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顾名思义,就是在婚姻以外有了恋情。这种恋情有可能是新的恋情;也可能是旧情的复发;还可能是一直存在的某种恋情的继续。对于当事双方来说,可能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两个人原本就不曾有什么恋情,而是由于别的复杂原因组合在一起,而现在他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以外有恋情了。这在过去那段岁月里比比皆是,那天电视里一个访谈节目就说到,周恩来当年就曾乱点鸳鸯谱,把人家年方27岁的姑娘,影星胡蝶的女儿胡友松嫁给了年已76岁垂垂老矣的原国民党代总统李宗仁,这种政治婚姻能有什么情吗?恐怕连基本的性也都没有了。我听着这种事情心理的感受俩字儿可以概括:残酷。现在,民主有了进步,上述那种被动的政治婚姻相信不再有了,但主动的政治婚姻就难说了,比如哪个官宦人家的儿子想找个女人,想应征投其怀抱的怕也有的是,虽无什么恋情,却也愿打愿挨,各有所图,恋情慢慢建立吧。二是其中一方的恋情产生了转移,所谓移情别恋。这其中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比如什么审美疲劳了,有别的女(男)人勾引了,日久生情了,等等。
婚外情,当然就是在婚姻以外与别的人有了情感,不过这种情况需要加以具体的界定,也就是这种情感的性质是属于哪一类,不是说男人和女人之间也可以有纯友谊嘛,过去还存在那种阶级斗争情感呢,无产阶级男女决不会在婚姻以外溜上别人的床的,那都是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表现,放你的心吧。就是现在,也不能说俩人关系密切,过从甚密,就断定人家必然上过床,不能这么武断,最多是说“床”的诱惑难以抵御而已,也许通过努力人家做到了“常在河边儿走,就是鞋不湿”也说不定。婚外情的发生,也许是婚内已没了情,也许是这人太过多情,风情万种,还可能是偶然间别的“橄榄枝”不经意间伸了过来,于是就路边的野花采一采,那野花变家花也说不准。
婚外性,就绝对是新时期的新名词了,过去你一旦腿伸到别人的被窝里,那你等着:党支部会找你谈话,同事见了你躲避,院子里的老太太、小孩儿骂你不要脸、耍流氓这些,你走路都得低着头,那情景难堪得很。现在大不一样了,性成为一种交易了,就差开店了;性可以当作资本用来贿赂了,就差明码标价了;性可以作为主题开party了,就差普及了;性可以牵引领导犯罪了……你看,性这样子多元发展以后,婚内的“性状”你大概可以有一个基本判断了。婚外性何以看上去如此“泛滥”?其实,简单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直接结果,不是吗?过往的岁月里,性被“管”得过严,不正常,几乎灭人欲;现在一放开,不得了了。这情形说起来有点儿像长时间蓄洪以后的开闸放水,顿时波涛滚滚,汹涌澎湃,不过相信过一段时间会回复到常态,那时波涛不再,就只有清流了。
婚外恋对于婚姻来说是危险的,因为他们“恋”在一起了;婚外情次之,不过从“情”到“恋”也许是一步之遥;相对来说,婚外性也许可以忍耐,只要仅仅就性而性,乐而不淫,“食色,性也”嘛。另外,时下一些新鲜的性活动有的据说是夫妻同时或者分别参与的,看上去似乎不存在对婚姻的冲击。因为离婚率升高就说影响社会和谐,这说法也不一定对;过去离婚率极低的时候,你能说那时候的社会是和谐的?这就是胡说八道了,最多只能说那时候的社会是稳定的,而那种稳定也是靠政治强压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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