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为与不为——苏丹红的随想
每天的新闻里总能有惊人一跳的说词,可能国家之大,好事多坏事也多。好事情听多了没有了兴奋;而坏事情听得多了,除了愤愤,也只能摇头。有时与朋友闲聊,经常会说:“现在人胆子真够大的,什么事情都敢去做!这在过去是少而又少发生的,按理说,现在的法律比过去健全得多啊!”一席话语,总能让人陷入沉思。战争时期常说:“胆小捞不到将军座。”学艺时常说:“艺高胆大。”如今常听说:“发财要靠博!”但是古话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里必然有胆大之因素。
胆大是好事,但是也能变坏事,这就是辨证关系了。现在我们的社会就有许多胆大妄为之徒,坑害百姓的事情眼都不眨一下。有时在想:社会怎么会这样呢?譬如前几天外地发现了红心咸蛋,是用“苏丹红”染红的,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了。去年报纸上就沸沸扬扬的辣椒酱事件,搞了一阵子,无人不晓也无人不知,“苏丹红”有着强烈的致癌作用,听了都让人胆寒。过去的事情也算了,怎么今年又发生了。于是,心里不免一阵嘀咕:“这些不法商人也太胆大妄为了,不把人民生命放在眼里,如同儿戏。”红心咸蛋一波未平,红心鸡蛋又掀波澜。中国传统一向喜欢红色,如今却要见红色变,真不知道还有多少红色食品会染指“苏丹红”。怎么会发生这一切呢?如今真应了一句老话:商人,奸也!是法律不够严密吗?此话非也!《食品安全法》摆在那里,做生意的一定学习过,否则连个营业执照都拿不出来的,一句话还是利益的驱动让他们黑了良心。大凡一切与法而不顾的妄为举动都和利益有关系!
胆大妄为的背后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也表现了我们的法律对一些领域的处罚可能太轻了。谁都知道贩卖毒品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可以说在世界上比较严厉的。我想:50克毒品能祸害多少人呢?而且都是这些人自愿品尝的行为,一个买来一个卖,当然这行为的后果是自己来负。而诸如“苏丹红”事件,是明知此物对人有害,而有意为之,等同于在你吃的东西里撒毒一样。而老百姓花钱买毒吃却又浑然不知,做了“怨大头”不算,还在身体里埋下了隐患。可能执法部门也只是罚款了事,关厂停业整顿,事情过去了他们又重操旧业。所以这样的事情就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可见如此大的事情轻判对市场有序发展是有害的,也使不为奸的商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这次的苏丹红事件更加深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某网上食品安全调查显示,高达95·37%的消费者认为我国食品不安全,有79·33%的消费者开始对知名品牌的食品安全表示怀疑。吃东西原来是件高兴事情,而如今却忧心重重。
食品市场屡屡出现问题,无疑暴露出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食品安全管理有近十个“婆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教育、建设。但是,十个婆婆也管不好百姓一顿饭。这些本应该互相配合,共同为百姓的餐桌安全负责的职能部门,交叉执法,各自为政,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委。谁也说不清这条监管链的“空隙”有多大。事情发生了,执法部门如同救火扑上大街小巷,大盖帽满天下飞,好气又好笑!好笑的背后倒有个思索:早干什么去了?在逛大街吗?俗话说:防患于未然!食品的监管是你们来负责的,拿着人民的薪水,就要为人民做事情。所有的食品企业的生产过程都参与了吗?食品流入市场都检验过了吗?恐怕没有为之吧?没有为之就是行政不为行为!考虑食品安全是一个要长期监管的行为,稍有疏漏都会引起很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前段上海就发生了食用猪肉而发生了集体中毒事件,元凶就是“瘦肉精”。
我们说:有妄为者就一定会有不为者!这样的事情还引起笔者很多的联想,贪官现在如此的多,真可谓是胆大包天了。贪官大多是有文化,受党的教育多多,法理比起平头百姓要知道的多吧,但是干出的事情都能满门抄斩了。然而贪官事件还是屡屡发生,他们的妄为都无人知晓吗?小偷小摸的一块两块可以掩人耳目,吃点喝点也不算为过。但是诸如沪上“社保基金案”成百亿的在流动,审计部门在干什么?几年了如今才刚刚查出来,如果作为在先哪里还有妄为?
民间真是有很多的真理,比如:“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其实我们的管理都是从最朴实道理里放大成型的。
如果能让天下妄为者胆战心寒,那要看不为者有所作为才是。
2006年11月21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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