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紧紧把我抱着。不说话。空气中漂浮着很多微酸的气味。
我的手绕过去搂着她,笑。
一场离别,在这个黄昏发生,两个此刻相对无言的女孩。
她望着我,想笑却没让嘴角牵扯出弧度,只是定定地望着。我笑,笑得跟以往一样,与阳光一比灿烂。
在她曾经的房间里头,拗不过她,只好给她唱。我的声音在手术后便不复当初,退出合唱团后便不再和她们一起唱歌。她说她想听,便只好唱,听着自己的声音那样脆弱地在房间中流淌。不想自己厌恶自己,只好转而去打量身边的她。
她把头发染了,挑染了金色,剪齐了刘海,配了新的眼镜在那儿反着光。望了又望,发型眼镜怎么变,她还是她,我认识了十年的女孩,信任我依赖我的女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可能不知道,在这些时候我的伶俐口才都会消失,我只会把所有语言字指间诉说完毕,沉默才是我最容易处理的。
不知道她还是不是跟以前一样,把我看作神一样可靠。
只是,我如此甘心,尽管早已遍体鳞伤,都无所谓。
我在信上告诉她,一直以来,我都极珍惜这段友情,都极爱她这个朋友。
我在句末敲下了三个“哈”字。像是掩饰般的多余。
一直以来小心翼翼藏起来的心,即便对她,也不愿开启。因为不想让她本来美丽的世界沾上不协调的色彩,哪怕一点。
我会回来,我会给你写信的。我不会变的,我会一直是你认识的那个我。
她誓誓旦旦地跟我说。我诚恳地点头,这些也是我希望的。希望哦,不代表我有信心它会实现。
我踏上那条走了许多遍的路。猛地回头,发现她还站在那里,用力地向我挥手。我分明地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在镜片之后,闪亮的如小时候玩的玻璃珠子。我向着她,往后一步一步地退,挥手,微笑,两人大声地互道珍重。最后,还是由我转身离开,直到我听到关门声。
眼睛不经意蒙上一层雾气。
既然她在我准备陪她到香港上机的时候忽然拒绝我的同行,我便知道她终究不想让这场离别用泪水织成。不询问原因只是欣然接受,这是我需要的。
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耳机里的声音。蔡健雅的英文歌唱得很不错。
这些天,我经常看见她的头像在q上亮着却不愿上前说话。已完成所有我能为她做的以及她想我做的,本来应该捉紧时间好好聊天,却被一种情绪困扰而不愿上前。
这种情绪叫什么一直没有度量好,或许叫离愁,或许叫害怕,或许是别的名字。这种情绪让我慌,心慌。
离别于我本应如家常便饭,不管生离还是死别。只是一直不懂,为何还是如此,离别上演后,只能在灯光下任由魂魄游离,不管观众已离席,帷幕亦抖落一身尘埃娉婷立于身后。
离别总是很多,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路上走走停停,偶遇驿站,再留恋也必须上路。路的尽头,也还是只有你自己。
在一个人跟我说了这个以后,我总是想起。
在回家的路上,仔细地回想刚才的一切。本来在眼眶的水分在空气中渐渐蒸发,消散在空气里谁也看不见。心也开始平静,安抚自己。
不过是离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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