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是不是真的变化了?我们所处于的社会是不是也变化了?看到各大网站“一y*情”和“包二奶”这样的帖子满天飞。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这是一个关于于社会问题和社会道德的问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建设有社会主义的新国家的一个必然产物。而另一个产物就应该是偷情。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个偷字来形容,情本来是个美好的象征,是我们与人相互之间沟通和交流的一个必然的过程或者一个必然的感情因素。而加上个‘偷’字合乎偷东西之类的一样了。乘别人不知道时,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此谓偷也。
原始社会,人们共产共妻,也就不存在偷的概念。进入了私有社会,偷窃就随之产生了,不但有人偷窃别人的财产,也有男人偷窃别人的老婆(或是女人偷窃别人的丈夫),这是偷情。偷情,对于当事人主体或许是件美好动人的事情,但对别人,则意味着痛苦,这痛苦远比丢失财产更严重。
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偷情不但被当事人的家庭所不允,也被社会所不容,轻者被舆论淹没,重者被处以死刑。装入猪笼投进江中,这样的残酷处罚距离今天也不是很遥远,至多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情。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不时地听到个别血气浓烈(其实是观念过于狭隘)的男子或女人,因为老婆偷偷跟了别人而将其处死(有的女人采取的是阉割措施,比处死更恐怖),但这样的惨剧毕竟罕见了。如今的事实是,偷情已经不再是大逆不道的苟且,并且被许多已婚的男女津津乐道地实践着。
许多男人在聚会时彼此吹嘘着自己的情人数量,似乎没有情人就显得无能;而不少女人偷起情来也不再羞羞答答,尤抱琵琶半遮面,更有率性的女孩径直找到情人的妻子,指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坦然地说:“大姐!你老公不爱你了,他现在喜欢我,我都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你走开吧!”看看!这就不是偷而是明火执仗般地抢夺了。
这是一种悲哀,这也是一种社会的放纵而导致,也许讨论的话题有点太多,也许这个社会在某种发展的阶段所产下的果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又不是什么圣贤,再说圣贤都会犯错何况我还是一凡人呢?我们只不过是喜欢上了对方,然后在一起未必还有错啊?
这是一些人为自己偷情找的借口,的确很富丽堂皇,也没有什么好辫论的。可是偷情远比偷盗其他物品复杂得多,偷东西需要人赃俱获才能认定,而认定偷情就不那么容易·偷在床上并被人捉奸,这没有否认的余地,而偷情只是偷心,这就很难认定了·
偷情偷到床上,象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一y*情”似的偷更主要为了上床。这样的偷情不再是单纯意义的偷情,已经升级为通奸。没有上床,甚至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但心已经产生了共鸣,并时而剧烈地思念,这未必就不是偷情。
一个已婚男人又喜欢上另一个女性,或一个已婚女子又心仪其他男人,尤其是获得期待已久的对方的默契呼应,这样的关系,即使没有身体的接触,同样是偷情,而且是更高级的偷情。一个偶然失足嫖了一次妓女的男人,很可能得到妻子的宽恕,但如果他与别的女人情谊绵绵地爱起来没完,那妻子就很难原谅他了。因为偷心远甚于偷身。
现在有不少女人在不停地寻觅着什么“蓝颜知己”或“第四类情感”,觉得这样做不是出轨更不是偷情,不会对不起老公。依我说,如果找到,这同样不失为偷情,是掩耳盗铃般的偷情。因为所谓的“蓝颜知己”或“第四类情感”终归超越了平常的异性关系,不仅仅是倾诉的对象,更可能有着归心似箭般的思念。躺在老公的怀里,心却很可能早已飞到“蓝颜”的身边,并且老公的鼾声呓语或轻微的体味也变得恼人起来。这样的“第四类情感”不是偷情又是什么呢?
偷身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偷心啊!
如今又有了网络,网络让我们与外界变得更加紧密,网络,也让异性之间的交往变得容易起来。
形式上看,是一人独自端庄在电脑前,时而敲打着键盘,但很可能,对面正坐着一个异性,并且两人“眉来眼去”着。飘来飘去的看上去是文字,但实则是两人的“心”或“情”。更有酣热的男女,把一封封言语滚烫炽烈的情书写在众人浏览的论坛上,虽没指名道姓,但确实心有归属。这样的异性网络交往不是偷情又是什么呢?而象网恋、网性这样的现象,游离得就更远了,与现实中的异曲同工。
偷情未必上床,更可怕的是偷心。心若飞了,情又何在,情若不在,身又几何?
当你与你的爱人缠绵在床上的时候,他(她)却将你幻化成另外一个人,如果你知道了这样的现实,你的心或身还会激昂吗?
注:以前放在烟雨社区里,没有整理,今天整理了拿过来了·个人意见不代表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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