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谈那不可谈的尤其拉

发表于-2006年12月05日 中午2:52评论-1条

我们总是很郑重地谈到死,甚至,避而不谈,尤其对于年轻的心来说,死是突至的神秘,意外的魔鬼。一个朋友死了,对他的记忆可没有消失,这是折磨人的,以至于我们愿意在悲痛中沉溺,为了纪念,也为了忘却,为已逝的时光祈祷,为生命的短暂,它的骄傲和它的悲情扼腕。在忙碌的,令人疲惫的现代生活空间里,没有死神的阴影来映衬,就仿佛海市蜃楼一样始终看不到有任何真实性,而只看到梦游般的活动,一些人在忙这,另一些人在忙那,短暂的感觉揣摩不到人们活动的目的性。实际上,我们很少去过问人们为何而活着,笼统的目的也许大概就是为了赚钱,为了活得更体面,能光宗耀祖。

生活周围熟人的意外之死,常让人心理咯噔一下,仿佛于梦中看见了死神的侧影,不是他不敢正面瞧我,而是我不敢正面看他,我怯于和死神打照面。也许是他没有在芸芸众生中猜中我的密码,或者因为我的欲望过于强烈,或是我有意堵住了任何死神侵扰的机会,不给他偷袭成功的可能。我想活的长些,再长些,不是我贪生怕死,而是,我希望自己能和大部分人一样,善始善终,有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

希望总归是希望,如果我不幸而亡,难道我就真的不完整了吗?未必。这要看我是否实现了我自己的意愿。比如,年轻人最现实的意愿:爱情。我爱自己的妻子,她也爱我。这就相当完整,没有遗憾。还比如,关于生命的延续,我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健康而聪慧,这也很如愿,也没有遗憾。就是死神现在捉拿我而去,我也绝不会是完全的虚无。也许是受到了死亡过多的刺激,我才会频繁地谈到死,要不,我会象所有人一样,以优美抒情的遗忘来代替思索,以一副面向未来的面孔,遮挡死亡的所有消息。谈死,是不吉利的,是忌讳的。

在死面前,人的骄傲就象一挂瀑布,从最高处迅即落到最低处,可人有骄傲的权利,人应该为自己而骄傲!而活着的信心来源于对失败对死亡的克服,人的生命不可能有轮回。

人活着就象是二十四小时,真的,就是一个白天,一个黑夜这么简单,白天,我们出生,长大,上学,恋爱,结婚,生子,夜晚,我们洗脚上床,不再醒来。死是长久的安眠,喜剧的合幕。

可人有什么可骄傲的呢?是因为过多看到其它生物的生生死死,已换不来我们的悲痛,而觉得人在自然界有例外的权利?还是因为人成熟到知天知命,对死神的行踪也有了相当把握,可以象诸葛亮似的设个妙计,将其骗入木牛流马阵,迷其步伐,延缓他半夜敲门的时间?可他迟早会敲得你的门山响。

说真的,我为什么要谈死呢,死的背后什么都没有,实际上议论死的话题所谈的都是如何活。只有那讳莫如深的人才认为,谈死就是死,就是宣扬虚无,就是反对生命,就是将鬼鬼祟祟的邪恶思想来迷惑人心。乐天的健忘,我只能以此词名之,或者,谓之白痴般的耽乐,且乐不思蜀也很贴切。

谈到死,人们总是闪烁其辞,人更愿意谈到葬礼,而不是死本身。活得骄傲,死也要骄傲而体面,象出生一样死去,也就是平常的人们同样的高兴,是一件喜事。在现实中,人们为一个刚刚故去的人大吃一顿,有说有笑,尤其是寿终正寝的人,更是一个家族的荣光,正该大操大办一番。这种超度祖先的热闹活动,使死变成了毫无严肃感的喜剧出演,与其说死被被人们大肆宣扬,不如说死被人们所屏蔽,其意义也被掩盖。也许,我们与死交流得太少,所以我们可以昏昏痴痴地苟活,可以没有宗教和信仰,所以,我们从死神身上所获得的收益也少得可怜,从此一点而言,我们没有什么进步。还是不谈死为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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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因为忌讳谈死,才会在意生命。

文章评论共[1]个
“逝者如斯”-评论

人生在世,有生就有死。勇敢面对,反而超脱。
  【尤其拉 回复】:谢谢朋友! [2006-12-6 11:09:46]at:2006年12月05日 晚上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