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学时爱好看书,到中学时已看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包括人物传记、武侠、言情小说、散文、古典名著、唐诗宋词。)只要有闲暇,我总是抱着那些书看得津津有味。书看得多了,积累了大量的词,对写作有很大的誉处。
中学时候起,我的作文在班级在全校算是有名的,写情书对我来说,那自是小菜一碟。情书并非为我自己所写。读书时,我拒绝早恋,不是不想,是因为书看得多了,思想比较成熟。认为读书时谈恋爱,是顶不上算的事,费心劳神影响学习不说,能修成正果的只有0·1%可能。为这0·1的概率,我才不做那拿鸡蛋往石头上碰的傻事。可尽有些不怕死的“蛋”,一个个仰着石头而上,撞破一个又来一个。
那时候还没有普及手机与互联网,恋爱的交通工具是情书。写情书这是谈恋爱不可缺少的一道工序。会说话的人不少,但会写情书的人还是不多的,我的文章总在校刊上发表,大家都知道我文章写得好,情书可能也很棒。第一个要我帮忙写情书的是我的同桌,她在班级里是美丽的,不仅男生喜欢,女生也喜欢。她先把我拉到一边耳语一番,听明白后我开初不同意,说被老师知道了得让我游班示众不可,弄不好是身败名裂的下果。她说:“这种事,哪能到处宣扬的,是私密的,不发表没人知道,你答应我写一封给你借本书看。”有心计的家伙,投其所好,抓住我的弱点,我便应了她。
我这同桌是个情种,也是用情不专的,脚踏多条船。有三名男生同时追她,她竟与他们三人都有往来。男生写给她的私密的信,她看完了像丢作品一样地让我欣赏。我刚看完一封,那边又来一封,有时候比课堂作业还多。那些甜言蜜语大都是从情书大全上抄来的,说一些缠绵的话,看了总惹得我不停地大笑,一边看我一边帮她写回信。替她写了多少封信我并没统计,总之我看了不少书。那时我不仅给她写信,还替别的同学写。不过给她写得最多。我这同桌脚踏多条船的事,我是顶有看法的。也常常对她说:“你小心船翻了,掉水里淹死你。”她也总是大笑道:“淹死了我也原意,让他们公平竞争。”
这多角恋爱的事最后让三个男生知道了,三个同学各纠一帮人在校园里大打出手。那天一帮人像疯了一样的在学校、教室里上演了一场漂亮的武打大片。教室门口排着整齐的自行车队伍,让这帮疯子们撞得东倒西歪,放学后光扶自行车就费了半天劲。别人的车都好好的,唯有我的新自行车给摔坏了不能骑。推车铺去修时,我不禁笑了起来,并自言自语地说:“活该!遭报应了吧!”
这一架以后,三个男生被公开批评游行了一次。接着当兵走一个,转学走一个,退学走一个,就留下我那同桌四面楚歌。这家伙是个没心没肺的,照样开开心心的来,快快乐乐的走,成绩一塌糊涂的。不过还算仗义并未出卖我,依旧对我出奇的好,此后,我再未给任何一个同学写过一封情书。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6-12-6 12:55:4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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