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磨难――谋生
1967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到“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和“斗批改”阶段,为了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为了纯洁革命队伍,掌权的一派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还没有“解放”的“走资派”、对立派的头头、社会上的“二十一钟人”(主要是家庭出身不好的、暂时没办法定罪的人及其成年子女)通通抓起来,分别关押在若干个临时集中营里武装看守。有单位、有工作的人,一律停发其工资,所有被关押在临时集中营的人,都不供应牢饭(连刑事犯的“待遇”都没有)。我一家六口人被关押五人,要不是“十六条”中规定:“学生中的右派一律不抓,等到运动后期再处理。”可能我也难于幸免。
停发工资,全家的生活登时陷于绝境。像我这个“叛徒、特务、官僚、地主”家庭,亲朋好友躲之不及,全家只留下我一个最小的“自由”人了。什么叫举目无亲?什么叫走投无路?我从这时起真正知道其含义了。刚刚满14岁的我,稚嫩的肩膀就要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了。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社会里,许多成年人都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就算有临时的工作岗位也没人雇请你这个小孩子呀,就是去要饭也不能够要来六口人吃的东西啊。这么办呢?我当时就有寻死的念头了。可一想到,自己死了倒省事,妈妈、哥哥、姐姐他们怎么活?
为了寻找能挣钱的活,一连几天我像耗子一样满城游窜,终于发现了“泥砖”(即没有经过烧制的火砖的干胚)很有市场,每块干砖能卖0·3分钱,还供不应求。
“摔泥砖”必须有专用的工具和场地。为了省钱,割泥弓就自己动手做,去凉鞋厂捡割去橡胶层后丢弃的汽车轮胎带橡胶的钢丝圈,剥掉橡胶,找来竹片钻孔压弯,穿好钢丝就行了;没有钱买做工作台的青石板,就去乱坟岗里找倒下遗弃的墓碑;泥塘就使用别人遗弃的再利用。翻好泥土,就到50米下的山脚担水上来浇,要浇透20平方米的泥塘,必须担15挑水。“炼泥”(就好像擀饺子皮需要揉面团一样)没有牛来踩就自己赤脚来踩,牛踩两遍人就要踩四遍以上。“摔砖”我人小没力气,开始每天只能摔几十块,几天以后锻炼出来了,慢慢的每天可以摔三、四百块砖了。
砖是摔出来了,可晾干需要25天左右,钱是一时不能得到手。为了能尽快的挣到钱,我又去了县麻袋厂领麻绒回家,晚上学习纺麻线。开始纺出来的麻线粗细不匀,一个晚上纺不到一斤,三天后就很不错了。一个星期后,当我第一次去麻袋厂交十斤麻线领到1·6元钱的时候,眼泪这么样也止不住。啊!我能挣钱了!亲人们不会饿死了!
就这样,白天我去摔砖,晚上在家纺麻线,为了全家人的生存,我完全是在疯狂地拼命。
这还不算,亲人们每天的两顿饭我还得去送。五口人分别关押在三个集中营里,为了挣钱,为了送饭,可以说我是分秒必争。为送饭我还有点“运气”,去送饭的有一位高三的街坊姐姐,生得挺漂亮,每次都让武装人员挑逗和“搜身”(牛鬼蛇神的子女,只能忍气吞声)。为躲避麻烦,这位姐姐委托我去送饭,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借给我使用,这样我就省下了许多时间了。
钱我是挣了一些,但是远远不够开支。除开买米、买柴、买菜、买油盐外,最大的开支是买伤药(这个问题有待下文交代)送去集中营。买不起肉(整整半年我没闻过肉香),每顿饭我只能用青菜汤泡饭吃,省下青菜让浑身伤痕的亲人们“补”身子。人家14岁的孩子还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我却日以继夜地辛劳。有时候累得动弹不得时,就买一点劣质白酒来喝,因为我绝不能倒下啊!
半年后,姐姐释放出来了,不久哥哥们也逐个被释放,他们的回家,让我松了一大口气。一年多以后,由于解放军的进驻,“文革”的“处遗”工作的展开,妈妈也获得释放回家,虽然被继续“监督”劳动,一家人总算是死里逃生团聚了。
可能就是这段不平凡的经历吧,我学会了如何忍耐,如何生存,如何观察、分析事物。当然,也锻炼出了酒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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