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换届、过节等特殊时期,从上到下总要发一些诸如“禁止跑官要官、卖官买官、索贿受贿、收钱送钱”此类的文件,单位自然要组织学习,不管领学者如何地意正词严,听的人大部分都知道——哄傻子呢!想当官就赶快跑送吧;过节了,该送红包了。文件禁止的,似乎成为提醒、倡导的!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涉及到潜规则。
规则是道德和法治的基本架构,是公平和秩序的维系,是国家、社会、人际正常运转的基本准则;潜规则基本上是规则的倒行——规则禁止的,潜规则大行其道;规则提倡的,潜规则不以为然。潜规则以规则为交易对象。是以潜规则最大的危害的是对社会道德、民主法治的侵蚀。
“基层的歪嘴和尚把经给念反了!”人们常常把规则演变成潜规则的罪魁祸首定向基层工作者。其实,是受蒙蔽,并未找对对象。俗语“上梁不正下梁歪”,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卖官者与买官者、受贿者与行贿者,谁站在潜规则的上游?明眼人一目了然。卖官者比买官者、受贿者比行贿者更具支配潜规则的权力。卖官者、受贿者自是“上梁”,买官者、行贿者自是“下梁”。
只有真正明白“上梁不正下梁歪”,从“上”而“正”,不搞“孙子得病给爷吃药”的事,才有可能消灭潜规则。
从现实看,“正上”不能只靠“上”自我约束,须健全民主法治,强化民众的民主监督力量——譬如参加议决会议的工人、农民、普通职工等主人占70%以上;公仆不能太多,应控制在10%左右,否则仆人会把主人炒起吃了。当然,最好能像《小兵传奇》中的大唐帝国,开露天广场会议,让“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国家里,行政力量是主导,唯行政机关先行消灭潜规则,其他行业的潜规则自会销声匿迹,否则所有的努力都是枉然。(200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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