的文化和文化的调侃渐渐成为时尚并一再拷问着我们的视听感官。在巧问妙答式的游戏中,文化是一个小丑,是孩子手中的橡皮泥,被随意捉弄和拿捏。文化的诠释和界定变得随心所欲。在这里文化的内核被掏空了,文明与非文明的边缘模糊了。一些上不得台板的东西开始粉墨登场,文化的精髓和精髓的文化反而退至幕后。什么都可以贴上文化的标签出售,却只见羊头,不见羊肉。茶文化、饮食文化、酒文化、黄色文化等等不一而足。要说这茶文化犹有可观者,可喝酒本不是能雅到哪儿去的事儿,却非要打着文化的招牌,则难免滑稽。敢情在灯红酒绿之中吆五喝六猜拳划令饕餮众生竟能一不留神将文化实践一把。所谓酒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文化之间也。来来来,为文化干杯,醉得其所,醉得文明!这样一想,我就有些兴奋,不知将来会不会有腐败文化、吸毒文明、“三陪”文化脱颖而出!不错,历史上确有几个文化人跟酒有些粘乎,可硬要说李白的诗是从酒精中捞出来的,刘伶的名气是在酒杯里泡大的,恐怕是醉话。实不相瞒,鄙人也好几杯,且酒龄比“小姐”们的年龄大多了,但至今未见文化品位有所提升,也没有成为文化人的动静,估计喝到“四化”实现这种可能性也还是没有。说穿了各种热闹的“文化”现象背后是一个“利”字在操纵。醉翁之意不在文化,在乎利欲之间也。
还好,吸毒文化暂时难产。但屠杀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存在却是血淋淋的现实!
要么是出于儿童般的猎奇心理,要么是沾染了小商贩用低级手段勾引顾客的习气,为盲目追求收视率而出此下策,打的却是文化的招牌。这里有一个三段论式的推理过程:电视是传承文化的;而这是个电视节目,所以这是文化类节目。而我看到的却分明是屠杀,是野蛮和野蛮的较量!
感谢编导给我们带来了这段异域风情:
在一个圆形的场地中间,几个身着据说是十四世纪服饰的青年在作最后的准备。周围看台上是三万多耐心的观众。电视里说在这个国度像这样的场地有三百之多。而这是其中规格最高的一座。规格之高不只在人多,更因为这是皇室专用场地。今天这场表演便有国王亲临现场。(凡是有他老人家出现的场合总少不了好事!)我们通过摄影机甚至可以一睹他的龙颜。而那几个斗牛士则是全国最为优秀的选手,享受着民族英雄般的礼遇。表演的另一方则正在入口另一边作着热身,不肯露面。它们来自另一个世界。几百万年来在属于自己的天堂里吃喝拉撒,谈情说爱,生儿育女,风流快活。或许是犄角长得难看的缘故,或许是踏坏了草皮的缘故,或许是高兴得忘了形引吭高歌了几声的缘故……总之,人类看它不顺眼了。一声枪响(足足150毫升的麻醉剂)它就到了另一个世界。
此刻,吉时已到,在国王的亲自示意下,栏门打开。一团黑影如滚石般冲到场地中间。它人高马大,体重足有四百多公斤,年龄才三岁,还是一小伙子。也许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吧,现在正不知所措地用四只脚刨着地面,动作毛毛糙糙的。警惕性却很高,眼睛怒视着前方。见周围没有动静,越发变得不安,骤然在场地中间奔跑起来。然后,一个急刹车,一动不动立在那里,矫首昂视,像一个将军。如此几个回合之后,气力、斗志已消了一半。我们的斗牛士便不失时机地出现了。——战术上管这叫避其锋芒。
