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失去的现在的未来的,统统,都一边去吧!我只想静静地抬头,吐个烟圈,好让天空中那形单影只的鸟儿,看见我的孤寂。
——题记
2006年的武汉的秋季,特别的长。这样冰火相袭的城市,秋天,本只是夏冬两季短暂的间隙。然,时光拖曳住秋的尾巴,人也在这样婆婆妈妈的拖拉中逐渐萎顿,无力。
帮沂蒙洗衣服的时候,水很热。眼泪掉下来。告诉自己,是烫到了。我从来都不哭。
这是我最后一次帮沂蒙洗衣服了。
2004年那个绚丽的暑假,在那个晚上和沂蒙一见钟情之后,我理所当然地当起了他的小娘子小保姆。
女人一旦爱上,真的可以卑微到骨头里去的。
【一】
和沂蒙的一见钟情,是我蓄谋已久的。而第一次见到他,的确是偶然。
在一个二三流的歌剧院,我端着巧克力咖啡细细地品,蝴蝶般晾晒翅膀。
镁光灯扑面而来。
我看见一个长相标致的贝斯手骨子里的鄙夷,冲动而浓烈。
我看见他右唇角轻蔑地上扬和眼神里麻木的安贫乐道。
舞台不大,震耳欲聋的音乐,鼓声冲击心房。
低俗的粗鲁的下流的笑话。
贝斯手的眼神像一道闪电,划破这暗夜无边的烟。
雾。如浪的笑声。喝彩。
我记住了他的样子。皮肤白皙,手指修长,秀发有着很特别的紫黑色。
凌晨散场的时候,我没有像其他那些荷尔蒙分泌得旺盛的青春少女一样疯狂尖叫着去让他签名,只是斜倚在离出场口最近的深黄色沙发上,默默吸烟。透过剧院迷离的灯光,我一边看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一边下咒语,快看我吧,快看过来吧。
下咒语,这是有说法的。据权威的数据说,如果想引起对方的关注,就死死盯住对方的身影,眼睛都不眨地念上三遍,“快看我吧,快看过来吧”,百分之九十的情况都是符合我们的理想的。当然,心必须诚。
我不记得我的心诚不诚,我甚至不记得自己当时是不是真的想要他看我。人,就是这样的,只有经历过了,才知道想不想要这段经历。
只是,他没有看过来。人群散尽,却款款向我走来。
小姐,需要我送你吗?
我摇摇头。不了,等我吸完这根烟。
他眯起眼睛笑。样子很温暖。
在他说一个女子在外得注意安全云云的时候,我顺势把右手不着痕迹地伸进他的上衣口袋。
摁灭了烟,转身离去。
【二】
在那个被高考浪潮逼得几近走投无路的岁月里,她疯狂地熬夜写作。只为赚取那可怜巴巴的稿费。
迎合。自我毁灭。放纵。肆无忌惮。
她说她只是需要钱,很多很多钱。于是她拼命地写。上课写,课间写,课余时间还是写。
矮。胖。黑。满脸麻子。左腿残疾。
她甚至绝望地叹息,我就连去卖淫,人家都不接纳啊!
