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做爱”而想到的
某日,闲暇之余,散步于村头,闻数女人在谈论另一不在现场的女人,数说
其可以与不识之男人都能够苟且于床第之间,尽云雨之“做爱”之能事。有曰其
是为生活所迫;或曰:乃因满足其生理需求也(丈夫常年不在家中,独守空房,
岂不寂寞?)
又听她们在谈论某个在城里做生意的女人,因为生意上的往来,和一个批发
商搞上了床,还美名其曰:“那才是真正的‘做爱’!”
两性之交媾,在动物界统称为性交,此乃动物之天生的本能,无可厚非。但
作为人来说,两性的相交,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因为“人”乃万物之灵长
:有思想;有感情;有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殊感觉(即所谓的‘第六感觉)。不
是轻而易举的就能够骤成云雨。
前个故事所说的,是那女人独守空房,难耐寂寞,果真的么?那徽州宏村所
树的那些“牌坊”说明了什么?也许现在不可与几百年前相比了,但我还是要问
:“你在这空房中,与那些过往的陌生或一面之识的男人们,在‘做爱’的过程
中,是否真正的体验到那种‘水乳交融’的感觉?如果没有,那你和他们‘做爱
’又有什么意义?”
还听说,那些男人们在和她交媾之后,在外大肆的标榜自己是如何征服了这
位风韵犹存的少妇;这位少妇是如何的在他们的面前风情万种;这位少妇的皮肉
和身材是如何的不象是生了三个女儿的母亲,等等。
而她,却竟不忌讳男人们的这种标榜,还故意的和那些打工的、开车的、眉
来眼去。、、、、、、
这种女人,还能说算得上一个真正的女人么?究其与男人“做爱”的真正目
的,无外乎是为“钱”而已!说得在刻薄些,她只是在已自己的眉貌和皮肉在赚
钱,--这与充斥在城里的那些暗藏在角落的地下“妓院”内为娼的女人又有和不
同?!且“妓女”还谓之为“职业”,在一定的社会制度里还能得到承认。可怜
的你呢?你的人格在哪里?
那第二个故事里的女人呢?则应换一种评说了:大千世界,从古到今,婚姻
之外的男女交欢,可以说举不胜举,正是那种诱人的浪漫,那种刺激的新鲜感,
导致了多少本来美满幸福的家庭破碎!是的,正常的夫妻之间的“做爱”,在某
种意义上,有着“例行公事”感觉,没有与另外的他(她)在床第之间那种‘水
乳交融’的感觉,于是,夫妻之间就渐渐的淡漠了维系情感的基础。接下来,就
产生了隔膜,甚至导致离婚悲剧的发生。万物“淫”为首!这种女人,太看中了
“情”而忘了:情之极乃是“淫”也!当然,我并不反对在不破坏对方家庭的前
提下的男欢女爱。俗话说:“水清则无鱼”。“情妇”“情夫”还希望能得到理
解嘛!西方人不也是有这种生活方式么?
鄙人所评论的:非责这两种女人,正因为世界上存在着“同性相吸,异性相
斥”的物理现象,男人,自然也逃脱不了被指责的效应,故而,“强j*,轮奸”
之罪名,当然由男人去承当!聪明的男人们,当你们骑在被你们所“征服”的心
甘情愿由你们长驱直入的女人身上的时候,你们是否在替她们想想,她们穿起裤
子,打开门让你出门时,你有没有愧于她?
再者,夫妻之间,在完成了“例行公事”之后,作为男人,你想倒过她仍然
需要你的温存吗?你想到过观察妻子那细腻的感觉吗?如果连这点都不明白,也
就不能埋怨妻子要“红杏出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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