下面的表演真是近乎完美:主斗手侧立,用剑挑着一面红旗以挑逗公牛。等公牛朝红旗奋力冲去时红旗已从它的头顶滑过,牛扑了一空。斗牛士则顺势一个优雅的转身,红旗已然在另一个方向逗着它。小伙子毫不含糊,调头再次冲斗牛士腋下扎过去,故伎便再次重演。几个回合下来,野牛真的气喘如牛了。接下来是给它放血,以进一步消耗其元气。实践证明这是必要的。在它血气方刚之时动手是危险的。这得感谢人类研究的生理学提供的技术支持。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用长矛在公牛肩胛骨之间戳了一个洞,血随即从那里汩汩流出。牛的气血却仍然见得旺盛,在沙场上纵横驰骋。此时主斗手再次上场,几番挑逗之后,公牛才安静了许多。然后两名助手出场。在公牛冲来的刹那间将四支花标准确无误地插入它流血的伤口,以加速血液的流失元气的降耗。据热心的解说员说,这样做的另一个作用是为了让牛死得好看些。最后,在观众的掌声中,主斗手再次登场。这回他显然从容镇定得多。他勇敢地走到表情呆滞的公牛跟前,甚至敢用剑指着牛的鼻子挑逗它。显然是气力不支,它并无反应。随后却还是攒足全身的气力冲将过去。就在二者相交的一刹那,斗牛士将手中剑从公牛两胛之间的伤口处插了进去,干脆而漂亮,且深及剑柄。——那底下便是心脏所在。此时理想的效果是公牛应声倒地,同时场上掌声响起。不料公牛只是不倒,不倒。只见它四肢稍稍劈开,极力站稳;虽无力拼杀,却仍然怒目圆睁摇头摆尾以示抗争。
斗牛士就像被人当众拔了裤子,颜面丢尽。不仅如此,人类所有的颜面都被他丢尽了。按规矩,如果杀而不死,公牛应被放生并奉为神牛。我拭目以待,希望他们能动恻隐。
然而没有。
人类以万物之灵长,再次在上帝面前食言。可能是一不做二不休,可能是为了挽回面子,主斗手又抽了一把剑头成十字形的剑(我疑心这剑的设计是受了基督教十字架的启示,可以补救偏差——可怜的上帝啊),朝已经不能有太大动作的公牛两犄角间——解剖学称作脑干的位置——刺去。公牛如期倒下,轰然砸向地面。倒在了文明的人类面前,倒在了人类的文明和智慧面前。
在这里,文明战胜了野蛮,文明谋杀了愚昧!
不过这只公牛如果在天有灵的话还是应该对斗牛士心怀感激才对。因为可以说这场屠杀代表了屠杀的最高规格:没有比斗牛士更伟大的刽子手了,有幸成为这名斗牛士的剑下鬼更是一种荣耀,更何况有国王亲自监斩送葬呢!
而随着表演的继续,我越来越感到了一种时空的错位感:长矛和短剑,铠甲和花标,国王和斗牛士……分明昭示着一个民族的征服力。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早在征服野牛之前,他们曾经试图征服过他们的同类。打的同样是宏扬文明消灭野蛮的招牌。可事情有些不妙。先是麦哲伦不幸被菲律宾土著征服,而后“无敌舰队”又被别的民族击沉。后来虽小有收获,但随着“野蛮”民族的文明化,征服同类已不可得。而练就的杀人技巧失传岂不可惜?只好再去征服异类来复习巩固屠杀本领和扩张意识。
可既想冒险又要万无一失。
他们看好野牛。一来就力量对比而言,人与野牛相差悬殊,能让人类找到冒险的刺激;二来就智力而言,人与野牛也相差悬殊,能让人类获得成功的快感。其实,他们也考虑过狮子、老虎之类。但老虎跟人一样狡猾;狮子则太威猛,太可怕了。野牛就不一样,它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它视解剖学和生理学为雕虫,更不懂战略战术,甚至不屑于去看人的脸色,揣测人的心理。在角斗中只有力量的表达和直接的对话,哪怕是犄角左右摆一下或杀个回马枪它都是不愿意的,(在人的眼里,这正是它的可爱处,否则级别再高的斗牛士都会死得不太好看。)因为这样有失光明磊落和绅士风度(绅士和它们相比之下显得是多么虚伪)。
人类就这样一面借助它炫耀武力,还故意弄出那么大的排场:喏,这就是野蛮愚昧的下场;一面又胆怯得要命,只好使些坑蒙诱骗的阴招,尽在别人背后动刀子。还说瞧,这就是文明的力量!