谁知道卡西莫多有一颗圣洁的灵魂?这样自我作贱的女子,每次经过她身边,我都下意识地绕道。
我只是需要钱,那样就有药,那样母亲才能活。面对我们的集体排斥,她默默地说。
沉默三秒。掌声雷动。
这是悲哀的掌声,在我的记忆力经久不息,却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同情。尽管已经慢慢接纳她。
现在,她是我的朋友,最重要的,她是我的陪衬。她细心体贴得像个保姆,于是我习惯了被她照顾着的公主般的生活。
她叫邱秋。
她的故事可能会感动其他人,可让我学会了羞耻。贫穷的羞耻,丑陋的羞耻。也让我学会了高高在上地用自己敏锐的嗅觉闻出别人的羞耻。
她没有去卖淫,我也没有。然而不同的是,总是有不同的有钱男人愿意给我大把大把的钞票和大包小包的名牌。衣服,包包,化妆品。
大学毕业后,我们蜗居在一起。她四处奔波找工作,我坐等工作。偶尔会去附近的歌剧院看看演出,花费大把人民币之后,心情却逐渐麻木。
和邱秋住在一起久了,便自然而然地嗅出了自己身上的羞耻。尽管依然眼如秋波发如藻。于是自然而然地远离人群。静静旁观。
【三】
熬了一夜看邱秋写的长篇小说,那是只差一个章节就结束的草案。
上午十一点,正对着镜子涂面膜的时候,电话响了。
窗外是大片大片灿烂的阳光。我眯起眼睛迎着阳光走进亲切的铃声。
如我意料,是个浑厚的男低音。
“喂?你好。”
“你好。”声音很自觉地滑到前声道,我的声音变得轻柔。
“小姐,你的手机是不是丢了?”男人问。
“还不知道呢。可能在包里吧,我去找找。”我一改形象,温和得像个听话的小学女生。
“不用去找了,手机在我这里。里面只有一个号码,我就拨过来了。”男人说。
我心中窃喜。在“丢失”过六个这样的手机之后,我终于遇上一个“拾金不昧”的男子。
“喔?是这样。那谢谢了!”我忙不迭地说。
“呵呵”,男人愉快地笑了,“那,小姐,我们什么时候见面?我把手机还给你。”
“那……那晚点好吗?我还有点别的事呢。”我说的是实话,我要补觉。睡觉是美容,美容是女人的事业,所以补觉也是我的事业。
“晚上七点好吗?上岛咖啡。”男人说。
“好,不见不散。”我不恋战,结束了通话。
浅黄色裹胸,单薄的白色毛衣,浅蓝色水磨牛仔。再套上最新款的歌莉亚的粉色淑女风衣。素净的马尾。和那晚歌剧院迷离灯光下那个有着浓重妆容,修长的手指里叼着香烟的黑衣女子判若两人,我自信没有几个人能分辨出来。
超过约会时间三分钟,我轻快地走进上岛咖啡。
男人在靠窗的位置坐着,看见我进来,绅士地起身问候。
“不知道为什么,你的手机竟然在我的衣服口袋里。”等我坐下,男人看着我的脸庞,微笑着说。boss的白色衬衣。他的五官原来如此精致。
我笑而不语,接过他轻轻推送过来的手机。
“我叫秦沂蒙”,他顿了顿,“你的笑,很清澈。”
“山沟里汩汩流出的,没有污染过的小溪?”我顽皮地应声。
“两杯小溪。”男人温婉地对伺者说,调皮的眼神让心不禁一颤。
看着伺者疑惑的眼神,我声音银铃般地响起来:“两杯白开水,谢谢。”
“你不只漂亮,而且聪明。”
这个秋日充满了肃杀的气息。即使有大把大把的阳光,阴郁仍然在血脉里肆无忌惮地奔流。意料之中的夸奖,我可不在意。看着窗外飘散的木叶,顿时有了恶作剧般的冲动。
“不觉得你的夸奖太廉价了吗?想吸引我的话,可别给我拍马屁!”声音里冷冰冰的气息袭来,北国冬季南下般的。
“真是个特别的女子。”他平静地说。
居然没什么反应。我居然为自己卖力的“表演”暗暗叫屈。
“天使般的面孔,魔鬼般的身材,加上巫婆一样的性格。是吗?”沉默些许,我说。
男人点点头:“晚上我有演出,去吗?”
“歌剧院?贝斯手?”
“你知道?我们见过么?”
我摇头。“你不是说我聪明吗?如果这都看不出来,怎能叫聪明呢!”
和他一起走出咖啡厅的时候,时光里有了宿命的色彩。霓虹欢快地流转。
我终于找到我应该去找的那个人。
衷心谢谢亲爱的老天爷,我想着要不要给他老人家一个飞吻。
【四】
邱秋的长篇小说终于出版了,在她母亲去世两周年的时候。书有个诱人的名字:《再见情人》。书里的“情人”,是个命运坎坷的女子。纵横一生浪迹心海,却没能找回自己所爱的人。终于化为一抷黄土。
陪邱秋到她母亲的坟头,等她流着泪把小说一张一张烧给她的母亲,我说我要离开。
邱秋的表情充满疑惑,你真的要去和那个仅仅认识两个礼拜的男人同居?
