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五年前,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由于当时没有适合于我的工作,因此,我就在朋友的介绍下暂时进了一家电子厂,边打工,边等待分配工作.当时,这家电子厂规模还算不小,仅员工就有一千多人.由于是做精密活儿,因此,大部分是清一色的女孩子,男孩还不到三分之一.我当时被暂时分到厂保卫科负责一般的接待工作.初来乍到,我感到一身轻松.不像在部队采访的时候,整日跟在基层连队官兵的屁股后面舞枪弄炮地体验生活,一天下来累得腰酸腿痛不说,还因为完不成上级交给的采访任务而受到批评,在这里既没有采访任务,也不用担心被领导骂.所以,我心情倍感轻松.但是,长时间的无所适从,我却有些无聊了,人啊,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好奇心过了,也就觉得无聊了,觉得厌烦了.正在这时静闯入了我的心田.也许很多人会问,哥们你这是编的吧,要不为什么很多人在谈恋爱经过的时候,都喜欢在非常时期让异己闯入自己的心田哪!如果哪位提出这个问题让我正面回答,我是无从谈起的,但是我觉得这也许就是异性相互依赖的特殊缘由吧!在提笔写这篇随笔散文的时候我也曾想换一种方式写一些我与静曾经在一起的日子,但想了半天也找不出说谎的借口.因为,我没有理由去美化我与静认识的初衷.如果说起我与静真正相处的日子,却是在我离开电子厂的前一个月.当时我正在办公室里忙里偷闲看一本叫做>的武侠小说是金庸老先生的名著.当我随书中主人公令狐冲悲惨遭遇此起彼伏的时候,静就像一阵风似地刮了进来.我被吓了一大跳脑海中的令狐大侠早已不见了踪影,我气坏了,正想发这无名火,静却用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望着我,我的气也就消了一半.认识静已半年有于,但却从没有看见她现在这个样儿.静有一头飘逸的长发,走起路来长发随风飘舞既给人一种萧洒的感觉又展现出青春女孩的靓丽;静讲一口特标准的普通话,难怪我刚同她认识的时候还以为她是一个地道的北京人哪!在广东沿海地区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南方人讲普通话;可见南方人的普通话是多么得别扭.静是南方女孩,却有着北方人的秀气她骨子里透露着温柔,却不做作;她文静大方,却又很得体;有好几次我都想拥抱她亲吻她白晰的脸庞和她粉红的樱桃小嘴.但我......临走的那天晚上,我和静相约到了市区的一家咖啡馆.在那里,我同静说了自己即将被分配到市区一家新闻单位时,静的眼睛里竟然渗满了泪水,我当时安慰她说,我还会回来的.;但由于新闻单位的采访任务紧,我竟然很少与静联系,更不用说去看望她了.最后一次见到静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了,我衷心祝福她的同时,心里却充满了愧疚与静相处的日子是我永远想念她的日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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