然而,再完美的屠杀也是狰狞的!用文明去屠杀野蛮才是真正的野蛮!而当一种生命需要以另一种生命以生命为代价来锻炼自己的勇气时才是真的缺乏勇气这种东西了!更何况杀便罢了,又不肯光明正大地杀。实在是底气不足!
长矛,短剑,斗牛士,斗牛场是从宗法时代延伸到现代的尴尬的触角;是一堆打着深深的封建文化烙印的废墟;是从中世纪坟墓里走出来的僵尸——陈腐、肮脏,却被当作活的文物奉为瑰宝,甚至有发扬光大之势。(在这点上罗马人是高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让废墟成为废墟,让它死去,只留下尸体提醒人类要博爱。我们无法想像让罗马斗兽场重新上演斯巴达克思斗兽的游戏,更无法想像把商纣王的炮烙从博物院里拿出来展示其惊心动魄的魅力以招徕游客。)而斗牛士这个畸形文化的遗腹子,守着祖宗留下来的一件破烂儿作着营生,在一头头公牛倒下去成为牺牲品时,自己也一个个成了殉葬品,不到野牛绝种的那一天怕不会绝种。而他们清一色都出身贫贱。问题是,以野蛮的方式拯救贫穷恐怕才是真的无法赈救的贫穷。
放下文化的话题不谈,在保护野生动物善待生命成为人类共识,偷猎者成为过街老鼠的今天,用科学谋杀一条鲜活的生命并把它硬塞给观众无异于强j*民意。平心而论,野生动物与人类同为上帝之子,本是一场兄弟。在进化路线上一个走了阳关道,一个走了独木桥,无所谓优劣之分。从进化学上说,人类应该是上帝的晚年之子,野生动物才是老大哥。可能是宠坏了的,这个幺子从小就霸道不讲理,一直抢占兄弟们的地盘欲取代上帝成为地球的主宰。对自己的同胞不惜戏之、役之、杀之。要么俯首称臣,否则不能主宰你就宰了你。说实在的,野牛当初没有被奴役,至今也不见杀绝种,本身已经证明了就个体生命而言,人类并不占优势,甚至可以说野牛更优秀。(斗牛不正说明了人类对野牛的敬畏么?人类在杀耕牛时是不用动这么多脑筋的,耕牛在被宰时也享受不了这样的待遇。所谓杀牛焉用牛刀。)承认这个事实并不是丢人的事,用所谓的文明的手段去屠杀野蛮才是真的不光彩。
人类开辟的对动物的奴隶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人与动物的共产主义时代业已到来。别再做那昔日旧梦处处以地球主子自居时时以残害自己的手足来炫耀自己的生存优势了!将牛还给牛,将野蛮还给野蛮。记住任何生命个体都不容戏弄和屠杀,试着去尊重其他的生命形式,没准儿就真能修成正果将地球稳稳地踩在脚下呢!
然而电视里热烈的掌声又将我拖回了血淋淋的现实。就在我一心二用之时,又一头公牛倒下去了——文明的屠杀还在继续!
公牛的尸体在示众,人类的颜面在示众!
此时无意中注意到银屏上有几滴水,而斗牛场上则阳光一片。解说员说现场下起了雨,奇怪的是东边下雨,西边还有太阳——难道连老天也看不下去了么?
我只觉得脸上热热的,一摸竟也是湿的。
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只能站起来,走过去,关掉电视。不能视而不见,还不能不见为净么?
我能关掉电视却不能关掉屠杀——电视里说这样的精彩转播还有十次之多!
文化已从电视里走失,文明的屠杀还在屠杀着文明。看来,我真的该从这台机器前走开了。
本文已被编辑[简凌]于2006-12-12 10:36:31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寂寞的男人]于2006-12-12 10:59:1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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