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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见义勇为厅中一排

发表于-2006年11月18日 晚上8:55评论-1条

另一种见义勇为

遇偷扒抢劫杀人放火时挺身而出,是谓见义勇为。但目前情况特殊,不少人在忙于造假,地下小作坊遍地,而中国人虽多,但打假治假的“有关部门”太少,不能有效地遏制造假,而假冒伪劣对人体的危害决不亚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杀人,所以,检举揭发造假,便成了另一种见义勇为。

地下小作坊制造的卤、腊类食品不能吃已为众人所知,但连桃子、荔枝等水果都采用了对人体有害的化学药物保鲜,便鲜为人知了。如果知道这些内情的人能见义勇为,站出来检举,那对制假造假势必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围攻局面,为消费者,当然也就是为检举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与生存环境。遗憾的是这种见义勇为者不多,明知隔壁在炼潲水油,臭气熏天,就是没人举报。中国人习惯于明哲保身,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到头来害了同胞也害了自己。因为就算你不吃隔壁的潲水油,你却吃了隔壁的隔壁的沟泥水浸制的臭干子,你的丈夫吃了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假酒,你的儿子吃了隔壁的四次方、五次方的你想都想不出的其它有毒食品……

人本是有正义感的动物,见到非正义的事情要不吱声,不见义勇为,按理说还很难做到,是需要相当的忍性的。中国人的忍性到了何种程度呢?聊举一例就可见一斑:我敢说我们现在每个家庭都有十把以上的伞。不是因为雨多,而且去年秋冬以来恰恰是百年罕见的大旱;也不是因为我们有钱了,更不是伞这东西有什么收藏价值,而是因为一把新伞只能打一次,或一次都不能打就坏了。事实上,那十把伞中绝对有九把是坏的,不是伞骨子出来了,就是细钢丝出来了,而另一把什么也没出来的是因为还未启用。

不管你是出门还是从公共汽车上下来,也不管下多大的雨,你要用伞首先就得修伞,将骨子上进去,将钢丝勾好……几十几百次地重复这一简单而低级的错误,不由得让人十分气愤,就想用愚蠢二字事形容它,因为这玩意不是什么高新技术,伞骨子为什么不能固定呢?那细钢丝为什么不能钳紧一点呢?可转念一想,这不是愚蠢,而是卑鄙,是奸诈,是商家的故意,好让消费者不住地买伞。如果中国人稍微有点火性,我想恐怕不是举报不举报的问题,那伞厂早就被砸了。

另一种见义勇为相当重要,遗憾的是我们不习惯,也不推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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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现在的许多时候,
正义感都被非正义给压下去了。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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