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ken分手的第十四个月。我坐在一地书堆里慢吞吞的理着。我又要搬家了。
马宴在楼下喊我的名字。我不知道这个只见过我一面的人,怎么可以把那两个字喊得如此理直气壮。
他跟着我走过昏暗的楼梯,其实只是下午三四点钟。到光亮处,盯着我红肿的眼睛半晌,只是没问一句话。他把书一本本捆成摞,一摞摞拎下楼,再搬上车,再下车,搬进另一间屋码好。于是他成了我在外贸二区赁屋而居的第一个客人。
虽然我自始至终没有一个笑容。虽然我以不加掩饰的轻视忽略他任何时候的存在。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接二连三地闯进我的生活。
小表弟和我分享着外贸二区一室半一厅的房子。他只十六岁,有一个兄弟早两年夭折了,父亲头一年也去世了。二姨妈流着泪把他交付给我,说是给他找个谋生的事情就成。
小表弟带着农村孩子对城市的一切新奇和对恋爱故事的无限憧憬搅着我本就不平静安顺的生活。
马宴问他:你表姐喜欢什么?他就说:核桃和花。于是马宴买很多的琥珀核桃仁,还有玫瑰花甚至花瓶。
他每晚往外贸二区的房子跑。说他的仍在就读的研究生学业,说他的家庭他不远的未来,说他可能给我的生活和一些蹩脚的笑话。直到我再也不能忍受。哪怕他作为中科大热门专业的佼佼者有赴港工作的机会,哪怕他在我面前尽可能地低下头颈俯下身姿,哪怕他再耐心的教我那只有小学二年级水平的小表弟读书识字。
我不能忍受他躲在眼镜后面对我面无表情的脸不敢正视的解读。不能忍受他缩着肩站在我下班必经的路上像猫头鹰等猎物一样暗地突袭的等侯。不能忍受他连前鼻音和后鼻音都分不清的汉语识字基础,甚至他精心选的核桃仁和玫瑰都让我觉得他不识真味。我喜爱的核桃是带壳的山核桃,而花,绝不是红玫瑰。
我不留余地的拒绝。他站在树下背光的地方哭。
再路过他的等侯我视而不见。再后来他发了封电邮终于退出了我的视线。
邮件里说,他或许没爱过那个冷若冰霜的时分,但是那个为了过去的爱情哭肿了双眼的女孩让他一见倾心。
后来,我再也没遇到还能让我落泪的男子。也没再有任何男子为我落泪。
江平每年见我一次,从我二十岁之后。二十岁的时候,我刚学会上网,在除夕夜的前两天,他从他的城市赶来,那天飘着小雪。一切都有一种隔着薄幕蓄着轻愁的美。他大我好几岁。那时我喜欢看《流星花园》,而他实在很像花泽类。
搬到外贸二区后的某天。江平很突然的打电话给我。见面时他像以前一样抚了一下我的头发:怎么这么深沉了?
他和我的小表弟相濡以沫。第一天,他们把院子里的废弃物和杂草清理的一干二净,第二天,他们把每个房间粉刷了一遍,第三天,他们把所有的门窗油漆了。第四天,他给我奉上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我看着他一手夹着香烟一手把着锅铲,炒菜的时候香烟叼在嘴里眉微微蹙着。我有时会倚在门栏上看一会,走开。
吃饭时,他和表弟有说有笑,把自己的手艺夸得天花乱缀。我跟着浅笑。他就停下来给我布一点菜。我问他什么时候走,他说不走了。让我也给他找一份和表弟一样的保安干着,他天天给我烧饭,和拖地。我斥笑他。心里有暖的感觉。却也知一切不可能。
第五天,第六天,和第四天一样。当我第七天回家的时候, 以为也会像前三天一样,菜是热的,饭也在煮着。而江平走了。餐桌上留了字条。
他说需要他来的时候,他随时过来,毕竟只有两小时的车程。
似乎最不能接受江平走了的是我的小表弟。他念叨着江平是如何细心,如何适合过日子,又是如何如何的疼我和待他好。或许在小表弟懵懂的心里,这一切就是爱情的样子。可是他还不知道生活中有多少无奈。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偶尔交叉又终向两极的命定的轨道。
江平就这样走了,再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我婚后的某天,接到他电话,我平静地说。他安静的听。挂下电话的三分钟,他发来短信,叫着我的乳名,叫我一定要幸福。
我曾设想过他没有离开外贸二区,他留在我工作的城市做了保安,我们用微薄的工资过简朴的生活。温馨的无欲无求的生活。
假如他没走,我也一定会留下二十三四岁时的时分陪他。
接到张华智的电话时,江平刚出去买窗纱。
张华智说:我要去看看你新搬的地方。我说没什么好看的。他又说:让我去看看你缺什么好看的,我下次来的时候给你捎上。
他就是个橡皮脸。就像我把人家赔给我的新手机卖给他时,他抓住还是陌生人的我非让我在他哥们面前扮女朋友。
张华智见到江平时,两个男人握了握手。我送他出去他忽然拽拽地说:他会被我打败的。这个男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我当时心想。
其实稍熟一些的时候,他并不是厚脸皮,也不是橡皮脸。有一晚他送我回去,我们急行军一样的走。他忽然放慢下来,侧脸看着我。我仰头看他。他有些嚅喏地说:我想抱你一下。我被他逗笑了。笑得夸张到直不起腰。直起腰的时候,我果断说--走吧。
他终是没有抱到我。也再没提出任何亲密的要求。
小表弟说:我知道你喜欢张华智。
其实我们见面不超过十回,说过的话也很少。只是和他在一起,很轻松。
他说他要挣很多钱,趁年轻的时候。他要他的老婆孩子住很大的房间,房间的落地窗有白色的窗幔,风吹着窗帔扬起,他的老婆在大大的厅里弹钢琴或者教孩子背书。他说不能让孩子像他一样没什么文化,每日里劳苦奔波。他要给老婆和孩子最好的种种。
我想我是有些喜欢他的。喜欢他的橡皮脸和他的害羞,他的自信满满和偶尔的自卑黯然,喜欢他口无遮拦,却在关键时候一本正经的郑重。我喜欢正气的男人,他左臂上的伤疤是他抓拦路抢劫的歹徒留下的;我喜欢努力工作的男人,他创下一季度七百多万的销售业绩没有一点油头粉面的钻营;我喜欢举重若轻的男人,而他再苦再累也在见面的时候一脸灿烂。
可是,我们还是走散了。
女人喜欢带给她快乐的男人,却会嫁给让她哭的男人。
他站在那里,不甘地说:我怎么就丢掉你了?我怎么就丢掉你了?
风把他的话吹进我的耳膜,我的脑子里翻腾着大房子白色的窗幔,一鼓一鼓地飘。
与ken分手的第二十八个月。ken回头找我。
ken的母亲约我去茶楼谈了一场,言语中有歉意,而态度依然倨高。一切都昨日重现。而似乎我已没有了当初分手时的凄迷。
每遭遇一个人,便有一种际遇。就如每个男人背后都有进入某处风景的门,而你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扇。
决定嫁给ken的时候,身边的人如闻惊雷。婚礼简单至极。
生活一如既往,我没有去香港,也没有成为保安的老婆,当然也没能住上带着白纱幔落地窗的大房子。
我只是搬出了外贸二区的房子。那房子还未到期。我转租给了别人。
婚后的安恬,让我几乎忘记了各各青春路上遭遇的人。
只在午夜梦回,回忆像个线头,轻轻一扯,便带出很多。
本文已被编辑[文若书]于2006-11-19 22:37:0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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