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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恶德之集大成者厅中一排

发表于-2006年11月11日 下午3:48评论-0条

中国人恶德之集大成者

中国人有很多恶德,但不是集中在哪一个或哪一群人身上,通常是每人身上一点,你有这方面的恶德,他有那方面的恶德。但最近我发现,有一个部门,可以说是集中了中国人所有的恶劣品德于一身,真可谓恶德的集大成者。这个集大成者就是中国的电讯服务业。

所谓恶德,通常指哪些品德呢?我想主要是这几个方面:横蛮无理、不要脸、缺德、无聊、卑鄙、欺诈、贪婪与目无法纪。这些恶德电讯服务业可以说全部俱备。像所有的企业都有一个研究技术发展的部门,开发新产品,策划市场营销一样,电讯服务业也有这么一个庞大的“技术”班子。但他们不是研究技术,而是研究骗术。他们研究的课题就是如何引诱更多的消费者上钩,如何骗取他们更多的钱,而又要让他们上当受编后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上当者越多,骗的钱越多,越找他们的麻烦不上,这“点子”的“科技含量”就越高,出这种主意的人就是该行业的“高工”与“高科技人才”。当然,这些人也是品德最恶劣、心术最卑鄙的人。——通过“竞争”,在全国聘用最会出歪点子的人。也许,这就决定了电讯业必定集恶德于一身。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06年11月9日)列举了电讯业7大霸王条款,诸于设置服务期限,到期不再提供服务,未用完的话费不退;无端或不小心按错键,就给你设置彩铃、来电显示、秘书台等,取消必须消费者提出“申请”;停机余额不退;因技术问题造成的通话中断与无服务信号通讯部门不负责任等等。这些,都是电讯业对待他的“衣食父母”的公开态度,他们对消费者作出了多种限制,强加给消费者许多“不平等条约”。这么做只为一个字:钱。攫取消费者更多的钱。

如果说,电讯业能强加给消费者这么多不平者条款是得益于“行业垄断”的条件与有政府撑腰的体制弊端的话,他们在这种“霸王条款”这种“正规服务”之外的各种补充与配合谋利的“优惠活动”与形形色色的通信卡则是对消费者公开的欺诈。

可以说,电讯业的每个“优惠”活动,都是一个新的骗局;每张卡都是一个陷阱。有谁因参与了一个电讯的“活动”而真正享受了“优惠”的?哪怕天天参加活动,你的话费总是一定,总是那么多,总得几十元。至于卡,没有一个消费者可以在真正意义上打完自己所付的款。你也不可能真正享受不要坐机费的好处,因为他的服务期限实际上就限定了你的最低消费。限期一到,卡上剩余的资金就归电讯侵吞了,一个企业怎么就能这样侵吞个人的钱财呢,真不要脸呀。何况它的计费也无从查起。

其实,这些骗局说穿了并不高明,无非是玩弄模糊概念,与文字游戏,以及利用人的消费心理进行蒙骗。几乎所有的移动通讯卡的实际使用价值都与他们公开宣传的内容不符。那些林林总总的卡的诈骗手法与惯伎都是明文规定一套,而实际用时又一套,如规定国内长途与市内通话的收费标准。这是属于让消费者明知的那部分,消费者往往按这一标准来决定是否采用。而其实,它还有消费者不知、难知与无法知的部分,如那些消费者不注意与即使注意也理解不了的“使用说明”之类,一言以概之即:“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这话的含义不言而谕,就是他要怎么处值你的话费就可怎么处值。

好比中国联通有一个什么“如意卡”,内含50元。宣传广告上说的是国内长途每分钟5角5。消费者一般就这么算:5角5一个,5元5角10个,55元差不多可打100个了,就算每个打两分钟,也可打四五十个,这次出差个把星期足够了呀,于是决定:买!

但是它说明里面有几个“优惠套餐”,很多人不会去研究它了,心想够了,大不了不要什么优惠了……但是,消费者差矣,这里面还会有一句话“藏”在什么不起眼的地方,即:“如不提出,将视为认同××套餐云云”,那么你的10元钱短讯费被扣去了(你也许一条都不曾发,但人家在优惠你,可发120条);另有20元以后每月消费10元,分两月使用(那时你旅游、出差早已回来了,以后,难道你还记着几月几月还有一个卡上有10元钱要消费吗?这笔钱实际上就白送给联通,或者说被联通抢走了)。50元的卡可用20元,这20元还要承担其它乱收费。笔者就曾用过这样一个卡,打了5个电话,那可比打到美国还贵呀,10元一个。

让人愤怒的是联通还有一个不收座机费的卡,面值150元,它只能在购卡的地方用,离开几十米就“只限紧急呼叫”,可以说根本是一张废卡。一个国家的企业,居然公开设置骗局销售这种废卡,我真不知他们的眼里还有没有党纪国法?

可恨的是,电讯部门靠这些乱七八糟的手段骗钱还不够,还要伙同“社会上”的一些骗子与其他机构来骗消费者的钱。前几天,我的网友差不多都莫名其妙地收到了我给他们点的一首歌,说是这歌如何如何好听,后面还有我的留言,不要辜负我的情意云云,只要用手机拔××号码就可听,有的网友见是我“特意”给他点的,就听了,歌与留言是绝对听不清,可话费却是五六十元。你说这钱就是那骗子一人得了?电讯部门就义务替他收费?当然绝对不可能。在这里他们是同谋。诸于这类超高话费,什么投票、点歌、有奖竞猜等等到处都是。消费者随时都可能进入他们的圈套。

消费者与电讯业的关系已不是什么企业与客户的关系,而是无德商贩与受骗买主的关系。他们是把你当冤大头宰,全无半点情义。

至于因为信号或什么原因,一个电话接通又没了,或打一半就不听见了的情况可说是常事。特别是小灵通,一个电话可打出几个电话的费用来。但即使这样,消费者也是忍了,因为他们早就习以为常,视为正常,根本不在意了。我真怀疑这是电讯公司的故意。因为作为一个讲道德与讲信任的企业,这种差错是理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的,只有电讯这样的企业才是这副无赖德性。

总之,“买卖”不公平到“买方”永远只赔而“卖方”永远只赚的,这世界上也许就是与电讯这一家。因为他们总是在还有几十元钱的时候就给你停机了,消费者不可能透支通讯部门一分钱,而你的钱一旦交到他们手里,就再也休想拿回一分钱;而对无信号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甚至损失,他们也一概不负责任……电讯公司何其霸道!

对电讯的霸道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消费者少有为这几个钱话费较真的,因为他们知道不会有结果。但尽管这样,对sp(电讯代理商)的投诉,今年二季度比上季还是增涨70·3%。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监督处却“不支持用户恶意对sp索赔”。

也就是说,电讯部门骗消费者的钱是“善意”,消费者不甘心被骗就是“恶意”。代表sp利益的信息产业部的是非观完全颠倒了。这是何其的不讲道理与可恶!

城市里的人,可以说是人手一机,他们在不停地通话,换句话说,是消费者在不住地往电讯服务部门的账户上打钱。这些部门的效益还要多好呀,可他们为什么还要这样来骗取钱财呢?贪婪呀。

还有什么恶德电讯没有呢?我想不出了。真不愧集大成者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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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声叹息点评:

深有同感,现在的商业欺诈最多的要算是网络通讯了,一句话,什么优惠、套餐,那叫骗你没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