不容置疑地点点头。我说我想给我的感情找个家。我的声音疲惫得就像在打盹。
我已经和其他男人划清界限。泾渭分明得就像汉口江滩的那道明显的痕迹。一边清澈,一边浑黄。谁来打扰我的清澈,我就灭了谁的浑黄。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知道邱秋舍不得我,她肯定在流泪,可是我没回头。长痛不如短痛。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连卧病在床的母亲都能照顾好,又怎么可能照顾不好自己呢?我很放心。
和沂蒙同居。
做饭,洗衣,睡觉,上床。
起初,邱秋会经常过来,教我做一道道美味的菜,把她所擅长的所有编织女工方面的小诀窍都传授给我。我也很放心她来,在一切安全的前提下。
沂蒙之前一直是独居。同居了,从秋日过到春日,也没见有他的家人来看过。
“亲爱的,嫁给我好吗?”沂蒙搂着我。被窝温暖得就像窗外的大好春光。刚说完,就沉默了,似乎在想些什么。
我垂着头不说话。boss的衬衣。我看着床边凌乱的衣服。我钟爱沂蒙就像沂蒙钟爱boss衬衣。几万块一件的boss衬衣。
敏感的鼻子嗅出沂蒙的犹豫,于是我说,你不想让我知道的,我都没兴趣知道。
“即使我的家庭?”
“即使你的家庭。”
沂蒙搂紧了我。
凭沂蒙在歌剧院的表演,他能这样西装革履名牌绕身吗?我说了,我是个能嗅出卑微味道的女人,自然也能嗅出沂蒙boss衬衣后不同寻常的背景。
我没兴趣知道,并不意味着我不知道。
被后母净身出户后,我知道我需要一个情感后援。沂蒙通过了考验。
【五】
沂蒙,黄金男子,财团董事的少爷,随性自由,不愿意被事业束缚而赌气到歌剧院献声,和家里断绝往来。有一个宠爱她的母亲,总是源源不断给他的银行卡里注入资金。
我放心地把自己交付出去。和以往颓废阴郁而我行我素的香艳单身生活诀别。
我爱沂蒙吗?不知道。
据说男人不说“我爱你”,说“我要你”,而女人一般说“我爱你”。在我和沂蒙身上,完全是相反的。
每当沂蒙凌晨回来,我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忙从床上爬起,任他轻拂我的长发,享受地听他说我爱你。然后,急急地索求他的唇,用身体告诉说,我要你!
沂蒙很满意我的温柔娴熟善解人意,尽管我知道一切是伪装,可是我卖力地演出着,因为有观众。
邱秋,这个有着丑陋外壳的女子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忠实观众。你,真的变了很多。每当我说完自己和沂蒙之间的点点滴滴,她总是这样感叹。
我乐意和她分享我和沂蒙之间的情事就如同她乐意和我分享她的独门女红秘笈和被她珍视为儿子的小说。
“秋为什么不去找她那个有钱的爸爸呢?”看完邱秋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我问。
“穷人的自尊吧。”邱秋轻声吐纳,圆润自然。
“正阳那男人,竟然害死自己的儿子?”我喃喃,自语。
作家的小说,总是带有自己的痕迹在里面,要么感情,要么故事,要么二者兼而有之。邱秋的这部小说,置我身于一个迷雾森林里,我得耐心地去思考,去解读,才能找到救赎之道。
“我当然希望事实不是如此。可他们有着自己的个性,于是各自选择了死法,丝毫不受我控制。”邱秋说。她的小说,初稿名字叫《坟》。
我低头沉默。抬眼起来的时候,眼里都是泪水。我终于想起,秦正阳,是曾经定期往我的龙卡里打入巨额钞票的男人之一。而沂蒙,正好又是秦姓,正好又是财团董事的公子。
【六】
沂蒙安排了饭局,说要带我去见他最好的朋友。
艳阳天。是武汉地区较好的酒店。
沂蒙一身正装地进门,还给我买了套白色礼服裙装。
我几乎尝试了无数种拒绝的接口,可在沂蒙的认真面前不得不败下阵来。
最好的朋友?见最好的朋友用得着穿礼服吗?我不是傻子。如果沂蒙的父亲不是秦正阳,如果邱秋的小说中没有那个该死的诅咒,我肯定欢天喜地地跟着沂蒙去见未来的公婆。
怎么办?怎么办!
