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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频发矿难浅谈法治的重要性郑非梦

发表于-2006年12月02日 中午12:27评论-0条

近来全国各地矿难频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伴随着瓦斯剧烈的爆炸而灰飞湮灭。在扼腕叹息悲痛之余我不禁要问:那些草菅人命,利欲熏心的黑心矿主为何胆敢屡屡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作案?在血的事实面前究竟折射出了怎样的社会问题?

在媒体接二连三的报道矿难的消息时,我忽然对春秋战国时期的韩非子心生无限崇敬之情,我不懂历史但至少知道他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在百家争鸣时期法家学派也曾占有重要地位。几千年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正统思想让整个封建社会成为人治思想的天下。这种“人治”直到现在仍象鬼魅一样影响着不在少数的官僚身上,对“法”的淡漠,对权的崇拜,对所谓政绩的看重,在屡发的矿难事故中某些地方政府或官僚应当承担很大的责任。我的意思是说对那些无法无天的黑心矿主就应该用韩非所倡导的严刑峻法来整治他们,才能震慑住其他那些蠢蠢欲动的他们的同类,虽不至于让他们株连九族,但至少要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制裁。古云:“乱世用重典”,在整个煤矿领域纯粹处于乱世之中,否则就不会隔三差五的出一次矿难事故了,难道不是吗?仅仅对那些黑心矿主判个三年五载抑或十年八年显然不能够对这些败类及同类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人的生命不分贵贱同样神圣不可侵犯,那些平凡的、默默为国家人民做着贡献的矿工的生命就那麽不值钱、那麽不被重视吗?我很担心如果矿难事故一二再、再二三的发生,人们会对这种现象见怪不怪而变的更加冷漠起来,所谓习惯成自然啊。人们对生命的漠视将是一种巨大的悲哀和灾难!一个矿工的死亡跟一只国家保护动物的死亡相比,人们也许会更加关注那只保护动物,这不仅仅是用“物以稀为贵”就可以轻易解释的了的。

法律的正义、权威与尊严不容侵犯,对那些官商勾结的官与商;对那些贪赃枉法之辈、对那些置国家财产人民生命于不顾的黑心煤老板,必须要让他们罪有应得,送他们应该去的地方,包括地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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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萧月月点评:

法律在中国,
被视为儿戏,
正如时下的所有“精英”,
他们是在倡导法律么?
哈哈,不知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