菜刀切过手指的时候,我噬血般轻松愉悦起来。
伤口很深,血汩汩涌出,从厨房到卧室的地板上,是一串鲜红。
瓷砖雪白,血液鲜红。
沂蒙看见走进卧室的我一手的鲜红,刚拿起的礼服被飞快地扔到了床上。
火一般送我进医院。
邱秋看着雪白的绷带上沁出的殷红流泪。
我看着邱秋丑陋的面孔流泪。
沂蒙看着我们姐妹俩流泪而默默不语地流泪。
危机总算暂时解决,我的泪苦涩而庆幸。
只怕往后,那丑陋的手指要污染了人们的视觉。
【七】
“你拒绝我,只因为爱上了那个混蛋!”秦正阳气急败坏,脸上的肉在剧烈抖动。
我只是想结婚。和沂蒙在一起的感觉,温暖而踏实。我只是想守住这温暖的臂湾。
可之前,我竟然没有把秦沂蒙和秦正阳联系到一起。疏忽的代价是巨大的。
在香格里拉的总统套房里,我试图和秦正阳达成协议:不要告诉沂蒙一切,我继续做你的情人,可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事情显然没有照着我想要的地方发展。秦正阳的愤怒出乎我的意料。
“十八岁搞大我表姐的肚子,十九岁就有了比我大四岁的老婆。夜夜当新郎,我秦正阳什么事没做过!什么女人没见过……我是真的很爱很爱你,不要离开我,不要和沂蒙结婚,好不好?”他就像一个小丑,在我面前上窜下跳。软硬兼施。时而像个霸道的君王,时而像个可怜的被人抢去糖果的孩童。
“沂蒙能容忍你是我的情人吗?如果我告诉他一切,你觉得他还会要你吗?……你觉得,我秦正阳会让自己的儿子娶我的情人吗?”秦正阳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我的身体兀自拼命地抖了一下。是的,我想起了邱秋的那个可怕的预言。
任何辩解都几近苍白。
我说,你敢说,我就死给你看。
他说,死的不该是你。不是沂蒙,就是我。你记住,这一切,都是你害的。
我瞪着他。恐惧从脚板心升腾起来。我想给沂蒙电话,告诉他一切,然后从这高楼的窗户翩然坠落。或许只有我的离去,才能还世界一片宁静。
手指已经愈合,猩红的疤,很是丑陋。
丑陋的手指拨着沂蒙那个温暖的号码。
我说,我在香格里拉。你来接我吧。
【八】
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
男人少了肋骨,他依然是男人。
女人寻寻觅觅,找寻她的主人,那个给她生命的男人。
沂蒙,你整个地抽身离开,可为何,独独遗忘你的这根肋骨?
所有心底残留的往昔,就像一片片花瓣,每一瓣都记载着曾经。但,又怎样?都在说永远,可什么才是永远?那些曾经啊,在时间的风化中,凋零。一瓣又一瓣。
爱也好,恨也好,谁可以分出哪里是眷恋,哪里是辛酸?
沂蒙死于凌晨的一场车祸。
鲜血把街道涂得通红。
雨蒙蒙地下着。
邱秋也走了,说要帮我搜集证据。
跟着他母亲的表哥,那个叫秦正阳的那人,走了。
那是他的父亲,是我曾经的男人,也是我男人的敌人,兼父亲。
整个世界顿时混乱而空旷起来。
我终于知道邱秋丑陋的症结。近亲繁殖。
我告诉了邱秋一切,我告诉他,她的父亲,就是害死我男人的凶手。
可是谁能告诉我,卡西莫多有一颗圣洁的灵魂?
我在等邱秋的讯息。害怕又期待。我害怕被证明了的罪恶。害怕邱秋经历再次失去亲人的痛苦。
手里握着的是沂蒙的boss衬衣。我一把一把地揉搓着。我讨厌上面肮脏腥臭的血迹。我用力地搓着。眼泪吧嗒吧嗒地滴落。
手指上刚愈合的伤口裂开来,张狂地对着我笑。
2006-11-12 01:36:56 武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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